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艰辛追妻路
雪桐2017-10-11 19:053,283

  褚浩宇醒来的时候躺在一间病房中,房间不大,设施也很陈旧,但是赶紧整齐。

  那个卖面的大叔正撑着头在一旁打瞌睡,感觉到床上有动静,就睁开眼来,“我滴神呢,你可终于醒了,吓死老头子了。”

  褚浩宇刚醒过来,被他这一嚎吓了一跳,“你这是报复,想吓死我吗?”

  “不不不,”大叔连忙摆手解释,以证清白,“我哪敢啊!我是真怕你醒不过来,你看我们这穷乡僻壤,医疗设施又差的……”

  “行了,你也别解释了,你快告诉我,她住哪儿吧!”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晕倒,他原本是对葱只是有一点过敏,可能是刚才硬吃下去不少,再加上这段时间一直紧绷神经,才会看上去比较严重。他现在没时间担心自己,他只惦记能不能顺利找到林夕,他唯恐迟则有变。

  事实上,他的担心是对的,大叔为难的皱起眉头,“你昏迷的时候,我特意去给你问过了,她是住在这附近,不过,不过一个多小时前,刚刚离开了。”

  看着褚浩宇刚兴奋的坐起来,有重重的跌回床上,大叔一脸的愧疚,连声说对不起!

  “没事,没事,那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远吗?”褚浩宇想想,这事儿也不能完全挂大叔,如果自己早一点来,或者早一点去吃面,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不远,不远,汽车能开多远,就是二、三百公里外的邻镇,坐车四五个小时就到。”

  褚浩宇觉得再说下去,自己估计要内伤了。四五个小时的车程的确不算远,关键是这种镇上的破公交,他早上在车站找林夕的时候已经见识过了。

  车顶上绑着鸡鸭鹅等农副产品,老旧的车厢比较脏又没有空调,大夏天的里面总有一个泥土和汗液混合的味道,车上的人形形色色,鱼龙混杂,他好担心林夕。

  越想越着急,褚浩宇拔掉身上的吊针,利落的翻身下床,“大叔,今天还有去哪个地方的车吗?”

  “有,不过要下午四点多。这车是两个镇对发的,这边上午过去,下午回来,那边也是一样,你要是想去邻镇,可以坐下午回去的车。”

  “不行,太晚了,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有钱能使鬼推磨,在褚浩宇三倍价格的利益驱使下,在大叔满含着愧疚的帮忙下,他们终于找到一辆不错的面包车。

  褚浩宇的药没输完,过敏症状还没完全消退,一上车就开始左抠右挠,搞得那个面包车师傅很是不安,从后视镜看他好几眼。

  “师傅,专心开你的车吧,我这是天气热过敏,刚才到医院打过点滴,一会儿就好了。”褚浩宇打消他的疑虑,只盼着早点追上林夕,他真的一刻也不想等了。

  “你着什么急,你们大城市的人,不懂这上路的险恶,稍不留神,那是要翻车的。”

  褚浩宇把手腕上的表看了又看,要追上车子估计是不容易,他只想赶在林夕前往下一站之前找到他而已,当然前提得是自己还活着,所以也不敢再催促,只好靠着椅背假寐。

  阳光明媚,山清水秀,徐徐的风,淳朴的大嗓门,一切都很和谐。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空气,空气中总弥漫着一股难掩的味道,鸡鸭的味道、汗臭以及泥土气息。

  林夕靠在随着路面起伏摇晃的座椅上,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心里远没有外人看上去的轻松休闲。

  她换了手机号,唯一联系的就是那个反腐记者,因为她要见证何定勋的倒台,联络中她也知道,很多人在找她。她不敢住旅店,不敢再买火车票,因为到处都是实名制。她借宿在民宅中,每天低调出行,可不安的感觉还是那么强烈。

  林夕想麦胜男,想她在眉国亡命天涯是不是也是这番光景,也许还更惨,因为自己毕竟还过得不错,而她回来的时候遍体鳞伤。

  林夕也想起褚浩宇,想他在眉国创业的时候到底是如何艰难,怎么会和黑道的人挂上钩,尤其是那个站在麦胜男身边的黑风衣,怎么都觉得有一股匪气。

  车子忽然一个急刹,惯性让林夕的身子往前倾了倾,她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就听见司机和乘客的咒骂。

  “找死啊,拦车就拦车,站在路中间干嘛!”

  车门打开,一行三个人,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先上来的人嘴里叼着根烟,一副傲慢的模样。

  跟在叼烟男后面的是个大胖子,踹了一脚车门,“我们大哥坐你的车,是给你面子,唧唧歪歪个什么劲儿!”

