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起来她已经很久也没有上过战场了,在京城过了一段安宁日子,她还真的以为此生就要这么过了。
还记得初到京城的时候她满心的不愿意。就算京城繁华,可是她仍旧只喜欢漠北的那种荒凉,比起有人约束,她更羡慕自由自在的生活。
这才短短的几个月,她忽然发现她对京城竟然产生了一种迷恋。
或许是因为那里有贺枫吧!沈思弦在军营里兜了一圈,因为日头已晚所以今日就不做什么了,冰魄给她备好了洗澡水,她沐浴过后就上chuang了。
这一路辛苦赶来,她满脑子想的就是怎么打赢这场仗。现在一个人空下来,她心里想的却全都是贺枫。她无法忘记她从喜堂上离开的那一瞬间,贺枫的面容的确很平静,可是那双淡定的眼眸里定然有她能够感受到的失望和遗憾。
娶了她这样的女子,其实算是一种悲哀吧!古往今来从来没有听说新娘子会在婚礼上离开,她是大周的女将军,注定要比旁人承受的更多。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怨我。”沈思弦单手枕着头,大约是在京城好日子过多了,此刻竟然觉得这床板和枕头都睡得极不舒服。她翻了一个身,从边上摸出一把匕首来。
匕首在灯下折射出好看的光芒来,她手摩挲那些宝石,心里纠结万分。
雪宝从地上拱上chuang来,挤到她边上。这小家伙藏在冰魄的包袱里,出来的时候吓了她们一跳。沈思弦把它揽到心口,“你说贺枫是不是生气了?”
澄郡王府和他都是京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她这么做,会不会让他们成为城中的笑柄?她有点后悔了,或许应该拜完第三拜的。
雪宝当然不可能回答她,它嗅嗅匕首,发觉不是可以的吃的就歇了心思。从她身上爬下来自顾自的在床头找了一个地方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对牛弹琴。”沈思弦摇摇头,小心又珍重的把匕首放在枕头下,她熄灭了灯,也闭上眼睡去了。
第二日天蒙蒙亮她就被号角声吵醒了,冰魄进来,“姑娘还是在睡会吧!他们要早起出糙,其实时辰还早着呢!”
沈思弦摇摇头,“我是一军主帅,这头一天的自然要做好表率。冰魄打水,更衣。”
往日里她在军中有勤快的时候,自然也有懒得时候。她是个随性的人,但是总也有分寸。冰魄拿她没法子,赶紧去外头打了水,浔城的气候要比京城差的多。白日里烈阳高照,但是早起和晚上却是十分寒冷。
沈思弦洗漱之后穿上铠甲,冰魄跟在后头,两个人一起出了营帐。鲁廷起得也早,此刻见了她急忙行礼,“沈将军。”
沈思弦虽说是个常胜将军,此番前来又是带着龙泉剑。但因为她终究是个女子,营中还是有许多的将士不服气。
鲁廷起初也是这样的,但是沈思弦生来气场强大,初次见面鲁廷就被镇住了。此番见她一个女子却也能够早起瞧将士出糙,也是心中好感不少。
沈思弦摆手,“鲁将军不必多礼。”沈思弦面对台下众多将士,她眼眸一一扫过。她也不说话,眼神也是出奇的平静,但就是叫底下的人看的心生敬畏。
她的来历所有人都知道。她是沈家这一辈最出色的武官,是祁庆帝最宠爱的臣子。曾在战场上有女阎王的称号,甚至比无数男子都要顶天立地。
之前只是传说,可是如今真人就摆在眼前,大家方才知道所言不虚。
沈思弦目光落到一个点上,她伸出手指,“你,出来。”
台下没人动,沈思弦耐着性子,“第三排第五个,就是你,出来。”
被指的那个人满脸茫然,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出列。沈思弦走下台子,慢慢踱步到那人面前。她抽抽鼻子,有很淡的酒气,而且纵观那人精神明显没有其他将士的好。
军营之中一切都按照军规来,为了保证将士能有好的面貌出征,一切作息都是有时间的。而且军中是不得随意喝酒的,不过也有例外,倘若战事不那么吃紧,偷偷喝几口上头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但是现在,沈思弦不想放过了,“军规你们都知道吧!我不想多重复,战事吃紧,南蛮随时可能进攻,你偷偷喝酒,万一开战,你指望谁来替你?”
