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黑色的车牌尾号999的尼桑车从僻静的小巷中穿过。
车子的后座上载着肖子涵和王剑,而车子前排的驾驶座和副驾驶的位置则各坐着一个跟王剑差不多年纪的身穿黑色衬衣的男人。
其实如果相比较起来,三个男人当中,王剑的长相还算是颇为英俊的。
但是他的表情看上去却是最冷酷最严肃,也是最可怕的。
此时的肖子涵是处于昏迷状态的,她半倚靠在王剑的肩膀上,紧闭着双眼。
刚才是怎么回事呢?
肖子涵走进了小巷之后,因为太紧张了,手里的书本滑落在了地上。
于是她便弯下身子去捡起地上的书本。
可是当她准备捡起最后一本书的时候,王剑突然出现在了她的身后,用电棒顶住了肖子涵的后腰部位。
于是,瞬间,肖子涵便被一阵强劲的电流电晕了过去,丝毫没有知觉的倒在了王剑的怀里。
然后,便见从小巷中又走出了两个身穿黑色衬衣的男人,他们是王剑的两个得力手下。
这两个人一起将肖子涵抬到了离巷口不远处的一辆黑色尼桑车上。
因为周围的僻静,加上现在又是饭点,所以这一切进行的都是那么的神不知鬼不觉。
然后车子便在夜幕中穿出了小巷,朝着他们的黑色基地“万骑社”驶去。
要说这个“万骑社”,也算的上是一个极其有名的黑色组织了。
王剑作为这个组织中的一名主要成员,毫不夸张的说,他是绝对不缺钱花的。
而他之所以会听命于小小的吴佳,完全是因为“万骑社”的大当家血罗刹一直想要得到一件罕事奇珍“昨夜星辰”。
而因为一次机缘巧合,吴佳的爸爸在一个国外的拍卖会上,又竞拍得到了这个“昨夜星辰”。
于是吴佳便拿这宝贝与王剑作为交换条件。
王剑帮吴佳搞定肖子涵,吴佳将“昨夜星辰”拱手送给王剑。
立功心切的王剑,为了讨血罗刹的欢心,自然是想都没想的就答应下了。
很显然,对付一个小丫头和取得“昨夜星辰”相比,那简直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这个买卖绝对值。
可是无奈,这些天以来,沈浩每天都总是形影不离的陪着肖子涵。
早听闻沈浩功夫了得,要说王剑和他的这两个手下能够对付了沈浩,王剑还真的没什么把握。
如果一次没有成功的话,便会引起沈浩的注意,以后想要再次动手,那就难上加难了。
所以王剑一直在等,在等一个机会。
这下好了,今天吴佳帮着他制造了一个这样的机会,肖子涵终于落了单了。
所以今天再不下手,又更待何时呢!
如此,这一次,肖子涵算是落入虎口,在劫难逃了。
王剑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坐在自己身旁的肖子涵。
没想到这小丫头还真是漂亮的惊人啊。
虽然紧闭着双眼,看不到眼睛长什么样子。
不过那高挺的鼻梁,粉嫩而又精致的小嘴,还有那弯弯的柳叶眉,真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啊!
难怪她能把如此出身的沈浩迷的颠三倒四团团转,能把如此城府的吴佳惹的着急上火苦无对策。
“真是可惜了这样的一个绝世小美人啊。”王剑冷笑了起来。
………………
大概半小时后
黑色尼桑车开到了帝都北面的一个高档别墅区——烟雨风情。
这个烟雨风情啊,不仅是帝都非常有名的一个高档别墅区,也是“万骑社”的总部所在地。
“万骑社”里的所有的成员,均按照等级有所划分,并且都在这里分有房产。
可见这个“万骑社”的经济实力也绝对是不容小觑的。
“万骑社”的大当家血罗刹,他的别墅是在烟雨风情的最中央的。
不仅面积是所有别墅中最大的,就连里面的装修也是最豪华的。
前后两个大花园,两个大泳池。
别说,那规模和格局跟沈家公馆都有的一拼。
而王剑作为这里的二当家,他的别墅则是挨着血罗刹的别墅的。
但是论起面积和装修等等,跟血罗刹的相比,则明显的要低了一截。
可见这里就好像是过去的皇宫一样,有着鲜明的等级制度。
血罗刹就好像是过去宫中的皇帝一般,在这里享有最高的待遇。
其他所有的成员都要为他所用,绝对不能俞越。
而这个烟雨风情别墅区,无疑就是他们的“宫殿”,他们的“大本营”。
据说,这个“万骑社”的大当家血罗刹十分之神秘,但是身家背景却相当雄厚,有人传说他并不是道上出身,而是有着很强的后台的。
然而,他的后台究竟是谁?
