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恨,从来都不曾恨你。”
“可是你的母亲也是我杀的,甚至你为了救活她,居然成为了我的杀手!”往事如烟,或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直到现在,阎君这才后悔起自己对燎原做过的一切事情,这是自己的孙子啊,这些年他为了那一己私欲,居然连自己的孙子都培养成为了一个刀手。
燎原摇了摇头,是谁杀了母亲都无所谓了,他只想自己的亲人好好的活着。
魏长陵的眼中闪出了些许的泪光,欣慰地一笑,不由自主地将手伸向了燎原,就好像从前一般,自己还能抱着那个小小的他。
还记得那一年他才八岁,小小的燎原第一次出现在自己的眼前,那是上苍带给自己最好的礼物。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魏长陵自私地让他陪伴了自己很久很久,从那一刻起,魏长陵就再也放不开他了。
“是啊,是该松手了,就让我最后一次抱抱你吧!”
魏长陵的眼神越渐迷离,伸出的双手渐渐地落了下来,他感觉燎原扑进了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搂住渐渐失去知觉的自己,突然间,一股强大的热流从燎原的手上直灌而入,带着生命的温暖,重新遍布到了自己的全身。
“你,你想干什么!”
魏长陵心中呐喊道,挣扎地想要离燎原而去,然而此时的自己就如同被吸住了一般,便是连动弹的力气也没有了。
“把你那没用的杀人功夫,全部还给你!”
燎原坚定地说道,他想要救活魏长陵,就算是飞蛾扑火他也愿意一试,只是自己那微薄的功力,却怎么也填不满魏长陵的躯壳,他眼睁睁地看着魏长陵的头颅耸拉了下来,看着他衰老的身躯栽倒在了自己的眼前,最终最终,他还是带着笑意离开了自己——
再也没有了呼吸——
天麻麻亮了,黑夜的鬼市果然在天刚一擦亮时,就像晨雾一样烟消云散了,药郎中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回家中,与酒肆的古兄聊上了一个晚上,此时的他只想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或许到了晚上,自己便要给那个故事中的老人收尸了不是?
然而当他刚走到家门口儿,那昨夜酒肆里的男子居然冷不丁地倒在了自家门前。
“晦气!怎么又来了一个死人!”药郎中破口大骂了起来,心想着自己是不是流年不利,怎么老招来这些不干不净的东西。
“额——
额——”
那男子嗫嚅地发出了些许声音,这让药郎中意识到眼前的男子的确没死。一搭脉,药郎中大惊他这一夜之间,那一身的功夫怎么就这么去了。
“幸好是年轻,休息休息就没事了!”药郎中说着将他拖到了家里,“等着吧,看你醒了,我不得好好的敲诈一翻。”
只是这一夜过得啊,药郎中抬头望着近在咫尺的岐山,那山脚下的石头旁,那晒太阳的老人果真是没有出现了。
“恐怕是真死了吧。”药郎中心中一酸,却突然灵光一现,“真是奇了怪了,一个死了,一个功力全没了,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突然间药郎中心中那个大胆的念头油然而生,这些年来他游走在死亡之间,救下了不少人,可这一次,死者苏生,不,是临死而活,或许自己真能让他活过来,这样的念想一出,药郎中禁不住全身兴奋得颤抖了起来。
又一年的腊祭过去了,残冬已过,春日将至,在走走停停之间,李烟白一行从西域漠北经长安、洛阳向东南前行,直至临春才近了中原相州邺城,这里是湟水流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乱世必争之所,东北面的仇池,南方的南华也不过近在咫尺,而这个地方却是李烟白一家在慕容的定居之所。
一路远行,城郭未进,而所见最多的便是庙塔寺观,只因这是乱世战火纷飞,社会动荡不安,百姓多流离失所。当时多崇尚玄学,寺庙空前绝后,无论是为求心安还是为追求一种理念,当官者亦或者是皇室都为求自保平安,均献宅立寺,而当时身为繁华的邺城,大量的佛教造像也见证这他的繁华。
