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刻站了起来,手中握着军刺,小心翼翼地朝着那具干尸走了过去。大家看到我的举动奇怪,但都看到我严肃的神色,也都一个个屏住了呼吸,神色好奇地看着我。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我同样也相信超自然力量的存在。面前的这个干尸,是不是蕴含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或者是像老人说的那样,跟我们这些活人身上的电荷起了反应,过一会儿就会跳起来形成诈尸?!
不管怎么说,我绝对看到这具干尸动了。不管是鬼还是人,看样子都十分的凶险!我的手里紧紧地握着军刺,一道冷汗从我的额头上流下来。如果这具干尸再有所动作的话,我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攻击!
随着我往前走了两步,这具干尸忽然间又动了一下!这时所有人都应该看到了这诡异的一幕,身后的郑樱樱传来了一声吃惊的声音!我二话没说,“嗖”的一下把手中的军刺抛了出去,狠狠的透进了这具干尸的喉咙中!
“啪啦……”随着我的动作,一只沙兔猛地从干尸后面窜了出来,惊恐地看了我们一眼,转身跑了。
“呼……”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这真是快吓死个谁了。东风忍不住说道:“队长,你也太神经质了吧。”
我走上前去,从干尸的喉咙里拔出了三棱军刺,说:“你懂什么,这叫居安思危。我用我的行动,再一次论证了无神论的正确性。”
“任何理论都不是绝对正确的,包括无神论。”梁月华说道:“马克思说,世界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但这句话是绝对的吗?如果这句话是绝对的,那么这个理论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这句话不是绝对的,相应的就说明世界有绝对的存在,这样又证明了这句话的错误。无论怎么来验证,这句话都是一种错误。”
“教授绝对是天生的,我服了。你这几句话我没听明白,倒是快把我给弄晕了。”我无奈地说道。
又歇息了半天,外面的风声渐小,东风往外探头看了一眼,说道:“队长,风暴快停了。”
我朝外看去,太阳又露出了它的光辉大脸,沙漠上一片光明,正在慢慢升温。我重新戴上沙漠镜,透过茶色的视野观察着外面的世界。
继续出发。
离开这座暂时栖身的残破古城,众人排成了一队,蛇形在这无垠的沙漠中。如果可以从远处或高空看去,这一队人在沙漠里,渺小的简直微不足道。在这苍茫的大漠中,愈发衬托着人类的卑弱。我回头看了一下四周。大漠茫茫,没有边际,要不是身后长长的足印,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是在不停地前进。
这时我想到了那些探险家,那些不停的游走在世界各地,沙漠中的人。也许真正的走在这种孤独的天地之间,才能够领会到生命的真正意义。才能在这令人绝望的世界中,找到一点坚强到支撑思想的东西。
走了数个小时,大家都走的筋疲力尽。放眼望去,连绵不断的沙丘,除了黄色还是黄色,连个参照物都没有,光视觉上就够疲劳的了。我看到大家都显出了疲态,不由问道:“东风,我们从古城出来,走了多远了?”
东风拿出定位仪,看了一下,动了动干裂的嘴唇:“走了三十五公里了。”
“妈的,在沙漠里走三十五公里,感觉比平时走三百五十公里还累!”我正有些苦闷,忽然听到走在最前面的老虎高兴地喊道:“兄弟们,加油啊,前面有片绿洲啊!”
