陆爸爸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加上这几年灾荒比较严重,地里的庄稼就等于是颗粒无收了,而陆爸爸还是那么的能吃,每顿都要吃七八个窝窝头。
经济最困难的时候,陆馨菲没办法无动于衷的读书了,于是她告诉陆爸爸,她要辍学。
陆爸爸原本是想让陆馨菲去读大学的,但是想想陆馨菲现在才读初中,离着高中还很远,就更不用说什么大学了,便忍痛答应了让陆馨菲辍学。
陆馨菲刚刚回了家,陆妈妈就迫不及待的逼着陆馨菲学习手工活,想让陆馨菲赚钱贴补家用。
陆爸爸的榆木脑袋也开始作祟,说是女孩子呆在村子里不出去才是本分守己的好孩子,所以也同意让陆馨菲学手工活。
可是陆馨菲才不愿意呆在家里跟个井底之蛙似的没日没夜的做手工活,如果这样下去,她和古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可就有的一拼了。
陆馨菲拒绝在家里呆着做寂寞无聊的手工活,虽然看大姐二姐做的中规中矩的。
“死妮子,你已经十四岁了,必须给我赚钱!老娘把你养大,就是留着让你养活老娘的!每年你都得上交养老费!”陆妈妈见陆馨菲比老大陆晓丹还难管教,气的暴跳如雷的。
十四岁……就要担负着养老的责任……这么悲哀……
陆馨菲的第一世在十四岁时,奶奶再怎么对她不好,好歹还是没有跟她要过什么养老费的,那时候陆馨菲还在读书,甚至在陆馨菲二十岁时,也没有给过奶奶养老钱,因为那个时候,陆馨菲依旧在读书。
直到陆馨菲半工半读的上完了大学,那时候她二十三岁,才开始交给奶奶所谓的养老费,于是现在对比起来,陆馨菲第一世那个刻薄的奶奶反而成了一个难得的好家长了,果然有了对比才知道当初的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的。
“妈,我不是不赚钱,我是要去到城市里边赚钱,城市里边赚的钱更多一点,我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钱。”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陆馨菲不能跟妈妈讲太多大道理,她只要提一提‘钱’这个字,便是妈妈的软肋了。
现在是一九八五年,改革开放的大潮汹涌澎湃,很多私企都已经小荷露出尖尖角了。
柳大军也就是现在的柳如尘曾经在来信中告诉陆馨菲,过不了几年,他就会从军校里毕业出来了,等到毕业,他爸爸会就近把他送进部队,然后他就会如愿以偿的当人民解放军了。
柳如尘这个名字太难记,陆馨菲根本就记不住,还不如叫柳大军叫着顺口。还有柳大军的弟弟,放着柳小军不叫,偏要叫什么柳钧翔,若不是陆馨菲前世读过大学,恐怕都不认识中间那个钧字。这都是谁给柳大军和刘小军起的名字,怪里怪气的。
本来,柳大军说是几年后就把陆馨菲接出去到他所在的城市里去读高中呢,结果现在,陆馨菲根本就不能去读高中了,但是陆馨菲想着,自己先去柳大军所在的城市里边靠自己的能力找一个食品厂打工,然后等待柳大军几年,自己的苦日子就可以熬到头了。
就在陆馨菲想的美的时候,陆爸爸突然在一旁开了腔,陆爸爸这一开口,声音堪比炸雷还响:“死妮子,你看看谁家的女儿有到处瞎嘚瑟的?去到城里,只会学会勾引一些死小子,你是打算把老子的名声都败尽吗?你就老老实实的在家里给老子做手工活,你要是出去,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陆爸爸只知道村里有个姑娘去了城里打工,等到回来后,钱没有赚到,反而大着肚子回来,害得那家人家在村子里丢尽了脸面,再也抬不起头来做人了。
那户人家家里的孩子少,所以待孩子特别宠,碰到这样的事,如果换成陆爸爸,陆爸爸是真的会不顾法律从而勒死自己的孩子的,但是人家那户人家,悄悄的带女儿去医院做了打胎手术,然后继续把女儿留在家里养着,村里人都说,那女孩子以后就甭指望嫁人了,十里八村的小伙,不会有人愿意娶这样丢人现眼的姑娘回家。
陆馨菲不敢明晃晃的和迂腐的老爸对着干,如果老爸这人出生在古代,肯定就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但是老爸的心眼不坏心地也挺善良,他就是愚昧到非要用老一代人的思想来衡量自己的女儿,觉着女孩子到处跑就是水性杨花,就是放浪形骸,就是不检点,而不检点的女孩子,不会有清白人家的大小伙愿意娶回家。然后,女儿这一辈子就会毁掉。