而坐落在漳河以北的李宅山后便有一座甚是出名的众园,只因在倔基于黄泉之下得金象三十躯,这才把宝刹更名为黄泉寺,至此以后便是香火不绝。而这厢刚抵邺城荒火见浮屠庄严,竟也不知兴了什么劲儿,硬是要求常驻黄泉寺抄经三十本,求强盗手中的姐妹轮回救赎。这荒火本来就倔,加之李烟白也管不了她许多,便只能忍让,竟是腾出了三个手下为之保护,转眼间春日已至,宝刹净化之下,被死亡冰封的荒火的心也渐渐地初化了。
却是今日天晴,邺城来了不少善男信女,许是想在新的一年求个平安,一时间宝刹里烟火缭绕,好不热闹,而那跟随荒火的痞子、军师与小王子自是按捺不住,撇下了抄经的荒火,也去瞧了个究竟。
“你说,她怎么还不来?”这一行人中就属小王子最乖,他不是一个道听途说之人,消息也从来闭塞,许是因为年纪最小,像这样凑热闹的事情小王子想来不做,然而今天他却一反常态,心急火燎的样子看似比谁都还着急。
“不过就是这几天罢了,今日不来,明日再见,有什么大不了了。”痞子是过来人,像这样的痴汉即便自己当年也算一个,只不过最终见的女子多了,看得久了,也就提不起兴趣。
“别这么说。”军师白了一眼痞子,几乎是安慰地跟着小王子说道,“我踅摸着,也就是今明两天了。”
“你确定?”小王子患得患失了起来,眺望着远方,一脸的沉醉。这一伙儿男子你一言我一语,或是讥讽、或是玩笑,正起劲儿时,却听见墙头上有人清脆地一吼。
“看什么呢?”
却见白墙青瓦之上,素衣淡妆的荒火撅着个脑袋,奋力地从墙的那一侧探出了头来,也不知她是什么时候爬上了墙根儿,兴致勃勃地听着这三个男人唠嗑。
“哎呦,我的祖宗也——”痞子吓得心都揪了起来,倒不是他心疼荒火爬墙,只是万一这个祖宗又是摔了碰了,自家的主上还能饶了他不成,话音刚落,痞子赶紧跃上墙头,想把荒火抱下,刚刚伸出手去,却见荒火脸色一沉,躲闪之间早已滑下了墙头,厉声说道,“别碰我,我自己会走过来!”
脚上的伤在这一阵折腾下又裂开了,荒火皱了皱眉,想到了这个把月来,自己不加保养,这双脚的伤好了又裂裂了又好,如今伤口又开了,心中讪讪,突想起了若是在南华搞成这样,自己还不是得成天让人抱着走了,而时至今日,自己只能蹦着。
“荒火啊荒火,你自己可以的,何必让别人近身呢?”荒火警惕地想着,因为直到现在,两脚羊的阴影依然在自己的行为反应中留下了伤痕,她害怕男人靠近更别提触碰自己,甚至于一旦见到了血肉,荒火便心中作呕,自被救之后,自己再也没有碰过了荤腥,与其说是抄经,其实荒火更在意的是这里的素食,明明这样每天都是饥不饱腹,可只有这样她才不再害怕。
见荒火一贯的警惕,这三人面面相觑,等了很久,才见荒火从墙根儿边蹦了过来,兴致却是极好,“快说快说,看什么呢?”
“女子呗!”痞子一声怪笑,神情诡异地看了一眼小王子。
“是小王子的相好?”荒火探着头张望了起来,却见小王子脸上一红,羞羞地低下了头来。
“什么相好,只是爱慕罢了。”痞子叹了一口气,说道。
“既然爱慕,也该上前表达一下自己的心声,这闷在心里,何时才能永结同心呢?”在荒火看来,小王子曾是西域的皇族,应该是民风彪悍,有话必说的人,然而如今他跟着李烟白久了,也是啥事儿都憋心里,想要了这里,荒火很是不屑李烟白闷闷的个性,每每他看着自己,到嘴边儿的话也能吞进去,让人看着好生来气。
“算了,即便是说了也没用。”只见小王子神色一变,叹了一口气便不再说了。
“神君你有所不知,小王子爱慕的女郎可是相州牧的女儿。”见小王子不讲,军师怕是尴尬,便接了下去,“这女郎可是嫡出,相州牧心气高,自是希望女儿能奔着好前程去了。”
“哦。”荒火听罢不语,这慕容虽说是胡人出身,可是近些年也得了南华的习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几乎人人皆是,而小王子现在只不过是李烟白的手下,说白了这是一个仆人,这样的身份怎能和相州牧的女儿并驾齐驱,若是真喜欢上了,这女郎恐怕也只能与小王子私奔,在辛苦流离中度日,却是得吃尽了苦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