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骆龠门中丞 咸丰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曾国藩2017-10-25 13:52314

  侍二十四夜复书,言岳州竟宜忍心置之不顾。前此奉寄之书,亦屡言邹寿璋、陈文耀数百之勇,不足以堵大股数万之贼,徒教之奔溃,而挫我声威,是以派往平江,防山隘分股之贼较有把握。顷来示,已改派往岳。鄙意以众寡太悬,恐其必逃无疑,求老前辈仍令回省城,扎营城外,与宝勇相联络,或者犹可收其用。侍非私于邹、陈之勇,即道标之勇,保靖、永定之兵,侍昨信亦言其不可往岳,即塔、王同去,亦尚单薄,必致冲散。陆立翁九江之堵,张石翁田镇之防,皆前车之鉴。明知其无益而姑试之,似不必也。

  鄙意为今之计,内则坚守一城,虽贼临城下,而必有可保全之具;外则筹兵往援,与之决战,一面设法水战,以防此贼分船掳掠近水府县。拙计大局如此,望老前辈与诸君子熟商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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