“绿洲?”郑且纳闷道:“以这个沙漠位置,不应该出现绿洲啊。”
虽然觉得不可能出现绿洲,但大家听到了老虎兴奋的喊声,还是感觉到了浑身有劲,立刻加快脚步赶了上去。等翻过一座高高的沙丘,站在老虎的那个位置上,果然看到了在远处,有一处绿洲静静地躺在那里,好像一块镶嵌在沙漠上的绿宝石。
这一抹出现的亮色立刻给了大家的鼓励。众人一声欢呼,就要急不可耐的冲过去。刺客这时却一摆手,制止了大家的冲动,冷冷说道:“俗话说,看山跑死马。在沙漠里也一样,看着没有多远,等跑过去,人就已经累得半死了。绿洲就在那里,反正也跑不了。大家不要心急,先停下来歇息一下,补充点淡水,然后再慢慢前进。”
众人听了刺客的话,知道她说得有理,便就地歇息了下来,拿出淡水补充身体内的缺失。因为前面就是绿洲,有了水源补充,大家也就不再小口小口地抿着喝,而是大口大口的畅快地喝了起来。加上之前逃离沙暴的时候大家都出了满身的汗,身体内极其缺水,每个人喝掉了所携带百分之五十的水量。
吃了点食物,补充了一下体能。大家然后慢慢地站起身来,朝着那片绿洲开始前进了。
“老梁,这里还不到沙漠腹地,可以说是边缘深入一些的地方。按理来说是不会有绿洲存在的啊。”郑且一边走一边同旁边的梁月华说道:“莫不是海市蜃楼吧。”
“刚才他们都用望远镜看过了,确定是真实的。”梁月华说:“其实这种东西也不是按死理存在的,在任何地方出现都有可能。整个沙漠跟人类一样,都是一个有机生命体。里面有的湖泊不断的消失,然后又在别的地方冒出来。湖泊跟血液一样,都在不停地循环。在这里出现绿洲,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绿洲看着近,走起来却远。真是应了刺客的那句话:看山跑死马。我们加快了脚下的行程,走到绿洲那里也足足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呼……”终于快跑到绿洲了。郑且跟梁月华累得直喘粗气,弯着腰说:“这简直,是要比跑马拉松还累啊……”
“得了吧……”我从他们身边穿了过去,不屑地说:“你们跑过马拉松吗?”
“哎,欧阳队长,你别瞧不起我们啊,想我们当年年轻的时候,那也是运动健儿啊。铅球标枪马拉松,那可都是强项……”郑且看到我的表情,不服气地说道:“上大学的时候,引体向上我就能做十五个,单手俯卧撑也能做五六个……”
“我要是引体向上做十五个,我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我一句话差点没把郑且给噎死。在部队的时候,体力训练,引体向上最少一口气也要做三十个才算合格。
终于到了绿洲的前面。说是绿洲,其实就是一片小水洼,里面的水不是很清澈,有些浑浊。在水洼的周边,生长着一些绿色植物,有仙人掌,胡杨树,骆驼刺,芦荟,还有成片的灌木丛。本来还有两只沙兔在水洼旁边饮水,听到有人的动静,转身跑了。
小张迫不及待地跑到水洼旁边,捧起水来先抹了一把脸,解了解热,忽然皱起眉头朝地上啐了一口,喊起来:“这水怎么是咸的?!”
我一听,急忙上前捧起水尝了一下,品味了品味:“倒也不能说是咸水,只是这水的密度较大,里面的矿物质和杂质比较多,味道发苦而已。这种水人类不能直接饮用,会越喝越渴。需要过滤之后才能饮用。”
老虎一直背着那个淡水过滤器呢,这时候正好派上了用场。这个东西在沙漠里面可是救命的,什么丢了都不能丢了它。我一边过滤食用淡水,一边让大家把鞋子脱下来,让里面的脚通通风。
大家把军靴全部脱下来,摘掉袜子一看自己的脚,全部大吃一惊。本来天热,脚被捂的发白。而在奔跑的过程中又进去了沙子,结果磨的脚上全是水泡,看上去就跟起水痘了一样,触目惊心。
一时间再也没有人说话,全部低着头坐在那里挑脚上的泡。在野外行军,脚上起泡必挑,这是最好的办法。挑完之后,把里面的水放干,然后晾一会,第二天就完全没事了。若是留着不挑,那会一直感觉到生疼,最后被磨破的话,还会导致创口发炎。
我看了看天,太阳已经西沉了。虽然晚上沙漠的天气非常凉爽,甚至可以说有些寒冷,但我们是万万不敢晚上行路的。因为沙漠里面地势险要,晚上行路危险性很大。另外如果晚上行军的话,一旦有人掉队,将会彻底葬身在这片沙海之中。
