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想过千万种选择,却唯独没有想到是这一种。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扣在了一起。
做他的情人?也就是说,他已经打算接受林蝶,正式成为男女朋友,而我,不过是个地下情人。
以我的个性,他觉得我会答应吗?
他明显是在逼我走,可他又以为我会舍不得花圃,所以我会在留下与离开之间挣扎纠结。
但我不会!
我不会纠结,更不会舍不得花圃。
这个花圃本来就不是我的,意外之财来得快去的也快,很正常。
“苏绾,你要想清楚了。”赵以信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后,显得有些散乱,似乎不知道要看哪里。
“我已经想清楚了。”原本就是一场梦,现在就让这场梦彻彻底底的醒过来吧!
“你想清楚!”赵以信声音突然凌冽了许多,他从床上站起来,径直往外走去,走到门口又停住了脚,顿了片刻说道,“我给你几天时间,你好好想一想。”
话音落下,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我讽刺的扬了扬唇,这么明显的事情,还用得着想吗?
既然他决定放手让我走,我一定会背着我的行囊走的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躺在床上,望着那刺眼的水晶灯。
那灯光似乎会催眠,我看着看着眼前就迷糊了。
早上醒来,我用吃早饭的时间把接下来的行程简单的规划了一下。
花圃这边的事我并不担心,我走了赵以信自然会派人来管。小曼买的那块地,该办的手续也都办好了,所以工作上我并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不过,我想到了那个陈老板,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我们花圃的第一位客户,我想抓住他。
即便我要走了,但生意归生意,与谁是这里的老板无关,而且为了做广告我累死累活,看不到回报我也不甘心。
我起身去了宋蓝心的办公室,告诉她如果陈老板来花圃了她就接待,价格方面问老李,能自己做主的事情就自己做主。
宋蓝心见我像交代后事一样,震惊的看着我,问我怎么了。
我笑了笑说:“没事,我有其他工作要去完成,这边怕是顾不上了。”
“苏总,你要去多久?”
“不确定,或许一两个月,或许一两年。”看着她担忧的样子,我笑着道,“放心吧,我会尽量快点回来的。蓝心,谢谢你帮了我那么多,我却什么都给不了你。”
“苏总,你别这样说,你相信我,就是给我最大的帮助。”
“蓝心,对不起,是我把你带来这里的,如今我要走了,却顾不上你。”我想了想,问她道,“要不这样吧,我跟上面申请,调你去总部。”
“苏总,我就留在这里,我等你回来。”宋蓝心目光坚定的看着我。
我心里一阵酸涩,唇边的笑变得有些牵强。
我点了点头,随后离开了她的办公室。
赵以信叫我考虑几天,可我一天都等不了,我要用最快的速度离开,避免他后悔。
他现在有心让我走,就算我提前走了,他应该也不会派人去找我。
我开车去了市里,先到营业厅把我原来的手机号补办了回来。
原本是想打电话跟江北毅告别,不过既然来了市里,我觉得还是亲自去跟他说一声。
从营业厅出来,我正准备给江北毅打电话,一张略显熟悉却带着奸笑的脸印入我的眼帘。
只不过,他的脸不太好看,没有了往日的阳光,唇边和右眼角有很严重的淤青,像是跟人生死搏斗了一场。
“又见面了。”金锦焕扬手跟我打招呼。
“见到我是不是很意外?”我扬唇微笑,“或者说,很失望?”
“并没有。”金锦焕把玩着他的手机,“如果游戏这么快就结束了,还有什么好玩的?”
“姐姐我年纪大了,就不跟你们小孩子一起玩了。”
“怎么,怕了?”金锦焕唇边扬起一抹讽刺的笑意。
“不怕对手有多凶狠,就怕对手是卑鄙小人。”
金锦焕脸色一变,瞪着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反驳。
我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我还有事就不陪你瞎聊了,再见。”
挥了挥手,我转身上了车。
给江北毅打了电话,一听说我找他,他在电话那头开心的笑起来。
他在公司,让我直接过去就好。我去过百世集团几次,对路线很熟悉,没多久就到了。
江北毅早已在公司大门口等我,一见到我,他飞快的朝我跑来,高兴的就差没把我抱起来转圈圈。
“小丸子,你终于会来找我了。”江北毅笑嘻嘻的凑到我耳边,“是不是想我了?”
我白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跟着他上了楼,他把我带到他的办公室,张开双臂笑着问我:“怎么样,我的办公室大不大?”
我轻微点头:“还不错。”
“要不,你别管那个破花圃了,来我这上班吧,我一定不会亏待你。”
“北毅,我今天来,是有事情跟你说。”
“什么事啊?”见我很认真,江北毅也认真起来。
“我要走了。”
江北毅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拉住我的手:“你去哪儿?”
我有些不敢对视他的目光,微微低着头:“离开这里,去哪里都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江北毅和赵以信的谈话,才让赵以信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我不会去问。我没有问赵以信,同样的,我也不会问江北毅。
“我跟你一起走。”江北毅很着急。
“不行!”我一口拒绝,从他手中抽出手,“北毅,你的生活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你有爸爸妈妈要照顾,你有公司要打理,你是个男人,应该担起自己身上的责任。”
“可是你都要走了。”
“我也有我的生活。”
“小丸子,即便你离开了他,也不会和我在一起吗?”江北毅忽然平静下来,语气中也没了底气。
“北毅,你很好,可是……”
“可是我再好,你也不会喜欢我。”
我撇开目光看着窗外,沉默下来。
我会忘掉赵以信,但我会不会再爱上别人,我也不清楚。
世事无常,我又怎么能预知未来。
“小丸子,你还会回来吗?”不闻我说话,江北毅看着我问。
“也许吧!”
