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将聚会的时间定在周五的晚上,因为周末林秀和乐水都挺忙,而且正好米露周五也有时间。
见到老钱,乐水和米露心里便有数了。
老钱并不老,三十出头,只是头发有点儿微秃,因此大家都叫他老钱,他也乐呵呵地应了。但从五官来看,其实还是一个挺耐看的男人,至少和林秀是能够配得上的。
但是在乐水看来,老钱似乎太世故了一些,一见到乐水和米露便大声笑道:“唉哟,两位美女到了,秀儿,快给我介绍介绍。”
“乐水。”
“米露。”
乐水和米露主动介绍了自己,但还是觉得老钱,有些不稳重。
林秀也有些尴尬,或许是和乐水她们呆久了,见多了莫远帆和左辰这样的男人,对于老钱这样的自来熟,她并不习惯。
这是林秀第一次和老钱参加聚会,也是她第一次看到老钱在不相干的外人面前的样子,她情不自禁地想,当初是不是自己误会了老钱的意思,他似乎对谁都热情。
林秀虽然高中就出来打工,一直生活在城市里,但是却从来没有把自己真正当成城市姑娘,因此她特别迫切地希望自己能融入到城里。以前林秀把这个希望寄托在刘文身上,但这个梦想破灭后,她一度想着干脆回乡找个男人嫁了算了,但到底还是不甘心。
遇到老钱,林秀本以为是遇到了生命是的另外一个机遇。
当然,林秀并不是那种唯钱就嫁的女孩,最有这样的认识,不过是因为老钱对她照顾体贴,在布展的时候,她累得席地而坐,老钱给她拿了一个棉垫子过来,说女孩子冷着了不好。这个主动,一下了就打动了林秀的心,后来又看到他在下属面前指挥自如的样子,瞬间就倾心了。
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主动的,反正渐渐地就走到了一起。
黄书雅今天有梅烁然有约,于是稍微晚到了一会儿,她很是调戏了老钱一番,但老钱却一直是保持着距离,因为她满意地冲林秀眨眨眼睛。
米露趁着老钱出去打电话的空档儿,把黄书雅摁到椅子上说:“你今天安份点儿,这任何没交给你。”
“难道我就比吴莎莎差吗?”黄书雅虽然没想争这活儿干,但还是觉得有点儿不服。
“你没有吴莎莎的那股子媚劲儿,一枪能打死的干嘛要两枪,白浪费子弹。”米露让黄书雅一定要安份点儿。
林秀无奈地问:“你们就确定他一定能被打死啊?”
乐水只是笑笑,米露也没说话,黄书雅却实实在在地回道:“那就要看吴莎莎的功力有多深喽。”
这话题,真让人扫兴。
吴莎莎是最后到的,她非常明白,最后一个到能给人特别的印象重要人物要在最后出面的道理,甚至看到一屋子的人在等着她,心里特别受用。
吴莎莎到的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情不自禁的瞟了老钱一眼,果然如期看到了别样的惊艳,或者说,对于吴莎莎这样的美人,少有男人能够抵抗得了的。
毕竟这个世界上,像莫远帆这样,连吴莎莎的脸都记不清楚的人,真的好少。
林秀顿时脸一沉,乐水赶紧在她耳边小声道:“别着急,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男人喜欢美女几乎是天性,你总不能让人家泯灭天性。”
是的,为了及时给林秀提醒,所以大家有意识地把她和老钱隔开了,她身边坐的是米露和乐水,而老钱身边坐的是黄书雅和吴莎莎。
对于吴莎莎,老钱特别地绅士,主动帮她拉椅子,而且铺餐巾,倒饮品等等。
米露忍不住问林秀:“他对你怎样?”
林秀微微摇了摇头,乐水在另一边道:“有的男人也会对自己亲近的人很忽略,对外人很体贴,咱们不急,接着看。”
接着看,当然要看吴莎莎的表演了。而吴莎莎也接到了大家的暗示,深吸一口气然后闪亮登场开始炫演技。
吴莎莎撩了一下头发,风情万种地说:“这包厢怎么这么热呀?”
“热……热吗?”老钱本来不觉得热,听吴莎莎这么一说,倒真的觉得是有点热了,于是赶紧把服务员叫来说,“把冷气开足一点。”
“冷……冷气?”服务员以为自己听错了,大冷天的,开的都是暖气啊。
“错了错了,把暖气的温度调低一点。”老钱有些尴尬地说,而此时,林秀竟打了一个喷嚏。
服务员正好站在林秀旁边,因此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于是看着老钱,而老钱看了一眼林秀,又看了一眼吴莎莎。虽然不明白吴莎莎为什么穿这么少,还觉得热,但还是对林秀说:“要不,你把外套穿上。”
穿外套?林秀觉得自己要气爆了,自己可是穿了羽绒服过来的,她拎着羽绒服问老钱:“你让我穿着它吃饭?”
