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菁躺在硬板床上,她虽然很清醒,但仍然紧紧闭着眼睛。
房间里关着门,没有窗户,一片黑暗,其实睁开眼和闭着眼都差不多。
她的手脚都被铁链绑在床腿上,连续两天不吃不喝,使她知觉变得越来越混沌。
夏末时节,房间里的温度并不低,但她觉得很冷,冷到骨头缝里。
她身上穿着样式繁琐的洁白公主裙,无袖低领的大摆裙子很漂亮,只可惜上面遍布血迹和污痕。
裙子是杜云飞给她换的,他热衷于公主裙,每一件都是国际名牌,价值不菲。
自从前天给叶晓菁换上这个白色公主裙后,他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
最近一周,他仿佛对叶晓菁这尊干瘦的驱壳失去了兴趣。
换那件白色公主裙的时候,他的手指小心翼翼地避开她的肌肤,仿佛那蜡黄色的皮肤上沾有剧毒,他不敢碰到。
厚实的铁门发出吱拉的声响,叶晓菁虽然看不到,但也能知道,杜云飞来了。
她僵麻的身体不自觉地发抖,她害怕那个疯癫的男人。
他就像魔鬼一样,她惧怕他的一切,保护声音、动作,还有气味。
“晓菁,对不起。”
杜云飞背着手,慢腾腾地走到狭窄的铁床边,扑腾一下子跪下了。
叶晓菁诧异地挣开眼睛,黑暗笼罩下,她看不清杜云飞的脸面,只模糊看见他矮瘦的身体跪在床边,显得他越发瘦小。
她的牙齿不住地开始打颤。
杜云飞喜怒无常,叶晓菁害怕这是有一场可怖的折磨的预兆。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杜云飞非但没有开始虐待行为,反而替她松了手腕上,还有脚腕上禁锢的铁链。
双手和双脚失去了束缚,她一时间竟然不适应。
小心翼翼地挪动下手腕,她发现自己可以随意动弹手脚后,越发地恐惧。
她不知道接下来杜云飞会做什么,她害怕他做出更为变态的举动。
叶晓菁大气不敢出,刻意地减弱呼吸,她亦不敢随便乱动,因为虽然手脚上的束缚解除了,但是她知道,杜云飞随时可以再将她绑起来。
被囚禁的第三天,杜云飞心情很好,拿了拖把和抹布来收拾房间。
铁床上很脏,他将叶晓菁放下来,用肥皂水冲刷。
叶晓菁趁机想逃走,结果她踉跄着还没触碰到门把手,就被杜云飞抓了回去。
他暴虐地惩罚她,像失去理智一般,他用烟头烫她身上最细嫩的肌肤,逼她吞下一个又一个的冰块。
那次惨无人寰的折磨,足足持续了一天一夜。
从那之后,叶晓菁再也没动过逃跑的念头。
她如同没有心肝的木偶,一动不动躺在铁床上,任由杜云飞给她换上一件比一件漂亮华贵的衣服。
“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杜云飞说完,叶晓菁震惊地张开了嘴巴。
干涸的唇上瞬时撕开裂口,这痛意让她重新闭上嘴巴,布满红血丝的眼球里窜入深深的困惑。
“你走啊,怎么还不滚!”
杜云飞抬高声调,重复道。
叶晓菁茫然地看着杜云飞,极缓慢地从床上坐起来。
她指着自己问:“你是要放我走吗?”
“对啊,赶紧走,别等着我后悔!”
