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慎谦着实没有想到,席岑居然会直接就把财政大权交给他管了,难道不怕他卷款逃跑了?虽然不现实,毕竟他是一个公众人物。
席岑抱住还一脸怔楞的席岑,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我们是一体的,世界上不会有比我们更亲密的存在,你要记住。”
季慎谦感觉自己的心脏砰砰砰的乱跳,他胸口的小鹿大概要撞出来了吧。
“你怎么这么好啊。”
如果上天让他来到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就是为了让他和席岑相遇,那么他愿意,他甚至生出一种宿命感,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和席岑相爱,并且和他共度一生。
季慎谦将头放在席岑的肩头,脸埋在他的颈侧,双臂回抱住席岑。
“我还想对你更好,这点远远不够。”
季慎谦抬起头捂住席岑张合的嘴唇,一双点漆似的黑眸直勾勾的看着席岑,席岑不知道季慎谦为什么突然捂住他的嘴不让他说话,他眨巴着冰蓝色的眼睛,回看着季慎谦,他的眼睛实在是漂亮极了,每一次季慎谦凝望他的双眼时,他都会有一种强烈的窒息感,美到极致,令人忘记了呼吸。
“别说了,我的心脏承受不住了,你再说下去我就算是有十个心脏也不够用。”
席岑的眼睛放大,似乎很是惊讶,他的耳垂红了起来,面上露出羞赧的神色,他有些不知所措,季慎谦也难得的像是个青春期春心萌动的少年,连眼神都不敢和席岑碰触上。
席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发紧,就连嘴皮都有些发干,他下意识的想舔一舔自己发干的嘴唇,然而湿润的舌头竟不小心舔到了季慎谦的手心,季慎谦只感觉一阵电流从自己的手心传过来,电得他倏地一下就将手缩回来了。
他的脸颊发红,明明以为自己是个老司机,偏偏被席岑撩得像个愣头青。
席岑显然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舔到季慎谦的手心,原本就发红的耳垂一下就将整个耳朵都染红了,乃至他白皙的脖颈儿都泛起了一丝粉色。
有一点很奇怪,席岑害羞的时候,往往都是耳朵会发红,有时候凶猛一点会传到脖子上,但是偏偏不上脸,如果用耳发遮挡一下,再加上他面瘫的本事,根本不会有人看出他害羞了。
两个人尴尬的咳嗽了一下,然后同时转过了头,季慎谦心想,我害羞个鬼啊!不要怂,上去就是干!
于是季慎谦便气势汹汹的看向了席岑,席岑刚好也转过头来,两人视线相碰撞,瞬时间天雷勾地火,火花四溅。
季慎谦点漆似的眼眸带着笑意看着席岑。
“你的眼睛,很漂亮。”
他的手轻轻的摩挲着席岑的脸庞。
“我更喜欢你的眼睛,很漂亮,也很亮。”
季慎谦露出一个笑容,用纤长的手指描摹着席岑五官的轮廓。
“你喜欢我的,我喜欢你的,刚好凑一对。我以前听过一句话,‘所谓的一见钟情,都不过是见色起意。‘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是说在舞台上的时候,厕所那次我实在没看清你的脸,否者也不会放你走了。”
“那时候我看到你,我就确信这个人是我的灵魂伴侣,是我要相伴一生的人。真的奇妙,以前我见过那么多人,男的,女的,年轻漂亮的,鲜活沉静的,都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令我第一眼就心动不已,只一眼,便到老。”
席岑的眼睛里有一团像是火一样的东西,他热烈的注视着季慎谦,像是要把季慎谦整个人都拆骨入腹,席岑很少有这样强烈的情绪,他总是冷淡的,内敛的,不动如山。
只有眼前这个人能够勾起他所有剧烈的情绪,占有欲,控制欲,那些他从未拥有过的,不属于他的情绪。
……
“我说宝贝儿你可真爱我啊,看来这领口要乖乖扣好了。”
季慎谦站在镜子前欣赏着席岑给他留下的印记,特别是肩头那齐整的牙印,别说还真挺好看的。
国民男神就是国民男神,牙口都比普通人好看。
席岑走过来看了一下他那一片红印子,摸了摸自己的耳垂:“抱歉,没控制住。”
季慎谦看着他有些懊恼的表情,笑道:“宝贝儿你撒娇呢?没事,我特喜欢。爱的印记,要不是我们俩是公众人物不方便,我都想发个微博炫耀一下。”
席岑的微微扬起嘴角,从后面抱住季慎谦,低下头在他的肩窝处蹭了蹭,然后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这种依赖他的感觉,季慎谦很享受,他们在磨合,他能够感受到他们之间也有矛盾,但是因为相爱,所以这一切都不成问题。
撒娇也好,撒野也罢,他都希望席岑能够在他面前无拘无束,就如同席岑对他的期望一样。
“我的歌写好了,回来我唱给你听吧。”
席岑在他的肩头轻声回答:“好。”
你愿意唱,我就愿意做你忠实的听众。
他们俩和奥古斯汀·卡特约定的是晚上七点,他问了一下席岑,定的是什么地方,席岑告诉他是“滕龙阁”,季慎谦总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后来他们俩到了那个地方,他才想起来,这不就是上次沾宋清越的光,他叔叔请吃饭的地方吗。
的确贵,但是菜品还是不错的,说起来他上次虽然和邓擎天不打不相识,后来邓擎天也没有找过他麻烦,他倒是借着“卡迪”董事长的面子和邓擎天化解了恩怨,只是不知道邓擎天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不过他要是知道这次去会碰上对方,他就不会同意席岑定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