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这一刻,我很无耻,被大叔撩得不要不要的,甚至发出了陌生的呻\吟|声。
“回去在收拾你。”
大叔狠狠的推开我,一脸清高的注视着前方,我则惶恐的调整呼吸,用颤抖的手,将车门关好。
心不安分的疼了起来,却不敢落泪,真的堪比一条卑微的流浪狗。
我麻木的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想着落寞离开的曲少秋,我们之间七年的爱情,这一次真的完蛋了!
瞬间想到了死亡,大彻大悟的想着,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房间的门,被大叔随手一推,就紧紧的合了过去,我贴着墙壁,不敢在往前走。
我无力的闭上眼睛,绝望的想,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以前的黑米娜,不是这么卑微懦弱的啊!那个敢说敢做,不怕天不怕地的女孩,死了吗?
“还不进来,想要我来请你?”
伴着大叔冷冽低沉的声音,我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莫名的卑微和恐惧,又瞬间侵袭了我的灵魂。
“还真是一副天生的奴隶样,缩手缩脚,真倒胃口。”大叔说完,长腿一迈,走进了浴室。
我委屈的咬了咬唇,才发现唇有些肿,如果不是经历了那些破事,我至于活得像个卑微的奴隶吗?
虽说我在农村长大,但是爸爸是个农场主,家里养了许多牛、羊、马等牲口。妈妈还开了农家乐,收入自然是财源滚滚,过去的二十年生活里,根本不缺钱。
我还有三个争气的哥哥,大学毕业后,各自创业,在L市发展得顺风顺水,就只有我是个可怜的倒霉蛋,因为任性,葬送了自己美好的人生。
从小不是公主的我,好歹是个农场主的女儿,哪里受过那样的惊吓,一时缓不过神,难免会缩手缩脚啊……。
“还是个傻乎乎的小奴隶。”
“啊?”我惊叫出声,不知道何时,大叔已经来到我面前。
他微凉的手指,轻轻挑起我的下巴,我才惊觉,自己刚才想太多了。
“大叔,我……。”
这个邪恶冰冷的大叔,我该说些什么好呢。他侵占了我的身体,夺走了我贞洁。
按我们农村人的说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被哪个男人破了\处,就得埋进他家祖坟。这也是我为什么认命,非得跟着大叔的原因。
不然,大路朝天,我一个电话打回家,立马可以逃到天涯海角。
却偏偏,是他救了我,破了我二十年的贞洁。我即便卑微如奴隶,也要拼命爬进他家祖坟。
否则,我对不起列祖列宗,对不起视贞操如命的妈妈。
大叔身上的男人味,似栀子花香,干净且怡人,致命的刺激着我的嗅觉,看着阴霾帅气的他,我实在说不出话来。
我只好低下头,不敢看他敞开的胸肌,但是他身上的味道,已经深深的灌入了我呼吸里,害我口干舌燥,心跳剧烈。
“小脸红得不像话,是不是发烧了?求我,替你打一针,保准烧退。”
大叔邪恶的模样,半点没有白天时的清高和稳重,痞气十足的话语,逗得我慌了神。
我的思想封建迷信,却难逃社会的染料,对这些有颜色的小段子,也略知一二,听大叔这么一说,脸越发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红了起来。
“折磨人……。”
“大叔,不要……。”
大叔话只说一半,力气却无限大,一把将我扔到床上,我连反抗都来不及,就被他铺天盖地的男人气息,迷失了心智。
“不要什么?不要打针吗?乖,大叔下手很轻,这一次一点都不痛……。”
大叔沙哑的声音,温柔至极,我不禁软软的,放松了紧绷的身体,也忘记了落寞离开的曲少秋。
“你只要乖乖的,我不会让你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