叶晓菁连滚带爬从床上下来,许久不动弹,她一动浑身的骨头就跟散架了似的,又像被大货车压过,痛不欲生。
就算再疼,她也不敢耽误片刻。
她生怕杜云飞一眨眼儿功夫又改变了主意,不放她走了。
走出那扇铁门,狂跑出破败的小区,倚在马路边的大槐树干旁,叶晓菁捂住双眼,抵挡那刺眼的光芒。
今天是阴天,其实太阳光并不强烈,但由于她在黑暗中呆的太久,一点点光亮都能对她的眼睛造成巨大的压力。
一点一点地松开手指,她足足过了半个小时,才适应大自然的光线。
她身上依旧穿着脏兮兮的白色公主裙,光着脚,蓬头垢面的,引来了许多路人的注意。
叶晓菁觉得羞耻。
她觉得路边的垃圾桶,还有被千万人踩踏过的柏油马路,都要比她干净。
她很想找个地方,洗个澡,洗去她身上的肮脏和屈辱。
可是她没有钱。
摸遍了全身上下,连一块钱都没有。
她好饿。
两天两夜没吃东西,在那个小黑屋里她一点都不觉得饿,站到太阳光之下,她饿得前胸贴后背。
一个小男孩拿着块吃剩下的肉夹馍,扔进了垃圾桶。
远远的,叶晓菁闻到了卤肉的香味。
她猛地记起很小的时候,爷爷还活着,他偶尔会亲自下厨,给她做香喷喷的卤肉。
卤肉饭是她爷爷的拿手绝活,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来自乡下阿婆放养的黑毛猪,一年才长几十斤肉。
五花肉用各种香料腌制足足七天七夜,腌制的时候必须挂在香樟树下,而且得挑太阳光不毒,也不下雨的日子,诸如今天这样。
微弱的阳光透过香樟树叶,撒到抹了厚厚一层香料的五花肉上,经过晾晒和风吹,瘦肉变得紧致,肥肉变成半透明。
蒸五花肉那天,叶晓菁会很兴奋。
她翘着腿坐在厨房的木凳子上,看着她爷爷将五花肉用温水洗干净,然后一片片平铺到篦子上。
篦子是细竹片做的,有一种天然的清香。
底下放的水里加上两大勺糖,甜味的热气烘烤着竹片篦子,肉卤好之后会有一种奇特的鲜甜味。
颗粒分明的大米饭上浇上卤肉汤,再盖上三五片卤肉,叶晓菁一顿能吃上两三碗。
如今再也吃不上爷爷做的卤肉饭了。
叶晓菁抹了把眼泪,咬着牙发誓,她要好好地活下去,不辜负爷爷曾经给她做的卤肉饭。
第一次从垃圾桶里捡东西吃,她动作很快,两秒钟之内就把那半块肉夹馍塞进了嘴里。
肉夹馍碰到过垃圾桶里的赃物,沾上了一点臭味。
但叶晓菁不嫌弃,她狼吞虎咽地吞下,打了个嗝。
她没有吃饱,肉夹馍只有一小块,两层薄薄的发面饼,里面的肉是酱油泡了煮的,比她爷爷以前做的卤肉味道差远了。
叶晓菁想,她再想吃卤肉饭的话,恐怕只能去天堂吃了。
她现在还不想去,因为她还没有完成她的梦想,她想要风风光光地嫁给天睿哥哥,成为霍家孙媳妇。
她要让她爷爷为她感到骄傲,她迫不及待地想看顾斐哀伤的面孔。
活下去。
活下去是梦想实现的基础。
吃了半块发臭的肉夹馍,叶晓菁感觉浑身有了力气。
她看了眼身上的白裙子,奋力撕开裙摆上那一层层的纱,只留下里面的白色绸缎衬里。
绸缎布料不吸水,看上去干净了许多。
她光着脚走了几千米,掏了十几个垃圾桶,终于在里面找到一双断根的高跟鞋。
把没有断的那个跟也磕掉,巧合很,鞋子正是她的尺码,穿在脚上很合适。
除此之外,她还在垃圾桶里捡到了一个粉色小钱包,一看就是小孩子掉的,她从里面找出十几块钱。
攥着那些意外得来的钱,她觉得上天还是眷顾她的。
要不然,怎么会给她送钱呢,从垃圾桶里找出钱这种事,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遇到的。
一共十四块五角钱,这点小钱,放在以前,叶晓菁是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如今她攥着那些钱,如同握着珍宝。
十四块五角,她去公共澡堂洗了个澡,然后到两元超市买了把梳子。
最后还剩下一元钱,她买了瓶无名牌子的矿泉水,抱在怀里不舍得喝。
将头发梳理整齐,穿着从垃圾桶里捡来的鞋,叶晓菁看到一家中等规模的商场贴着招聘信息,她惊喜地走进去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