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人之常情
悦晴2017-12-31 16:033,186

  然而,正当她脑海中划过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一个黑衣人眼底愤恨的提着刀朝着落单的奚子乐走过去。奚子乐眼底闪过一丝惧怕。不管他再如何聪明,在跟着婉清之前,都是在乡下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的淘气孩子。虽然,在婉清的教导下,确实明白了许多事情。可是面对这样真正的生死,充满血腥的场面,他毕竟还是第一次。

  心底会恐惧害怕,那都是人之常情。

  婉清看到陈行就站在距离奚子乐不远的地方,暗暗给了他一个眼神,让他先不要轻举妄动。等到他真正有了生命危险的时候,再有所动作也不迟。

  婉清便在一旁观察着他。

  虽然知道,按照顾子乐等人现在的年龄来看,这会儿就经历这样的场面对他们来说确实有点儿为难。心智稍微不过关的,极有可能会在他们的心底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然而婉清自从将这些人带在身边起,打的便是将这些人都培养成童子特战队的意思。这些,都是到达宋地之后不久,需要经历和见识的。

  这个时候,奚子乐眼底虽然还有着恐惧和害怕。但是他已经迫使自己镇定下来,这会儿恐惧是不能救下自己一命的。他必须想办法学会自救。

  他一个打滚跃到了另一边灌木长的有些高的地方。

  奚子乐在奚府学习武术的时候,程留白也跟他说过这个孩子思维活跃,身手灵敏,将来在轻功上必然会有一番成就的。如今看来,程留白说的完全没错。

  奚子乐这一滚,便跟那个黑衣人暂时拉开了距离。

  他在心底一步步计算着时间,额头上渐渐沁出些冷汗。就在黑衣人靠近他并且要朝着他扑过去的时候,奚子乐固然顿了下来,让那人扑了一个空。

  奚子乐反应敏捷的从腿上拔出那把婉清给他们每个人都打造了一把用来防身的匕首,他将匕首握的很紧,然而眼神却流露着迷茫。杀人,尤其是第一次杀人,总是要克服许多的心理障碍的。

  他心底不断的挣扎着,纵然知道按照这会儿的情况来看,分明就已经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境地。可是他依旧无法做到快很准的下手。

  奚先生教导他们下棋的时候,便说过落子无悔。

  而杀人这件事,一旦开了头,走上那条路,便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在奚府期间,他听了不少热血的事迹。也大概知道自己将来会是什么归属,他若是犹豫不定不下手,死的人便是他自己!奚先生说,往后这个天下会乱起来,到时候哪儿都不会有所为的安全和乐土。选择哪一条路端看自己的心!

  从前他或许一心想着的是升官发财,如族里那位当上宰相的长辈一样,让所有人尊敬。而现在,他才发现,比之之前所想,保家卫国才是更有意义的追求。

  这时,那个黑衣人已经从地上跃了起来,手里的刀正对着奚子乐。而奚子乐手中握着匕首,脸色发狠,无所奚忌的弯腰避开长刀的攻击并且一下子加速如同发狂的牛一般冲到了黑衣人的面前,一把匕首正插进了黑衣人的小腹之中。

  奚子乐背后也受了一刀,只是这会儿他的脸上却扬着一丝笑意,接着便因为剧痛而直直的倒下了。

  “子乐!”

  跟他一块儿被选中的众人焦急的呼唤着。

  奚子乐在倒下去之前已经有人将他抱了起来,婉清给他的伤口清理了一遍,又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现在天气这般炎热,而他又受了还算挺严重的刀伤,根本不适合再在这样的地方继续待下去,“还是尽快到县城去吧。得找个地方将他的伤势仔细清理一下。”

  “好。”

  宋禹留下一些人处理地上的尸体,他们则往前面不远处的镇子去了。

  这个小镇还算繁华,有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卖货郎,还有推着车卖烧饼的夫妇俩,还有一些在外面摆着摊子的人,四周都是吆喝声。看起来便是个十分安逸的小镇。

  婉清站在这儿,回想着刚刚遭遇的刺杀,竟然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

  “这些人的日子虽然说有些清苦平凡,可是我却心生羡慕。若是可以,我宁愿自己在这样的小镇里,或者郊外风景独好的地方,盖一个宅子,有个不小的院子,种一些自己喜欢的花草和草药,开一个药庐,替人看诊,做一些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而不用如现在这般劳心劳力还得担心什么时候就要被人拿走了性命。”