“等你回来了,就试着喜欢我,好不好?”江北毅再次拉起我的手,“我等你回来。”
“北毅……”我心里像是趟过一股激流,那激流速度太快,刮在我心脏上隐隐作痛。
他何必这样痴心绝对?
我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他这样执着?
江北毅看着我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和渴望,得不到我的回答,他晃了晃我的手:“小丸子,你答应我嘛,好不好?”
答应?我怎么能答应他!
我不会再回这座城市了,我要是答应了他,岂不是一直耽误着他,我不能给他希望又让他绝望。
希望过后的绝望,我深有体会,所以我不会让他跟我一样,遭遇同样的撕心裂肺、万念俱灰。
“北毅,我不会在回来了,你不要等我。”
“那我去找你。”
“天下之大,你上哪里找我?”心里很酸涩,有一种想要逃离这里的感觉。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江北毅喃喃说了一句,目光变得坚定起来,“我一定会找到你。”
“不要为我浪费时间。”
“我不觉得是浪费。”
我张着嘴,突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也许,我真的不应该亲自来跟他道别。
“小丸子,要不然我们做个时间约定好不好?”
“时间约定?”
“我等你三年,如果三年后你不回来,我就去找你。”
“……”这什么鬼约定,还不是要去找我的意思!
“就这么说定了。”根本不顾我的同意,江北毅自顾自的决定了三年之约,“如果你不放心我,就不要换手机号,到时候我还能联系到你。”
对上他殷切而喜悦的目光,我暗自叹了口气。
不想和他做这个约定,可是我不答应,怕是我走了以后他不会开心。
三年那么长,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说不定他未娶我未嫁……
“好。”我点头答应。
他两次救我性命,就当做是我还他的救命之恩吧!
在江北毅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我说还有事就先离开了。
刚走出大厦,我接到林蝶的电话。
她在电话那端很着急,说我手机一直都打不通,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我说没事她才松了一口气,约我中午一起吃饭。
我看了看时间,答应了。
其实我和赵以信走到今天这一步,真的跟林蝶没有太大的关系。
她回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赵以信有了其他女人,而在得知我和赵以信在一起后,她选择自杀来成全我们,说实在的,她反倒有点像受害者。
林蝶之前求我把赵以信让给她,我一直犹豫不决,直到在身死关头赵以信选了她,我心里就有了决定。
如今我要离开了,该交代的,我应该跟她交代一下。
约了地址,我开车过去了。
我到餐厅的时候,林蝶已经在等我了,我一进门她就朝我招手。
因为还不到十一点,餐厅只有一两个人在吃饭,显得有点冷静。
看到林蝶,我朝她走了过去,她脸色好了许多,但眉目间尽是淡淡的忧愁。
“小绾姐姐对不起。”我刚坐下,林蝶就开了口。
“和你没关系。”我知道她说的什么事,无所谓的摇了摇头。
“你是不是怪阿信没有救你?阿信他好痛苦,我每次看着他一个人默默地抽烟,心里就特别难受。”
“让他少抽点,对身体不好。”服务员上来饭菜,我端了放在餐桌上。
“我也这样说,可阿信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哪里是我可以劝的。”林蝶看着我,“小绾姐姐,你不要跟阿信生气了好不好?当初那种情况,他也是逼不得已。”
“他已经决定让我离开了,所以过两天我就会走。”我的手不禁捏紧了筷子,抬头看向对坐的女孩,“小蝶,你们好好在一起吧,我不会再回来了。”
林蝶很震惊,可她眉间闪烁着喜悦。
她震惊我会离开,她喜悦她和赵以信又可以在一起了。
那是她梦寐以求啊!
“小绾姐姐,你要去哪里?”
“还没确定。”不知道是不是最近事情太多,缠的脑袋昏昏沉沉,我用手轻轻撑着额头。
“小绾姐姐,你是不是在拿我开玩笑?我看阿信那样子,他是不会放弃你的。”
“他已经给了我选择……”头好晕,眼皮好重,我怎么了?
“小绾姐姐你怎么了?你是不是生病了……”
林蝶着急的声音响在我耳畔,只是那声音越来越小,我的脑袋也越来越恍。
手臂再也没有力气,我眼睛一闭,倒在了餐桌上。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头还很晕,我用力睁开眼睛,模模糊糊看到一间很空旷的房子。
我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拼命的想要看清周围的情况,但眼睛好像蒙上了一层纱,怎么也看不清楚,不过根据摆设来看,有点像酒店。
酒店!我为什么会在酒店?
好热……这个房间怎么会这么热?
我想下床打开窗户,却发现自己没有力气,我硬是站起身,可是不到三秒,双腿一软就倒在了地上。
身体好热,越来越热,像是有火在烧。
我抓着床沿想要再起身时,忽听开门声响起,我知道躲在地上肯定会被发现,但本能的动作还是让我俯下了身体。
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我双手不由自主的拽住了衣服,那声音越来越近,直到消失在我面前。
我停跳的厉害,保持着俯身的不敢乱动,手心被汗水浸湿,凉凉的。
“怎么趴在地上?”一道陌生男人的声音近在咫尺,他伸手拽住我的头发,将我的脑袋硬生生的扯了起来,“你要是喜欢在地上玩,我也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