“我不是怕你生病嘛,你看这,都是你的朋友。”老钱的态度也挺好,而且表现得十分为难。
乐水冲着吴莎莎眨了眨眼睛,吴莎莎悄悄地做了一个OK的手热,嗲嗲道:“刚刚可能是我走热了,现在觉得,这温度还不错。”
老钱和服务员都松了一口气,虽然吴莎莎的确是一个诱惑,但老钱还是明白自己需要的是怎样的女人,他并不打算因为吴莎莎而放弃林秀。
老钱点了一桌子的菜,但大家基本上是一边吃菜,一边看吴莎莎表演来度过的,老钱的表现算不上很好,也算不上有多坏。因此愈发地叫林秀忐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其实她还是有些失望,为什么老钱不能再好一些呢?再给自己一点定心丸多好。
吴莎莎也有了些挫败感,在她看来,要么就不来电,要么你就明确一些,这样想偷腥,又有顾虑,当自己是什么呢?吴莎莎似乎能看到乐水她们对自己的笑话,因此咬咬牙,不再兜圈子了。
“唉,姐妹们,我以后可能没时间陪你们出来吃饭了。”吴莎莎一边抚摸着手上的大钻戒,一边满脸郁闷地说。
黄书雅非常自觉地接话道:“为什么呀,你富二代除了吃喝玩乐,难道还有别的什么事吗?”
“你懂什么呀,真当我们富二代好当啊。”吴莎莎叉起一块牛肉,又喝一口酒道,“我们可以不看书不读报,但是我们得知道这块牛肉的来源,和这口酒的产地。”
几个人互相瞟了一眼,没有人问吴莎莎那究竟是什么牛肉什么酒,或许真的如吴莎莎所说,她知道有她必须知道的理由,而其他人找不到必须知道的理由,唯有乐水,有着微微的愣神。
“行,富二代难当,那你这会儿想干嘛去呀?”黄书雅吃了一口牛肉问,她才不管是什么牛肉呢,好吃就行。
吴莎莎明显感觉到老钱的身子转过来了,顿时笑了笑道:“我们家老爷子回国了呀,我们富二代还有一个大的任务就是,哄老爷子开心,所以他在家的这段时间呢,我得天天在家里守着才行。”
“真虚伪。”黄书雅撇撇嘴道。
吴莎莎却冷哼一声道:“虚伪又怎么啦?你年纪大的时候,你是需要虚伪的孝心,还是需要真实的不搭不理?”
这一句话叫大家都愣了,不得不说吴莎莎说得有理啊,即便是虚伪的,也总比那些真实的恶丑,看上去要美好一些。
“我一定要好好挣钱。”黄书雅忽然一拍桌子说,“等我老了,也要那群兔仔子们拿着钱来孝敬我。”
“你着什么急啊?你爸妈又不是没钱,够你过一辈子的了。”吴莎莎淡定地提醒黄书雅,“你甚至都不用向我学,你家就你一个,难不成你爸妈还真有把财产捐掉的觉悟啊?”
“那倒没有。”黄书雅摇头,又觉得不对,于是问吴莎莎,“你不是独生子女啊?”
吴莎莎冷笑一声:“以我爸妈再婚的频率,你觉得有可能吗?”
黄书雅顿时闭嘴了,但还是象征性地安慰了一下:“你家钱多,就算是被分走了,落到你手上的也不少。”
“谁还嫌钱多。”吴莎莎嘀咕着。
老钱一直没说话,听到这里才发现原来吴莎莎竟然是一个真的富二代,而且听黄书雅的口吻,还不是一般的富二代,他忍不住偷瞟了林秀一眼,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是富二代。
这时,恰恰林秀开口了:“你们俩都是富二代,乐水不用愁,只要嫁给莫远帆就行,米露也不用愁,高职高薪,也就我最差了,正宗的打工妹。”
这话,让老钱的心里凉一截。
说到这里,大家也都没有继续吃下去的欲望了,吴莎莎起身嗲声嗲气地对老钱道:“我刚刚喝了酒,你可不可以开我的车把我送回去啊?”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吴莎莎竟然有意识地没有让老钱喝酒,她是早就想好了呢,果真是情感高手啊,奈何她碰到的是不解风情的莫远帆,否则乐水一点儿胜算都没有。
吴莎莎说这话的时候,林秀也看着老钱。
或者说,一桌子的女孩都在等着老钱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