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杀手元朗
叫我天流2017-06-21 15:122,250

  韩山河的话再清楚不过了,是对那些武者和修士说的。

  一般人岂敢破坏拍卖会规则,也就只有那些自恃身手高强的人,才敢冒着与三大家族为敌的风险,在这里大打出手。

  不过当韩山河说出他布下了大阵,以及会上执法队的名单时,一些人神色一凝,本来有些想法的,顿时都打消了。

  先不说抢了东西能不能突破韩山河的阵法,只要上了执法队的名单,就绝无可能跑的掉。

  基本上破坏凡俗界规则的修士,都会被昆仑山的执法队列入抓捕名单。

  而上了执法队名单的修士,没有一个能跑的掉,好像至今为止,上了执法队名单依旧逍遥法外的只有一个人。

  那个人,听说是炼魂期的修士,叫鸿都客。

  韩山河说完,明显感觉到整个会场的秩序变得好多了,紧接着两个口齿伶俐的拍卖师介绍第一件拍卖物品。

  这是一块巴掌大的血玉,浑身通红,色泽都是绝佳的。

  关键是这块玉似乎有吸引人注意力的能力,每个人的目光都不知不觉在它身上流转,像是在欣赏一块绝世宝贝,久久也不舍得把目光移开。

  “石兄,你觉得这块玉怎么样,本次拍卖的宝物,可都是从千万人手里精挑细选来的。”

  韩山河有些得意的说道。

  “这块玉,不是什么吉祥之物……”

  石天流摇了摇头,这块玉给他的感觉并不好,尤其是那通红的血色,好像来头不善。

  “咳咳,石兄怕是多虑了吧……”韩山河有些尴尬的说道。

  石天流没有再解释什么,他也仅仅是一种直觉而已,并没有任何的依据。

  这块血玉的起步价是五百万,很快就被拍到了三千万,在场的富豪不少,一个个出手十分阔绰。

  最后被一个中年人以三千八百万的价格拍了下来。

  第二件物品,是一尊白玉麒麟,其身上完全看不出雕刻的痕迹,仿佛浑然天成。

  许多收藏家眼前一亮,因为这尊白玉麒麟的雕刻手法太先进了,毫无瑕疵,就是现代顶级的雕刻家都无法做到。

  而且看这尊白玉麒麟的年代,根本分不出是古代的作品还是现代的,它仿佛天生就是这样子,而不是人为雕刻的一般。

  最后这尊白玉麒麟拍到了四千五百万。

  接下来是唐朝杨贵妃用过的发簪……

  没一会儿,胡马走回了座位上,他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问那个手下:“这个诛仙殿靠不靠谱,一张口就要四千万!而且起步价就是一千万!”

  “胡爷,你想想看,炼气四层的修士,确实值四千万……”

  “最好是这样!”

  胡马冷哼一声,目光看向拍卖台。

  ……

  一个豪华的KTV里,一个青年正在唱萧敬腾的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有想要爱你的冲动……”

  他的声音十分动听,声色也把控得很准,把《我怀念的》这首歌唱歌如同原唱一样好听。

  “歌神!歌神!”

  “元朗好帅啊,给我个签名吧!”

  “男神再来一首!”

  周围的美女们尖叫不已,完全被元朗的歌神折服了。

  “唉,每次来KTV都被这家伙抢光风头……”

  其余的男生们叹息,他们觉得请元朗来简直是最大的错误,可问题是元朗不来,许多女生也不会来……

  他们是一群大二的学生,好不容易安排的两个班级联谊,可风头都被阳光帅气,唱歌又好听的元朗给抢走了。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元朗笑着放下话筒,走到角落里接了个电话。

  “你们先玩吧,我有件急事,马上要走,实在很不好意思……”

  接了电话,元朗便告辞。

  许多女生苦苦挽留,男生们却劝他先去忙自己的事吧,他们可巴不得元朗离开。

  元朗笑着走出KTV,看了看阳光灿烂的蓝天。

  “炼气四层么……”他笑了笑,叫了辆出租车。

  回到他的单身公寓,他严谨有序的打开保险柜。

  这里面有三套黑色衣裤,一套是黑色风衣,一套是黑色的卫衣和运动裤,一套是黑色的大衣,全都整齐的摆放着。

  衣服下面有两个箱子,他打开一个稍微小点的箱子,里面摆放着五把手枪和三把匕首,每一个的款式都不一样。

  他拿出一把黑色的手枪和一把黑色的匕首,佩在腰带上。

  再打开那个稍大一点的箱子,里面是两把狙击枪和一把冲锋枪。

  狙击枪一把是白色的,一把是黑色的,他拿起白色的狙击枪,看到枪托上刻着“诛仙”的字样。

  他的脸上涌现出自豪之色,诛仙枪才是这些武器里的核心,是他们的组织诛仙殿最伟大的发明。

  他轻抚过诛仙枪,慢慢的将它放入旅行包里。

  他正要合上箱子,但犹豫了一会儿,又拿起黑色的狙击枪,一并放入了旅行包里。

  白天,穿黑色的“工作服”没有什么必要,反而不方便出行,于是他就没穿,将就穿着白色的衬衣上路了。

  谁都不曾想到,阳光帅气,活泼开朗的元朗,竟然会是个杀手。

  他的动作十分严谨,观察细致入微,因为他是一个职业杀手,当他在执行任务时,和平时简直是判若两人。

  他叫元朗,三江大学大二的学生,既不是修士,也不是武者,仅仅是一个动作灵敏,观察细致的普通人。

  他将要去狙杀的是一个炼气四层的修士。

  如果让人知道,一个普通人想去狙击修士,肯定会笑掉大牙。

  因为修士法术通神,随便一个法术就能挡住子弹,怎么可能狙杀得了修士。

  但元朗不这样想,他已经杀过一个炼气三层的修士了,他并不怕修士。

  因为他有诛仙枪。

  诛仙枪是经过数十年的研究,才发明出来的,它的奇特之处不在于枪身,而在于子弹。

  这种子弹是特殊制造的,唯一的特点就是克制灵力。

  修士的法术挡不住这种子弹,任何法术防御都会被它轻易击穿。

  而这种子弹一旦打在修士身上,修士的灵力就会被暂时封印,聚集不起真气,也无法施展任何的法术。

继续阅读:第二百八十五章 兽面青铜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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