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秀的额头上还贴着胶布,脸上的泪痕也还看得出来,她仰头看着沈夜白,说愿与他生死与共。
沈夜白很是感动,然而想想梁家巷的近况,还是决定不把阿秀带进去的好。他简短节说:“梁家巷那里发生了一些事,有很多人正在受罪,他们的生命饱受威胁。所以,我要去那里,去救他们。之前就是因为这个,爹才把我关了禁闭的。”
“那里发生了兵祸么?”
“不,比这还可怕。”
“是……疫症?”阿秀的唇轻颤着,眼中也流露出恐惧,终是猜了出来。
沈夜白捂住她的嘴,警惕的看看四周,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他轻叹了一口气,点点头:“这件事似乎被军方压了下来,外边的人都还不知道。”他淡淡道,“轻声些,莫要传了出去,惹得人心惶惶。”
阿秀的脸蓦地白了,却还是点头,但声音已经低了很多:“你便是要去那儿么?那……那危险得极,我怕你会出事……要不……”
“没事儿,我会注意的,放心,不会有事的。”
“可是我总是怕的,”阿秀想了想,这样道,“夜白,你纵是有雄心千种仁慈百般,然仍是血肉之躯,一旦染了那病,也无回天之力,非但救不了人,反而白白搭了自己的性命进去。莫不如想个稳妥的法子,也不至于白忙一场。”
“怎么说?”
“我听说沈管家有一枚印章,可以调集沈家所有的人力物力,就连军方和保安团也要给些薄面。你大可以用这枚印章调集所需,然后再去,也好筹谋。”
阿秀所说非常有理,也算是说到了沈夜白的心坎里。他本是筹集了一批药物,却在出城的时候被沈勤连人带物的都截了回来。他本就不擅长经济管理,对家族的生意更是不知,连那一批药物也是他依靠自己少爷的身份搞来的。而现在,沈勤已经晓喻了所有人,不准他们再帮沈夜白做任何事。沈夜白自然没有能力再去筹集下一批药物,甚至连出白城的能力都没有。
而阿秀的提议,不得不说,很理智且恰当,甚至可以说是对于此时的沈夜白而言最正确的选择。
虽然这法子有点儿不仁道,竟是要去偷拿那枚印章。但想想古时信陵君窃虎符救赵,便也觉得无妨了。毕竟沈夜白的行为并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救人。
于是,他点头:“阿秀你说的对,该这么做。”他揉了揉阿秀的长发,唏嘘一声,“我还以为你要阻拦我呢。果然阿秀是我的知音。”
“我说不去你便不去了么?”
“不,我还是会去的,”沈夜白道,“可如果你说不的话,我也会踯躅犹豫,若再见了你的泪,就更是纠结。所以阿秀,谢谢你。”
“说谢什么啊,既然我决定了同你来,决定了留在白城,我就是你的女人。你不是说过么,同来同往,同喜同悲。”
“阿秀,等我从梁家巷回来,我们就成亲好不好?”
“少夫人她……”
“不用管她,她明明答应了不再阻碍我们的,食言而肥的女人。”
“好。”
同去同归,这倒是一个很深情的承诺,就是不知去往何方归在何处?
然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回到沈家,拿到沈勤的那枚印章。
二人乘了电车回去,在那车厢里,已没了座位,两个人扶着把手站住。阿秀身材娇小,头顶上的吊环于她而言太高了些,她试探了两下,终是放弃了。沈夜白则一手抓着吊环,一手把她圈在自己的怀里,低下头,绵密的呼吸刺激着她的发。他压低声音,甜得腻人:“阿秀,有你在,一切都真好。”
阿秀低低的应了一句,脸颊爬上了绯红。
回到沈家的时候,没看到沈勤和沈老爷,大概他们并不在意沈夜白的擅自离开禁闭吧,只要他不去梁家巷。而沈夫人则一脸焦急的站在门口等着,一见到两人回来,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只有惊喜,忙去嘘寒问暖:“夜白,你有没有事啊?还有阿秀,你怎么样了?我听说阿秀受伤了,这都怎么搞的啊?”
“怎么搞的?还不是顾疏玲。”沈夜白没好气的回答。
“她也来看了你?”
“她那哪儿是来看我的,分明就是看我不爽来找茬的。”
“她为什么又要伤害阿秀啊?果然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么?”
