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的余辉好像收幕的红衣舞女,红纱漫天,令人望而生暖,在西天的一线,踏着优美的舞步,恋恋不舍的卸下红幕,东天的明月缓缓上场,挂上枝头。
傍晚依然那么美,美得让人陶醉,踮起脚尖再看那舞女的仰天一线,缓缓收进西天,傍晚的黑幕正慢慢的吞噬着晚天这仅剩的一线红光——
宿晨昨晚见过父母的鲜血,自是对这东西有着强烈的恐惧心理,而东羽的血却一直流,看着他脸色越来越苍白,宿晨也是急得快哭了出来,但就是不张口喝东羽的血。
东羽看着面前这个绝美的容颜,却是由于失血过多而眼前渐渐发黑,头晕目眩,心想:“能与你死在一起,也是死而无憾了,沐晨——”
一声疼痛的呻吟惊醒了湖边的李婆婆,李婆婆虽然年老一些,但眼神却是一点都不差,看着宿晨的脖子上又渐露红点,不禁一阵焦急,以为自己的蛇毒压不住红焚蛇毒,开始向宿晨的心脉中渗进,不由气极而骂道:“两个兔崽子真墨迹!!”
与此同时,李婆婆如灵猴般迅速窜到潭边,沾一口东羽的鲜血,同时迅速将宿晨击晕,将东羽的手腕放在宿晨的嘴边。
见“沐晨”获救,一直站在潭边苦苦坚持的东羽终于忍不住晕了过去。
见状,那李婆婆迅速伸手抓住东羽不让其再掉进潭里,同时扫过水潭旁边早已准备好的衣服迅速给宿晨披上,双手同时用力,提起两人夹在腋下,展开身形,迅速向溪上的木屋冲去。
看着她只身夹两人,一下从潭边窜上湖岸,好像毫不费力一般,急救两人时其动作也是行云流水,丝毫不滞待,夹着两人好像身如无物一般,这一刻,她的身子却没有再那么佝偻,不再像是一个年近古稀,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婆婆。
三人走后,寒潭中的黑水也渐渐的变淡,露出用小布包裹的一包东西,想来就是那李婆婆口中虽说的五宝了吧——
“恩?我这是在哪里?”一声嘤咛,打破了木屋里的寂静,一双大眼睛来回扫视着这间简陋的木屋道。
虽然东羽的等级比宿晨高,而且身体素质也比她好,但第一个醒来的还是宿晨。
东羽也是累了,他当夜本就没睡好而且当时还受了伤,又奔波了一天,数次与那些大汉生死搏斗,而且是又饥又渴,后为救宿晨又失血过多,他毕竟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已,能坚持到如此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而宿晨也只是受到了惊吓,至于蛇毒之痛也由于那李婆婆的及时发现也没有受多少苦,现在蛇毒已解,自是醒来的比东羽要早。
起初那李婆婆还以为宿晨是蛇毒攻心,无药可救了,原来是由于当时东羽的鲜血滴到潭水中,无形之中将自己满潭的青幽毒水化解,这时红焚蛇毒一时压不住,宿晨才疼痛起来。
东羽现在一身拥有两种毒果,不敢说万毒不侵,但至少青幽红焚两种蛇毒却是奈何不了他了,而李婆婆当时情急之下也怕自己会沾上蛇毒,便先沾一口东羽的鲜血,现在看来,却是多余的了。
见无人答话,宿晨的身体虽然还有些虚弱,但还是记挂着东羽的安危,便着急起身。
忽然想起一件事,这才迅速低头看着自己已经身穿一件略显宽松的粉色衣裙,这才放心。
这间小屋的摆设可谓是简单而又精致小巧,一床,一桌,一椅,仅此而已,让人的心也不由与这摆设这么简单。
三两步便走近门口,推开房门,朝阳涌进,霞光耀目,宿晨紧眯双眼,那双小巧而细嫩的小手轻抬至额,待眼睛渐适才转头寻找那个令自己担心的人,还有那个李婆婆。
晨曦泛红,温柔而恬静,见缝插针般的钻进宿晨那宽松的袍间,照在她那略显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丝红润,又见另一屋前炊烟袅袅,微风送爽,孤烟倾散。
忽闻灵猴乱叫,循声望去,但见一白发老者在另一竹屋舍后的田间采菜,一灵猴欢蹦左右。
菜地并不大,只有三分薄地但却整齐划界,几种菜样,各有不同,分簇其间。
“李婆婆!”宿晨一眼便望出了这个田间采叶之人正是李婆婆,宿晨叫一声,便向那田间跑去。
晨曦方起,朝露未消,宿晨就像一只欢快的粉蝴蝶,擦竹踩叶,打湿了花裙——
闻言,老婆婆转头循声望来,却道:“晨儿,你就别过来了,快去看看那屋前的草药煮好了就给那小子喂上。”