  见他的体积和这三个人身上的流氓气,司机和大多数乘客都噤了声。

  “找位置坐下,拉好扶手。”售票员喊了一嗓子,算是把这事儿揭过去。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些乱七八糟的人,林夕也和其他人一样,没有多想,改干什么干什么。

  路过几个小村子,开始走山路,窗外倒退的景色清一色的都是绿色植物。林夕是坐的靠窗的座位,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审美疲劳,抱着背包,靠着窗户打起了瞌睡。

  司机又是一个猛然的急刹车,这次她结结实实的撞在玻璃上。她皱着眉头刚想开口,就发现气氛不对,整个车厢鸦雀无声。先前急刹车,车上可是乱哄哄的叫骂声。

  叼烟男嘴里的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点上了,大摇大摆的坐在驾驶室的引擎盖上。

  原本跟在他身后那个不起眼的瘦高个子,手里拿着把明晃晃的匕首把玩着,站到了车厢中间,“各位大叔大婶,帅哥美女,哥几个被警察追到这里,手头紧张,跟各位伸手要点钱花,希望大家不要做无谓的反抗,积极配合。”

  看这样子,大家都明白了,是遇上抢劫了。那个胖子见众人也没反抗,就打开身上的帆布包从前面往后收钱。

  林夕知道一个女人出门不太方便,所以身上的现金并不多,见车上的人都没有反抗意识,她也只好选择默然顺从。

  可相对车上的多数是往返乡间的农民,她包里的几千块还是算多的。红艳艳的老人头一拿出来,那几个劫匪眼睛就亮了,紧盯着林夕手上的钱包和身上的衣着配饰。

  “戒指,把她的戒指取下来。”为首的叼烟男眼尖,率先看见林夕手上的钻戒。

  完美的切割工艺让钻石在阳光下发出闪烁的光芒,这是林夕和褚浩宇的订婚戒指,她原本想还给褚浩宇,可后来还是没舍得。

  “这枚戒指是订做的,你们拿去也出不了手,说不定还会暴露行踪。”她和褚浩宇的感情已经走到终点,这戒指原本也应该和人民币一样是身外物,可真要被人抢走,林夕还是舍不得。

  见林夕捂着手不给,还说是订做,那叼烟男来了兴趣,掐了手中的烟蒂,亲自走过来,“拿出来。”

  林夕犟着身子别过脸,根本不看他,垂着头不说话。

  “我让你拿出来!”叼烟男一巴掌甩过去,林夕动了动身子避开,还是被打掉棒球冒,露出那张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的脸。

  “你们想要的无非是钱,能给的钱我都已经给你们,若是不想进局子,就别惦记我的戒指。”

  他越是想要,林夕就越是不想给。林夕越是不给,叼烟男就越是想要,看见林夕那张脸的时候,他脑中更是动起邪念。

  “瞧你这副漂亮脸蛋,那戒指也不知道从哪个干爹手里骗来的,怎么干爹不要你,逃到这穷乡僻壤来了?”他说着,像林夕伸出罪恶的手。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震惊车上所有的人,也把那个叼烟男给打愣了。没有人想到,林夕会在这个时候站起来,出手反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

  “你们不过是求财,拿钱走人才是上策,再有什么念头,就不怕鱼死网破吗?”林夕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以前无论是在公司还是在外面谈判,都是压得住气场的。

  她站在那里,昂着头颅,目光冰冷,不大的声音里透着胁迫,“你们这里三个人,车上少说也有二十个人,你最好盘算清楚一点。”

  叼烟男捂着脸,偏头看了看拿着刀站在车厢中间的瘦子,主要是暗示周围的人他们手上有刀,“那你怕不怕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林夕勾着嘴角,冷笑起来,“实话跟你说,这戒指就是我的命,你若是想要,我也不在乎帮大家堵上那把刀,看你还有没有别的刀。”

  他们抓住的不过是人人都怕死的心态,林夕这样一说,就把那层窗户纸捅破了。

  趁着他们愣神的片刻,林夕开始不着痕迹的游说车上的乘客,“在座的都是往返乡里的百姓,一辈子勤勤恳恳,带着家人的希望出门,可不是为了带着空荷包回家。你们若是非要胡来,那我不介意丢了这条命帮大家挡住那把刀,到时候车上二十个人,每人给你们一拳,也够你们受的。”

  家是所有人心中努力的目标,尤其祖辈生活在这里的淳朴农民,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的就是全家温饱,生活太平。其实谁被打劫都不高兴,就是害怕,林夕这样一说,又愿意去堵刀子,心里都开始有了反抗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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