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仁,你还是没变。”
洗手池边,某位安心享受“女仆”服侍的男人显然是如沐春风的紧。林斯仁没有答话,握住热毛巾的手落到盛知有脸上的力道却是重了几分。
下一刻,手下刚刚才恢复白皙的脸顿时又有了几分红色。
白里透红的,配着这“如沐春风”的模样,当真是,讨人厌的紧。
林斯仁默默将毛巾放下,眼中也多了几分疑虑,刚刚那位吴大小姐最后的话她可是听的分明,
能出席那样的豪门酒会,还能和豪门小姐相亲的男人,单有高知这个身份,大抵远远不够。“安茹伯爵?”
“我不是,斯仁,我是中国人。”
看来,那位吴大小姐,倒是没说错。
也是,她早该想到的。
盛知有的母亲当年能豪气地给她一笔“辛苦费”,如果没有强大的财力做支援,怎么可能?
她与他,如今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今,再加上身份的差距,更是,绝无可能。“你的衣服,我会托人转交,任知有,后会无期。”
扔掉手中的纸巾,林斯仁转身就走,只是,身后的人却是一把拉住她,“斯仁,你当真不愿意见我?”任知有已是快步来到她跟前,目光里全是咄咄逼人,“我们的过往,你如果真的都忘了,那天, 你就不会说我看起来很眼熟。”双手抱住林斯仁的胳膊,任知有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笃定,“斯仁,你还爱我。”
爱与不爱,很重要吗?
林斯仁苦笑,欧洲果然是滋生文艺的肥沃之地。
从前那个理智冷静的理科男,居然也能变成敏感纤细的文艺青年。“任知有,你少自恋。”林斯仁心下一狠,把话说的更绝,“我早就不爱你了。如果我当真对你有意,当初,就不会和别的男人嘴对嘴,怎么,被戴绿帽子一次还不够,还想头上长出草原?”
任知有没有答话,林斯仁却是立刻逃也似的就往外跑。
目光紧紧跟随那个落荒而逃的身影,任知有的眼眸中仿佛闪过万水千山,良久,直到身边传来明显的动静,他方才收回目光。对上詹鸿儒似笑非笑的脸,任知有的脸色也有些冷,“今天,多谢展总的安排。”
“不敢当。任先生为展氏和V集团牵线合作,我展鸿儒投桃报李也是应该”风度翩翩的精英男子笑容满面,仿佛丝毫都未听出任知有话里的讽刺意味,“舍妹太过任性,让任先生见笑了。”
“展鸿儒,我比你了解斯仁!”任知有的脸上终于没了耐性,“我和斯仁青梅竹马,她的个性,我最清楚。”眼神微微眯起,任知有的拳头已是不动声色捏起。“展家对斯仁的照顾,我会尽全力报答,可是展鸿儒,请你记住一点,斯仁姓林,不姓展。你没资格安排她的人生。”
“任知有,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大哥大呼小叫!”
“斯仁?”
瞧着原地折回、满脸皆是怒意的人,饶是任知有再如何淡定此刻也是难免惊慌失措,瞧着身边笑眯眯的展鸿儒,他的心头瞬间了然,
这个男人,摆明了就是故意安排好的!“展总,和一个小姑娘玩心眼,有意思吗?”