“他——他在哪?伤的重不重?”宿晨想起昨天寒潭中的事,不由小脸一红,吞吞吐吐的问道。
“呵呵,他在我的书房里,这小子可伤的不轻,要恢复过来,估计得三五天的时间,看得出来,这个小子可是对你一往情深啊,你可得好好的待他,这样的小子可是不好找了。”老婆婆转过头看着宿晨,说着指了指另一个竹屋道。
闻言,宿晨的小脸更红,嗔一眼老婆婆,道:“不跟你说了,您老是取笑我。”说着,转身便向那竹屋的方向跑去,不及转过竹屋,一股清新草药味迎面扑来。
宿晨自很小时她的母亲就有病,她从小便给母亲熬药,至于煮药这一方面宿晨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
见药还没有煮好,心里又惦记着东羽的伤势,便快速向屋中走去,初见东羽的真正伤势,宿晨也不禁一惊。
躺在床上的东羽本来身子就有些瘦小,现在看来几乎是半个身子,除了头以外全部都被包上了白色纱布,不论是前胸还是后背还有手腕都被纱布包的严严实实,好像一个大粽子一般。
看见东羽的样子,宿晨站在门口却是不敢抬步去看他,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过不多时,忽闻老婆婆问道:“药煎好了没有?”
闻言,宿晨的身体一颤,深吸一口气,再看一眼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东羽,轻声说道:“我看看。”
低眼,泪湿了衣袖——
宿晨取过灶旁的泥碗,蹑手蹑脚的将煮好的药倒进碗中,莲步轻动,走进竹屋。
看着东羽那消瘦而略黑的脸,看着他那胸前的起伏,均匀的呼吸,轻轻坐在床边,用药匙轻轻搅动几下,舀一勺苦药,微鼓小嘴轻吹几下,好像怕打扰熟睡中的东羽。
宿晨刚想拿药喂东羽,却又怕这药还热,怕烫到东羽,偷偷转头看看门前,见空无一人,快速将药放在唇边轻沾一口,虽入口苦涩但热度却是刚好。
看着东羽那有些苍白而干燥的嘴唇,轻轻的将药放在他的嘴边,想到这药匙自己刚才沾过,现在又送到他的嘴边,这不是间接地——
想到这里,不禁小脸一阵发红,不好意思去看东羽,但转念一想,自己既然是获救了,那肯定是喝了他的鲜血,我连留在他身上的血都喝进了自己的身体里,那我们岂不是——
想到这里,宿晨不禁脸颊通红,一阵发烫,一路爬上耳垂,羞涩难当,暗道:“我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老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轻轻闭上双眼,定了定神,似要抛却一切杂念一般,在睁开眼时,看着东羽的眼中似是多了一分平静与莫名的关爱。
将匙中已凉的药重新放进碗中,再舀一勺,热气微升,轻吹几下伸手送进东羽的嘴边,熟悉的用勺匙轻撬开他的嘴送进他的口中。
可能是由于东羽胸前裹得太紧使得胸中不畅又或是因为平躺而头略有后仰的原因,刚送两口,东羽便呛了出来。
“咳咳——”
草药沿着嘴角溢到身下,见状,宿晨迅速放下手中的碗匙,情急之下却拿自己的袖子给东羽擦拭。
这一呛也是将沉睡中的东羽给呛醒,咳嗽一阵,勺匙站在一边看着他一时也是手足无措,脸上满是愧疚之意。
将药全咳出来东羽也好了许多,但那张消瘦的脸上却是也因此而被憋得有些红。
“东羽哥哥,你没事吧?都是我不好。”宿晨在一旁,看着东羽的样子轻声道。
趴在床边的东羽闻言身体一颤,咳嗽声戛然而止,猛然抬头看着宿晨,一时之间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东羽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又或是再也见不到宿晨她了,没有想到自己并没有死,而且自己刚醒来便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看见了那做梦都想见到的娇颜。
东羽直言看着宿晨,心里也是激动无比,而宿晨见东羽一直看着自己,似又想起了什么,又是一阵害羞,刚退下去的红潮瞬间又窜上她那白嫩的小脸。
宿晨心里害羞,有怕被东羽看到,迅速转头,轻声问道:“东羽哥哥,你没事吧?”