陆馨菲为了可以出去,什么办法都用过了,甚至让柳大军来信冒充杂志社的编辑,说是邀请陆馨菲去做撰稿人,陆爸爸都不放陆馨菲走人。
陆妈妈倒是心活了,在她来看,自己女儿只要能够赚到钱就是好的,哪怕出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陆妈妈都懒得管,钱才是她最看重的东西。
但是陆爸爸不行,陆爸爸眼里不在乎钱不钱的,自从他的小儿子陆学锋夭折之后,他更是在乎他的女儿们,在他眼里,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陆馨菲磨磨蹭蹭的又过了一年,等到她十五岁的时候,大姐陆晓丹要出嫁了。
陆晓丹的对象陆馨菲见过,人忠厚老实的,还算可以。陆晓丹其实并没有看中这个小伙,陆晓丹嫌弃他长得太寒碜,而陆晓丹之前看中的那位,陆爸爸却嫌弃那个村子实在太穷,要比自己的村子穷好几倍。说来也巧,偏偏媒人来说媒时,陆爸爸不在家,陆妈妈只要听到有人说媒就会急切的让陆晓丹去相亲的,可是谁知道,陆晓丹看中了之后,陆爸爸会强逼着陆晓丹和那个男的分了手。
陆晓丹对感情无望了,就选择了一个爸爸可以看中的小伙,然后商量好了彩礼就把婚期定下来了。
其实陆馨菲在心里也是希望大姐能够找一个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对象,不然农村的生活这么苦,要是家庭再过于贫穷,怀孕时连起码的营养都不能够保证,该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但是陆馨菲对这些没有掺言,直到陆晓丹和男方订了婚,陆馨菲才引经据典的慢慢和大姐说关于自己未来大姐夫的忠厚老实和他的家庭相对来说不会为温饱问题犯愁,再加上未来大姐夫的家人思想比较开放,不会把大姐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使唤。
被陆馨菲这一开导,陆晓丹心里的结总算疏通了一些,然后对陆爸爸的恨意也少了一些。
但是后来,陆晓丹依旧对着自己爸爸当初的火爆脾气和在娘家时家庭的太过贫穷从而把她从十二岁到二十一岁时所赚的钱全部花光、以及她的婆家所给的二百块钱彩礼也被陆妈妈给榨去了一半的事而耿耿于怀,于是陆晓丹很少回家。当然了,还有一点,就是陆晓丹嫁到夫家的第二年就生了儿子,每次回娘家当然就要带着儿子一起,但是看到陆妈妈不只是不肯帮忙洗尿布,还要嫌弃孩子太脏从而冷着一张脸,久而久之,人家觉着结了婚就没必要再回家吃自己母亲那些没用的气了,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孩子,对父母的感情自然也就放淡了,更何况是当初对自己太过苛刻的父母。
陆馨菲已经十五岁了,再这样跟坐牢似的呆在家里,没病也能闷出病来。
陆馨菲倒是学会了缝纫机,然后给村里人做衣服,做一次也就赚个五毛钱一块钱的,但是填补家用也是够了的。
柳大军这几年给过陆馨菲的钱都加起来已经有了三百了,加上陆馨菲自己攒的五十,就是三百五十块钱了。陆馨菲没想现在把钱拿出来做家庭开支,她在想着,她若是真的想办法去城里打工的话,听说食品厂的工作都是两个月之后才会发薪水,第一个月的薪水是留作押金的,会留到年底的时候才能发。
而在厂子里边的生活费,是需要自己掏腰包的,也就是说,前两个月的生活费,自己必须准备充足,直到第二个月的月末发了钱,才可以解决自己赔钱的状况。
生活过的艰苦就必须未雨绸缪,陆馨菲还考虑到一点,那就是现在的食品厂都还在创业阶段,难免会碰到一些拖欠工人工资的厂子存在,而且陆馨菲人生地不熟的找工作,她的年龄也太小,要是碰到那样的工厂,她也只能够自认倒霉的重新找。以上种种,只是为了说明,陆馨菲手里的三百五十块钱她就是不能大公无私的给她的爸妈,她要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一九八七年的时候,陆馨菲十六岁。
陆馨菲虽然还不能直接离开家去到市区,但也已经通过大姐夫家人的关系在乡里找了一份工作,虽然工作很苦,但是陆馨菲只能够选择埋头苦干。
每个傍晚,陆馨菲明明可以骑着自行车回家的,但是陆馨菲却经常以加班为由在厂房里边混一夜,她要慢慢打破爸爸所立下的每天晚上都不能在外面过夜的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