“有意思。”
展鸿儒脸上笑容更大,瞧着难得在外人面前维护自个儿的“小妹”,展鸿儒的脸色也多了和悦。对自以为是的小子,他展鸿儒,可一向很乐意教导。“斯仁,不要无理取闹,任先生为展氏和V集团的合作牵线搭桥,可是劳苦功高。”从衣兜里掏出一把车钥匙放在林斯仁手心,展鸿儒的笑容更大,“任先生今日这番模样,说到底也是我展家欠了他,你身为展家一份子,现在,送任先生回家,理所应当。”
···············
“我大哥虽然毒舌又奸诈,但人没有恶意。”
绿灯转红灯的档口,林斯仁主动打破沉默,瞧着身边一脸不赞同的男人,她也是苦笑出声,“现在对我而言,世间除了我妈,最重要的,就是展鸿儒这个哥哥。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从十八岁到现在,他和死去的展叔,给了我最深切的庇护。这份恩典,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红灯已变绿灯,林斯仁脚下的油门一踩,白色的奔驰已稳稳当当往前驶去。
四周高楼大厦不断从眼前穿梭而过,身边人柔美的侧脸比之过去,更多几分成熟的韵味。
她,再不是过去那个大大咧咧的小女孩了。
任知有深邃的黑眸中闪过几分痛楚,却又是被飞快压下。
没关系的,他现在既然回来,就一定会让斯仁重新做回过去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
一车安静中,车子驶过大路,,转入岔路,最后才按着导航提示,稳稳当当停在一处胡同口。
瞧着仅仅只能容纳人进去的小道,林斯仁的眉头蹙起,倒是任知有已下车来到驾驶室外主动为她打开车门,“里面车进不了,用走的。”
林斯仁不语,默默下车就跟着任知有走。
一步步穿过小巷,耳边不时传来两边小贩的叫卖声,目光扫过一片,轻易就能找出几分老上海的韵味。当然,如果这地,能更平滑些,就更好了。小心翼翼跨过一个水沟,两只脚还未站定,下一刻,身子却已陡然悬空,林斯仁吓了一跳,“哎,你干什么!”
“搂住我的脖子,这里刚下过雨,路滑。”
这个借口还真是,够烂。
不过,瞧着脚下今天为了见他还没来得及换下来的高跟鞋,林斯仁到底还是很没骨气地搂住任知有的脖子。眼前这张近在咫尺的俊脸丝毫没有表情,仿佛现在他抱着的是块木头而不是她这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一般。
果然是在西方长大的。公主抱什么的,大概都习以为常了。
心里一阵恶寒,林斯仁对自己更是鄙视的不行。
要不要矫情成这样的!
魔都的巷子虽小,但路却不短。走了好长一段路,直到那宽敞的大路已在眼前,任知有的脚步方才停下。“到了。”
“放我下来。”
“不放!”
“任知有!”
林斯仁又气又急,耳边陡然传来“吱呀!”一声,瞧着刚刚还是紧闭的门陡然从里间自动打开,还出来个花白头发的老头,林斯仁瞬间也是傻眼。倒是任知有依旧神色坦然,“张伯,您来了。”
“咳,这不是下水道堵了,我来看看。”对上脸色已是红的如苹果的林斯仁,老头的眼神显而易见是黯淡了几分,“任先生,你女朋友比照片上还漂亮。小姐,你真有福气。”
林斯仁眉头蹙起,任知有却已是默默将她放下,和面前摆明是房东的老人家微微点头,林斯仁也是快步进门。
只是,看向客厅里偌大的相框,林斯仁的脚步也是不由得顿住。
照片里,阳光正好,齐耳短发的少女悠闲自在地坐在椅子上摇晃双腿,在她身侧,一个手执书本的男孩眉心微微蹙起,可眼中的温和却也是,泄露几分真实的内心。
那是,她和他。
“拍照留念的确是个好习惯。当初我们应该多拍些的。”
任知有的气息近在咫尺,林斯仁的眼眶有些红,可想起任知有如今的身份,她到底还是压下心头不该有的悸动。“任知有,你有没有自尊心,难不成真想头顶一片草原不成?”林斯仁的脸上全是“怒意”,右手放到镜框上,她的心一狠,下一秒,笔直地立在桌上的相框已是“哐当!”一声落地。
满地碎渣中,林斯仁慢慢蹲下身将照片拿出。
青春这种东西,注定是要被狗啃。啃得只剩骨头了,就再没有回味的价值。“不该有的过去就该扔进垃圾桶,既然你做不到,由我来做,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