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2018-02-07 11:3111,951

  卷六十四

  ◎奏议十首

  【奏马澈不当屏出学状】

  元祐八年四月某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左朝奉郎守礼部尚书苏轼状奏。准太学条,三学生凡有进献文字及书启贽有位,并先经长贰看详可否,违者出学。右本部看详,诸色人苟有所见公私利害,皆得进状,许直于所属官司投下,即无更令官吏看详可否方得投进之文,所以达聪明、防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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