闻言,东羽这才惊醒,有些尴尬的摸着头,连道:“奥,我没事,我没事。”
两人一阵无话,屋中一片寂静,地上落针可闻,这时一向不算内向的东羽看着脸色微红的宿晨一直在低头搓nong衣角,似是在等自己说话,但激动的东羽却是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也是暗骂自己嘴笨,调皮的阳光透过竹屋的缝隙钻进屋内,几束细小的阳光洒在两人的身上,似是对东羽的嘲笑。
宿晨现在这个年纪也是不太懂这些感情方面的东西,但他们这个世界自是早婚早嫁,女孩大约十五岁以后便可如家别门,而男子却是大约在十八岁后才会娶妻,这也主要是迎合这个杀伐的世界,杀戮毕竟还是男的多,那么如果男子早娶,一旦因为男子被杀,那么女子就会替他守一辈子。
守夫,这也是这个世界不成文的规定,女子嫁入后就算男子突然死亡,那这个女孩也不能再嫁给别人了,因为那会遭到别人的唾弃和指责,甚至也没一个人敢要她。
还是宿晨最先打破尴尬的场面,道:“东羽哥哥,快喝药吧,要不然就凉了。”说着端起床边桌上的药碗喂给东羽喝。
东羽由于两腕受伤,又被纱布紧裹,本想自己端过碗一口喝下,但奈何自己全身无力,稍动手疼,只能让宿晨给自己喂了。
宿晨见东羽平躺着身子,也怕他再被呛到,引动伤口,便拿过床角的一块粗布毛毯,轻轻的用手将东羽的头抬起俯身垫在他的头下。
东羽一直静静的看着她,粉裙覆面,清香入鼻,闻着她那少女所特有的体香,东羽也是精神一振,似是比刚才喝的药还管用。
宿晨给东羽喂药,而东羽也傻不愣登的一直盯着人家看,还是目不转睛的看,这简直不能单用一个傻字可以形容了——
宿晨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见东羽一直盯着自己看,而自己又不好意思说他,自是羞得面红耳赤,别过头去不看他,给他喂药时也只把眼睛看在他的嘴边,不与他对眼。
而这时的东羽也乐得这样,你不看我,正好我看你,省的四眼相对惹得尴尬。
“这个臭小子,就算人家再漂亮也不至于这样傻不愣登的看着人家吧,一看这个小子看美女就没经验,唉,孺子不可教啊!”李婆婆早已做好饭,静静的站在门口看着这两人的样子,暗道。
《《小说只是一种情感的宣泄,直透本质其实也是一个很模糊的励志故事,不管什么小说,一般都是主角越来越强大,冬瓜希望不管是情感,爱又或是什么,大家都不要放弃,我的小说看得人的确是不多,可是我一直在想,也一直这样坐着,那就是纵然只有一个人看,一个人喜欢冬瓜的小说,那冬瓜就一直写下去,全世界这么多人,冬瓜只写给喜欢看冬瓜书的人看,人贵有恒,只有有一人看着冬瓜的书,冬瓜就有恒,大家也一样,就算全世界都否定,总至少有一个人还在支持你,想想是吗,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不该轻易放弃,我不知道今天神经为什么会说这些,可能是小说写了最后这句话吧,我只想说不管什么事既然选择了,就不要轻易放弃,人最不过百年之寿,还有多少机会多少事可让我们坚持一回~~~~冬瓜拜谢~~》下午或是晚上还有章,你们周末玩的时候冬瓜在写,我知道自己的文笔一般,但我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写好每一句话,我花三个小时写完的一章大家几分钟就看完了,临走难道还不能给我留下点推荐或是收藏,冬瓜一直看着,能让我天天坐在桌旁的我高兴一下吗!!!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