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至今都是个谜,甚至连作为二当家的王剑都对此一无所知。
黑色尼桑车在进入烟雨风情的大门之后,便一路朝着最里面驶去。
它穿过了中庭血罗刹的别墅,又穿过了血罗刹别墅后方的王剑的别墅。
然后在别墅区最里面的右手边,一座白灰相间的小房子门口停了下来。
这个小房子,目测面积大概不过100多平米的样子,偌大的一间房子,只有一个大门和一个小窗,而小窗外面还被围起了一圈冰冷的铁窗。
大门上方写了两个清晰而又奇怪的的黑字:掘洞。
之所以设计的如此古怪,是因为这里是“万骑社”专门用来关押人质的地方。
窗户只有一个,并且被拦的严严实实,是为了防止人质逃跑。
而掘洞二个字,则是血罗刹给这里取的名字。
是这个地方特有的代号。
车上的两个黑衣男下车之后,打开了后排肖子涵那一侧的车门,然后便拉着肖子涵下了车。
王剑则从车子的另外一侧下了车。
下车之后,王剑则走到两个黑衣男身旁,亲自抱起了被他们驾着的肖子涵,然后便朝着掘洞那唯一的大门走去。
门是虚掩着的。
王剑用脚踢开了大门,刚迈进小屋,便有一个看起来四十出头,身穿黑色短裤,白色T恤,而那白色T恤已经略微有些泛黄的男人迎面走了过来:“呦,原来是二当家啊,今天是什么情况啊,怎么您亲自到访了啊?来,快请进吧。”
他赶忙将这几个人迎了进来。
这个身穿白色T恤的男人是这里的看门人,叫阿福。
阿福曾经可是“万骑社”里的一位风云人物啊,当年他在“万骑社”的地位仅次于大当家血罗刹。
可是因为在一次十分重要的抢劫行动中,阿福无意间泄露了行动的时间和地点给他当时的女友,而导致行动彻底失败,“万骑社”损失伤亡惨重。
事后经过调查,原来当时阿福的女友是一名卧底警察,专门为了对付“万骑社”,才故意接近阿福的。
也就是说,行动失败的始作俑者其实就是阿福,是他间接的导致了“万骑社”的损失惨重。
于是,作为惩罚,当时“万骑社”的大当家血罗刹便亲手割断了阿福的三根手指,并且命他终身看守掘洞,永远不得离开。
一晃10多年过去了,现在的阿福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
他的脸上再也没有年轻时的那种意气风发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无奈的颓废。
王剑望了一眼眼前的这个邋遢男人,轻蔑的说道:“今天我们要在这里办点事儿,你负责看好门就可以了,全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更不要惊动到大当家和其他人。”
“是,我知道了。”阿福瞟了一眼王剑手中抱着的正处在昏迷中的肖子涵,会意的笑着说道。
看到阿福如此识趣,王剑微微一笑:“表现好的话,最后等我们事情办完了,也可以分你点儿好处尝尝。”
“谢谢二当家,谢谢二当家。”阿福十分兴奋的赶忙点头鞠躬起来,对于王剑口中所说的好处,他自然明白指的是什么。
自从阿福被血罗刹惩罚,看守掘洞以来,他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里半步了,更是从来都没有再走出过烟雨风情。
阿福也是个男人,而且毫不夸张的说,他还是一个极其好色的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好色,当年也就不会着了那个漂亮的女警的道了。
这10多年来,阿福别说是碰碰女人了,就连见,也没有机会再见过。
基本上,被他们带来掘洞关押的,都是些犯了错误的男人。
而且关押也绝对超过不了3天,就会死的死,放的放。
所以别说是女人了,就连来这里的活人,阿福都是很少见到的。
而今天,王剑居然破天荒的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而且还是个那么年轻漂亮的小丫头。
阿福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接下来在这里会发生些什么。
大家都是男人,难道男人们心里想些什么,阿福会不知道吗?
看来,这个小丫头这次可是逃不掉了。
想到这里,阿福反到开始期盼起来,真希望在王剑一行人享受过之后,也能给自己一个享受享受的机会。
于是,他便赶忙十分听话的退了出去,帮王剑他们好好的守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