过滤完了淡水,我走过去看了看鬼魂左臂上的枪伤。队医正在给他拆下绷带换药,伤口已经止血了,没有发炎,愈合的很好。其他人也露出了疲态。毕竟刚才被沙暴和干尸吓掉了一半魂魄,又马不停蹄地走了这么多的路。我下令道:“兄弟们,好好歇歇吧,今晚咱就在这里安营扎寨了。”
“小张,颂猜,你们去捡些干枯的蓬蒿草过来,留待晚上生火用。东风,拿着你的狙击枪跟我过去,我看那边有几只沙兔,打上几只晚上烤着吃。”我说着,拿起鬼魂的那把狙击枪就慢慢地走了过去。他们的枪口上都可以安装消音器,但我使用的那把国产反器材狙击步枪却无法安装消音器,动静太大了。东风无奈地拿起枪跟了上去,嘴里喃喃说道:“真不知道他是来露营的还是来执行任务的。又是生火又是搭帐篷,还有两个人专门打猎,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夏令营呢。”
“别弄出太大的动静……”我说着,慢慢地拿出消音器拧在了枪管上。东风跟我一样,也在枪管上拧了消音器。悄悄地顺着灌木丛走了进去,两个人像专业猎手一样悄无声息的搜索了半天,就发现了几只一边警惕着四周一边吃食的沙兔。
“这沙漠里的兔子也挺肥啊,你看那一身的肉。”我小声说着,对着东风做了一个同时开火的手势。接着就是“砰”的一声轻微的枪响,两只兔子当场倒在了地下。其余的兔子受了一惊,逃命似的窜了出去,不见了踪影。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的灌木丛忽然一动,一个身影受到枪响的惊吓,“嗖”的一下窜了出去,接着就看不到了。我和东风吃了一惊,立刻往前追了几步,可是四周已经完全安静了下来。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那眼神中都充满了疑惑。很明显,最后蹿出去的那个身影不是兔子,那个东西最少也要比兔子大上几十倍。并且身形敏捷,动作极快,转瞬间就没了踪影。
“队长,你看这里。”东风忽然在那些灌木丛上发现了一些线索。
东风在灌木丛上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我低下头仔细地去看,原来是一大片挂在骆驼刺和荆棘上面的黄色皮毛,毛发质地看起来很粗糙。
“这是什么动物啊?”东风看了看,不认识。
“不清楚,看来这绿洲附近还有不少沙漠动物徘徊呢。刚才这东西肯定是潜伏在了这里,伺机捕食沙兔,但被我们的枪声一惊,慌不择路的跑了。结果不小心被这些灌木荆棘挂掉了一片身上的皮毛。”我推测着说道。
“那现在呢?”东风看了看地上:“就两只兔子,也太少了吧,不够吃的。”
“行了,两只兔子就不少了。沙漠里面动物本来就少,咱就别在这破坏生态平衡了。老虎那家伙身上不还背着一口小钢筋锅吗?加上点仙人掌荆棘菜,用这两个兔子炖锅肉汤喝。”我说着,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嘿嘿,我包里还带着十三香呢。”
“不是吧……”东风郁闷了。也难怪,出来执行任务,竟然还带着这种东西。
回到营地,把沙兔皮剥了,用干草加上固体燃料生起了火,用军刀把兔子给剁了扔到了锅里,加上满满一锅水,又往里加上一些沙漠里的可食用的野生植物,盖上锅盖煮了起来。我小心翼翼得从自己的行军背包里拿出了一个黄色的纸包,好像宝贝似的一层层地打开之后,立刻惊的众人瞠目结舌!
那里面包着的,是一小袋十三香调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煮肉用的花椒和大料!
所有的人都无语了,看着我一脸馋笑的把调味料放进了锅里,顿时一股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队医扶着自己的脑袋说道:“哦,队长,难道你早就准备好了,要来这沙漠里面炖肉吃?”
“有备无患嘛。”我一边贪婪地吸着那锅里冒出来的香气一边说道:“炖肉调料真是野外行军的必备之物啊。”
肉炖熟了之后,每个人拿出自己的行军饭盒盛了一小碗,一尝之下,不觉轻皱眉头。东风叫道:“你还别说,这味道还真是不错!”
