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风等按:诸分子、母数各不同,以少减多,欲知余几,减余为实,故曰
减分。〕
术曰:母互乘子,以少减多,余为实。母相乘为法。实如法而一。
〔母互乘子知,以齐其子也。以少减多知,齐故可相减也。母相乘为法者,
同其母也。母同子齐,故如母而一,即得。〕
今有八分之五,二十五分之十六,问孰多?多几何?答曰:二十五分之十六
多,多二百分之三。
又有九分之八,七分之六,问孰多?多几何?答曰:九分之八多,多六十三
分之二。
又有二十一分之八,五十分之十七,问孰多?多几何?答曰:二十一分之八
多,多一千五十分之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