“她那种蛇蝎女人,要伤人还需要什么理由么?冷血是她血液里流淌的本性,她又怎么可能听你的。”突然意识到重点,沈夜白道,“为什么说又?是不是上一次你的伤也是顾疏玲弄的?”沈夜白握着阿秀的手,急切的问。
阿秀眼中氤氲着泪,咬着下唇半天,却是什么也没说,只讷讷的点点头。
沈夜白心里一阵疼痛,咬了咬牙,道:“娘,你不用劝我,反正我是一定要娶阿秀的。你要是不答应,大不了我同阿秀一起离开白城再也不回来罢了。”
沈夫人这顿急的,好不容易才又见了儿子,他居然还放狠话说再也不回来了,这不是扎心么?但这婚姻大事的,又不是她说了算的,尤其是对方还是顾家大小姐,她说了就更不算了。
可沈夜白,大概是孤军奋战久了,非要找个同盟,于是就选中了最疼自己的娘了。他要得到母亲的认可和赞同,然后才可以保护阿秀,才可以娶她为妻。
沈夫人左右为难,但听儿子说得那么狠,她心里本就是不喜欢顾疏玲的,也就顺水推舟了:“好吧,娶吧,娶了阿秀吧。”
其实也说不上是娶,因为就现在的情况而言,阿秀顶多就是个妾,一顶小轿从偏门抬进来罢了,哪里有一个娶字那么隆重?
然而沈夜白怕是忘了这一点了,或是天真的以为母亲会帮他与顾疏玲和离,然后再堂堂正正的迎阿秀过门。他没有想过,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摆脱顾疏玲的,除非她身后的顾家不在了。
对此,沈夫人支支吾吾不肯明说,只是说自己也讨厌顾疏玲,会帮他和阿秀在一起云云。
因为商量着是要回来偷印章的,这话自然不能和沈夫人讲,虽然她心疼儿子愿意帮沈夜白和阿秀,但是在于安全上面,她比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的独苗苗去梁家巷干那么危险的事,还是为了所谓的大爱。
所以,沈夜白以阿秀要休息为由把沈夫人支开了,两个人却关起门来商量要如何取得那枚印章。
沈夫人看着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还关上了门窗,欣慰的笑了:夜白终于聪明了一回,晓得先把生米煮成熟饭,等到阿秀有了沈家的骨肉,她顾疏玲就算再有能耐也不可能再害阿秀了。
可惜,老人不过是想着儿子平安想着早些抱孙子,却不晓得这两个人虽然孤男寡女的却是规规矩矩的在讨论怎样打自家的主意。
商量了半天也没法儿,只能用了个调虎离山的法子,由沈夜白主动去找沈勤把他约出来拖住,再由阿秀摸进他的书房找到那枚印章。这种调虎离山的伎俩说来简陋得很,但现在他们也别无他法,只能如此。
二人约定傍晚动手,如果能及时拿到印章的话,还可以快速打包好一批药品物资,趁着天黑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押送出城直奔梁家巷。
晚饭之前,两人便分开行动了,临了时阿秀还担心:“如果被发现了怎么办啊?”
“不会的,你要相信老天爷是站在正义的一方的,”沈夜白顿了顿,“颜值即正义,我们长得这么好看,没事的。”
知道沈夜白是在开玩笑以缓解紧张的,阿秀也很捧场的被逗笑了,她柔情似水的看着他,手指捋过他的衣领,道:“你会带我一起去吗?”
“你要是愿意,我们就一起去,就算是一去不回也是可以的。”
他的意思是,就算抛弃万贯家财就此私奔也是可以的,但由于要去的地方有点儿特殊,阿秀却理解成他要带着她一同赴死,故脸色稍变,但异样一闪而逝,她仍是笑着:“好,我们――一起。”但说这话时她的语气里已有了些许不甘与愠色,她所追求的是人上人的富贵荣华,是攀上沈家这棵大树,而不是秋叶离根远赴他乡骨露平野,还是为了那所谓的爱情。一文不值,狗屁不通。
阿秀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像现在,她等着时机,本是在等待沈夜白把沈勤引开之后潜入书房寻找印章的,可她却苦笑:“得不偿失,我怎么可能真的帮你?”
