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传作者:梁启超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
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
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
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
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
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
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
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
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序 例
一、书全仿西人传记之体,载述李鸿章一生行事,而加以论断,使后之读者,
知其为人。
一、中国旧文体,凡记载一人事迹者,或以传,或以年谱,或以行状,类皆
记事,不下论赞,其有之则附于篇末耳。然夹叙夹议,其例实创自太史公,史记
:《伯夷列传》《屈原列传》《货殖列传》等篇皆是也。后人短于史识,不敢学
之耳。著者不敏,窃附斯义。
一、四十年来,中国大事,几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系。故为李鸿章作传,不
可不以作近世史之笔力行之。著者于时局稍有所见,不敢隐讳,意不在古人,在
来者也。恨时日太促,行箧中无一书可供考证,其中记述误谬之处,知所不免。
补而正之,愿以异日。
一、平吴之役,载湘军事迹颇多,似涉枝蔓;但淮军与湘军,其关系极繁杂
;不如此不足以见当时之形势,读者谅之。
一、中东和约,中俄密约,义和团和约,皆载其全文。因李鸿章事迹之原因
结果,与此等公文关系者甚多,故不辞拖沓,尽录入之。
一、合肥之负谤于中国甚矣。著者与彼,于政治上为公敌,其私交亦泛泛不
深,必非有心为之作冤词也。故书中多为解免之言,颇有与俗论异同者,盖作史
必当以公平之心行之。不然,何取乎祸梨枣也!英名相格林威尔尝呵某画工曰 Paint
me as I am言,勿失吾真相也。吾著此书,自信不至为格林威尔所呵。合肥有知,
必当微笑于地下曰:孺子知我。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既望 著者自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