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郑交质 《左传》
(清) 吴楚材 / 吴调侯2017-10-13 18:22230

  隐公三年 左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

  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 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名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蕴藻之菜,筐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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