  宋禹心底涌起一些愧疚:“是我不好。”

  “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她身上流着裴家人的血,所以注定逃脱不掉这样的圈子。

  从前不相信宿命的她,这会儿竟然也含笑颇为无奈的说了一句:“或许,这就是宿命。”

  宋禹伸手将人揽进了自己怀里:“你的宿命,就是幸福。而我的宿命,就是遇到你,并且给你幸福。你心之所想,都会一一实现的。前半生我们为了责任而努力,后半生我陪你过你想要的生活。”

  婉清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忽而灿烂一笑,说道:“好啊。”

  接着,又开玩笑一般的看着他,问道:“只是,若是你他日登上高位,成为这个天下的主宰,明明到了该陪我的时候,却又放不下那个位置,该如何呢?”

  古往今来,并不是所有追权夺利的人在一开始都有着一颗追权夺利的心的。只是权利这种东西,就跟毒品一样,不沾它的时候,还能认清自己,只是一沾上便会让许多人都迷失自我,渐渐的在权利的波浪中,随波逐流越陷越深。

  宋禹现在对她说的这些话,她统统都信。

  一出生便身居高位的他,有些时候更容易放下手中的权势。

  可是当一个亲王皇子,跟成为这个天下的主宰是完全不一样的。

  婉清笑了笑,或许等到了宋地就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了……

  这时候,被派出去找客栈的人也已经回来了,对宋禹禀告道:“爷,此地最大的客栈叫做弘文楼,属下刚刚去问过了,弘文楼的空房间还有不少,能够容纳的下咱们这一群人。”

  宋禹点点头,说道:“那便去弘文楼吧。”

  原本下午还想着要赶路,只是奚子乐受了伤,至少得让他在这儿休息一晚上再走。

  路上,宋禹边走边问道:“有没有打听一下这个弘文楼是何人所开?”

  这个镇子极小,叫做梨花镇,平日里镇子上流动人口并不是很多,基本上在这样的地方开一家规模相对较大的客栈,想来也只有亏本的份儿。

  可是,还偏偏就有人开了,而且听说还开了挺长时间了。

  这样的情况却是不得不让人心生怀疑的。

  旁边的人回答道:“查过了,这间客栈是一位乡绅开的。似乎是这梨花镇外三十里地有一处观景亭,可观瀑布飞流直下;能赏四季可赏之美景;能够泛舟湖上;对月听风饮酒。总之精致不俗,每年来这儿的文人骚客不少,因此客人也十分多。开这样一家客栈倒是不会亏本。至于为何只有这一家大型的客栈,那是因为这儿的人家,都有不少待客的房间,虽然小,但农家小院胜在清新,是以这儿才会这般繁华。”

  婉清听着颇觉得有趣,这可不就是现代那些旅游城市中到处都有的民宿吗?

  一般那些景观城市中的民宿装修的都很有风格,一般都以精致温馨为主格调。民宿的房间不多,但是每一间都打扫的十分干净,这让很多出门在外旅游的一般学生党或者白领人士在选择住宿的时候,都会选择民宿。

  婉清上辈子跟风去了厦门在鼓浪屿和曾厝垵都住了几天,也是选择的民宿住的。当时特意挑选了旅游淡季的时候去的,人不少却也不多,住民宿的感觉还不错。

  这会儿竟然在这儿也听到了类似的产业,婉清忽然想要见识一番。

  还有那个客栈名字,居然叫做弘文楼,婉清好笑的问道:“不是说是一个乡绅吗?怎么听着这人还算是颇有文化的样子?”

  一般弘文馆这样的名字,不都是给藏书楼的名字吗?婉清这一问又挑起了那个跑腿小厮的说话兴致,还顺手拍了一个马屁,说道:“您这可算是问到了点子上呢。据说这弘文楼还是当时前来这儿观景的一位大儒取的名字,就连这客栈的牌匾,也是那位大儒亲手所写呢。因此,一些赶考的学子路过此地,一般也会选择弘文楼留宿。一是因着他的名字一瞧就有读书人的气质,二就是因着那位大儒的名声了。”

  婉清一边听着一边连连点头,宋禹有些奇怪的问道:“你似乎对这个小镇十分感兴趣?”

  “嗯,你不觉得这个小镇很有意思吗?不管是弘文楼还是每家每户都有的民宿。难怪这个小镇如此繁华,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这样带动经济发展的法子的,当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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