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家昏暗的小旅馆。
当志勇脱下上衣的时候,姑娘就被志勇迷住了,她就是喜欢这种调调,喜欢志勇这样的真男人!
身上被砍了二十八刀,但还像个没事的人一样。
金海市,有几个人能像他一样呢?
但她忘了一点,志勇身上的伤疤,可都是被人砍出来的,并非他砍别人的时候留下的。
她甚至都没有去想当初志勇是如何趴在地上求人家不要砍他的。
但现在这一身的伤疤确实是成了志勇炫耀的资本。
刚才在夜场里,没喝几杯姑娘就装着喝醉的样子,倒在了志勇的怀里,志勇也不含糊,直接就把姑娘带到了这里。
一进门,姑娘嗖一下就精神了起来。
喝多了?不存在的!
她只是想告诉志勇,别把时间都浪费在喝酒上,还有更好玩的在等着他们。
志勇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了,一进门俩人就抱在一起啃了一会,几乎让志勇把持不住自己了。
等两人身上都没有任何遮掩的时候,这姑娘红着脸蛋,并没有继续下一步,而是用手在志勇的身上抚摸:“你这伤疤,是怎么弄的啊?”
明知故问,还能是怎么弄的?被砍的呗!
志勇索性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装着深沉的样子呵呵一笑:“被砍的。”
姑娘喜欢极了志勇的一身刀疤,还有点爱不释手的意思,用手在志勇的身上划拉着:“真有男人味~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说着,还在志勇身上亲了一下。
志勇笑笑,用手搭在了姑娘的肩膀上,把她往自己怀里靠了靠,身子,也紧贴在一起。
“不过,砍我的那人,结局也没好到哪儿去,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志勇为了面子装了一句,虽然这刀疤看起来虎气,但不管咋说他都是被人砍的,这光彩不到哪儿去。
姑娘眼睛一亮:“我就知道你最厉害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从上面找到了老万的照片,放在姑娘面前问。
“这个人,你见过没?”
姑娘看到老万的照片愣了一下,这不是前几天晚上和自己玩的那个男人吗?金海市还真是小。
姑娘虽然和老万睡过,但根本不知道老万叫什么名字,更不知道老万是干啥的。
姑娘贱笑:“呵呵,伺候好了老娘,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