于是,她变了主意。或是说,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打算帮沈夜白到达梁家巷。她的出谋划策不过是为了营造一种她与他自始至终都是心意相同之人的错觉。她比任何人都不想沈夜白出事,她还要靠他走上人生的巅峰。如果沈夜白果真死在了梁家巷那种地方,那么她在沈家就失去了靠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她近一年来的谋划和隐忍都将成为泡影。
所以,她不会助他。本身,他们也从来就不是同路人。
只是现在,阿秀仍在等待,等待一个时机。
而沈夜白,他已经把沈勤约了出来,在兴安路上的宾至如归酒楼。沈夜白特意摆了一桌便饭,说是要和沈管家谈谈,既是感激他多年为沈家的付出,又是为了日后接手沈家取经。
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沈勤断断没有拒绝的道理,况且请客之人还是自己的东家兼表弟,他就更是不能不来。
沈夜白很是大手笔,把酒楼的拿手好菜都点了一番,最后再上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颇有诚意的等着。
果然,时间还没有到,沈勤就已经来了,见了沈夜白,道:“少爷真是客气了,有什么吩咐直接找我就好,何必破费?”
“我回来这么久都还没和沈管家正儿八经的吃过饭,”他招呼沈管家坐下,倒上一杯酒来,“喝一杯?”
沈勤没有拒绝,好歹时场面上混的人物,不会计较这三杯两盏淡酒。看着各类精致的小菜摆上桌,挤得盘子几乎都要掉下去了,沈勤笑:“少爷真的是大手笔啊,难怪白城的商户都喜欢和少爷做买卖。”
沈夜白心道,这是在指责我花钱大手大脚啊,但碍于要拖延时间也不方便这么快就撕破脸皮,就呵呵的尴尬笑着。
一路尬聊,沈夜白都不晓得该说些啥的,他从小就离家求学,北平上海的跑,后来还出了国,与父母的感情算不得好,平常都是靠着一纸电报或书信交流。但毕竟是越洋的,隔得远了,说不了太多。他最后收到的电报还是家里骗他,说是母亲病重,要他赶着回来瞧最后一眼。可是当他抛下一切紧赶慢赶的回来才发现,这分明就是一个圈套,他是被骗回来要与顾疏玲联姻的。虽然激烈的反抗吧,却还是没能改变什么,哪怕他后来独自出走流落到了湖南,最后还不是回到了白城。
在沈夜白的记忆里,大哥在世时似乎有过一段很好的记忆,可也就在大哥死的那一年戛然而止。每年的暑假回来,他总觉得父亲看似懦弱可欺的眼里有什么深藏的筹谋,就连整个沈家,他都觉得像是一个巨大的盖子,盖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有阿秀,他怕是不太待得住的,比起在这里作他的沈大少,他更愿回到学校,带着阿秀一起。
“少爷,少爷……”
猛然间发现有一个手掌在自己眼前晃悠,沈夜白吓了一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走神了。
而沈勤此时正看着他,大手在他眼前轻晃,终是在啊了一声之后唤回了他的神志。
沈夜白恍然醒了过来,目光不自觉的射向沈勤的脸,扫过他脸颊上,却见无数纵横交错的伤疤,大的小的,像是无数条缠绕在一起的毒蛇爬上了整张脸。过长的刘海遮着眼帘,唇色微白,透露着些许病态。沈夜白脑中溜过什么东西,速度很快,抓也抓不住便没了。
沈勤也注意到了沈夜白的目光,垂下了头,将脸埋在阴影里,神色复杂,声音嘶哑:“吓到你了吧?”
“没。”沈夜白摇头。他好歹一个大男人,虽然没有捉鬼斩妖的勇气,但也不至于被沈勤的样貌吓到,虽然他脸上的烧伤的确有些可怖。
沈勤大概是笑了,声音微变:“少爷你生得很好看,大抵是瞧不上我的吧?”
沈夜白刚想下意识的答是的,但一个激灵,不对啊,他刚刚说啥,瞧不上?沈夜白正在夹菜的手僵在空中,由于失了力,那鹌鹑蛋咚的一声掉了下去,在盘子上一顿乱滚。
沈夜白心里万马奔腾,这沈管家是疯了吧?为什么说话说得那么暧昧?其实暧昧也没什么的,可关键为什么是对自己说?他们可都是男的啊,两个大老爷们儿,这对话简直牛了!
一时之间沈夜白脸色变得难看,心里又是跑马场一样溜了很远,心里升起的最后一个念头是:难道沈管家真的像传闻中的那样,是个断袖?
五雷轰顶哦,一个调虎离山计使成这个鬼样子,沈夜白表示转折太大脑子不够用,但口中已经不由自主的说了一句骂人的话来:“死断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