沙兔的兔肉肉丝粗糙,但它却把所有养分都储存在了自己的肌肉里,所以嚼起来味道格外的香。再加上一些沙漠里的可食用植物,芦荟骆驼刺什么的,完全跟肉汤融汇在了一起,喝起来别有一股大漠风格的豪情。我吃完了肉汤肉块,又把饭盒舔了一遍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意犹未尽地砸吧着嘴说道:“这盒饭,要是放到北京王府井饭店,怎么说也得上百块钱吧?”
“没那么贵吧?”队医问道。
“你懂什么。哥吃的不是饭,是文化!”我没吃饱,又从包里拿出一块口粮,边吃边说:“沙漠深处,绝对原生态的兔子。不下笼,不下套,直接被职业狙击手一枪狙杀,避免了兔子因为恐惧而使肌肉充血,保证了肉质的最天然状态。还有我这十三香,可是在宁夏的时候从总店里买的,绝对的手工正宗。那花椒大料也是天然种植,绝对没有化肥和杀虫剂。再看看这肉汤里面的植物吧,啧啧,芦荟,骆驼刺,蒺藜菜,全是沙漠深处的天然绿色植物,有钱都买不到啊。最后用的是军用的固体燃料,以超过平常火焰温度的三倍来快速炖熟食物,保证了原液的绝不流失!吃上一口,满身都能感受到这塞外的大漠豪情,激动的让人浑身发抖!难道这样的一盒饭,放到大饭店卖不了几百块钱?”
“呃……”听我这么一讲,队医觉得还真有点道理,说道:“只是,恐怕没有人会花这么多钱来买这么一盒饭吧?”
“你懂什么!不了解中国国情。中国的有钱人绝对多,当然穷人更多。现在中国消耗的奢侈品在全世界都排名第一了!”我有些愤愤的说道:“这帮家伙既然有钱花上两百多块买一盒美国人连吃都不吃的哈根达斯,那么也绝对不会在乎再添上几个钱买上一盒大漠套餐。有钱人买东西有一个宗旨,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照你这么说,那这大漠套餐还真有销路?”队医忽然间明白了。
“那是自然。”我得意洋洋的说道。
“行了行了,别瞎扯犊子了。你俩还准备回去之后卖盒饭呢?”刺客抬头看了看渐晚的天色,喃喃说道:“只希望那些佣兵放弃了对我们的追击。”
“是啊。”我也看向了沙漠的远处,这确实是我们当前最大的困境。沙漠深处,不知道还存在着什么凶险。如果后面的追兵再紧追不舍,到时候真是绝境啊。
“博士那个变态应该还像狗一样跟在我们的后面。我们一定要小心的提防着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突然跳出来咬我们一口。”队医心有余悸地说道。
“博士,就是那个在广州精神病院的时候,攻击我们的那个家伙?”梁月华对旧事还记得。
“就是那个变态。”提到这个人,我就咬牙切齿:“要我抓住了他,非要活剥了他全身的皮,挖出他的心肝来下酒!”
一片安静。夜已经深了,大家都钻进各自的帐篷里休息。我还特意嘱咐了孔雀一句,别让她今天晚上过去折腾鬼魂了,让他好好养伤,结果却遭到了大家的一致白眼。
为了保险起见,从进入沙漠开始的露营,实行两小时换班岗哨制。这时已经是深夜,老虎敲了敲我的帐篷,低声说道:“队长,该你放哨了。”
我从帐篷里爬了出来,把加厚的外套披在了身上,忍不住说道:“妈的,你别说,这沙漠里面晚上还真冷。”
“这沙漠里面,晚上跟白天就是两个世界。这还不算冷的呢,有的时候,这里能达到零下几度。”老虎说道。他身上也穿着厚厚的衣服。
“是啊。不过冷归冷,这里的空气还真是不错。清冽的让人想骂娘。”我抬头向天上看去,只见漫天的繁星璀璨,好像一把洒在黑幕上的珍珠。整个天空格外的清晰,好像跟地面一下拉近了距离,就在头顶不远处似的。我不禁轻声叹道:“好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夜空了。
“是啊,我也觉得……”老虎的话还没说完,忽然两个人同时闭上了嘴巴,警惕地支起了自己的耳朵。因为我们听到从绿洲中间的那片水洼子里,传来了一阵轻微的“哗啦哗啦”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