那人是面色通红,他急忙低下头,“沈将军,是末将错了。”
“下去领五十军棍,若再有下一次,本将军自然不会轻饶。”沈思弦轻轻道,而后走到另外一列去。她慢慢的扫过每一个人的脸,“与南蛮一战事关我大周颜面,皇上十分看重。我沈思弦你们恐怕不了解,喝酒吃肉自然是可以的。我甚至都能同你们一起喝,但如今战事吃紧,我希望你们都能给我打起精神来!”
她训人自是有一套,到底是在军中待过的人,比起一板一眼,恩威并施才是最好的法子。这一早上不少人都为沈思弦折服,其中一个还主动找上了门,“末将宋雷霆参见将军!”
沈思弦坐在案前看兵书,这个人生的虎头大耳,一脸正气凛然,沈思弦倒是有几分印象,“你从前在应桀麾下?”
“将军好记性!”宋雷霆家里倒是不差,不过都是书香门第。但他不爱读书偏偏爱行军打仗,家中的老头子同应急家交好,本想将这小子送到应桀身边磨个几个月好叫他吃足了苦头自己后悔。
没想到宋雷霆还是个铮铮铁汉,应桀怎样严格要求都没有吱一声。应桀还十分欣赏他,后来一直收在自己营中。
“你怎么会在此处?”
宋雷霆憨憨的笑,“此事说来话长。末将求见将军是有事商讨,将军,如今南蛮同我大周一直僵持,但委实不是长久之计。”
沈思弦搁下兵书,“你有何见解?”
宋雷霆虽然不爱读书,但是在打仗上面还真不是光用蛮力,脑子还是挺好使的。条条框框,分析的有条有理,“既然不能硬拼,自然只能智取。先掐断了它的粮草,南蛮地小,没有粮草,援军也不够多,到时候自然守不住。”
沈思弦自然也是这个意思,宋雷霆道:“末将想亲自去骊城打听密道的消息。还请将军允许!”
她没说话,宋雷霆跪的腿发麻,他偷偷抬起头。沈思弦瞧着他,他吞了一口口水,“将军,末将的法子难道不可行?”
“宋将军的法子自然是行的,本将军也是这个意思。既然英雄所见略同,明ri你我一同乔装打扮前去骊城。”沈思弦定下来,“此事还望宋将军保密,若是传出去,是要吃军棍的。”
宋雷霆离开了她的帐子,冰魄才道:“姑娘,怎么能让那个傻大个去呢!还是让我陪您去吧!”
“你陪我去,我才不放心呢!你有你的事情要做!”沈思弦让她去把鲁廷请过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鲁廷听后眉头一直没舒展过,“将军,这是否太过凶险了?”
“做任何事都是要凶险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鲁将军,最多十日。你在营中坚守十日,不管南蛮如何挑衅,都不得擅自出兵。”沈思弦道:“我要南蛮输的一败涂地。”
当日宋雷霆就升了一等,直接调到沈思弦麾下成了参军。按例犒赏了三军之后沈思弦一直待在营帐里,无事不得打扰,唯有鲁廷可以去同她探讨军情。
而实则却是沈思弦同宋雷霆早早换好了衣服趁着月色偷偷离开了浔城。他们不能莽撞的直接去骊城,而是连夜赶路准备去骊城东面的另一个小城,准备在那里捏造一个身份。
夜里大漠中冷的很,两个人蜷在一个山洞中。宋雷霆生着火堆,驱走了一些寒冷,“将军,今夜末将守夜,将军早些休息。”
沈思弦把包袱枕在脑后,她躺在ying邦邦的地上,“南蛮的人恐怕没那么好骗,我们去雾河,然后再去骊城。到时候我们自称是雾河的难民,但是南蛮肯定不会轻易相信。”
南蛮牧民居多,因此骊城的百姓进进出出,城门的守卫自然很严厉。
宋雷霆比较糙心的是怎么才能混到山中去,沈思弦道:“不着急。你现在应该感谢上苍,幸好南蛮一直与大周通婚,因此中原的长相才不会显得突兀。”
南蛮地形复杂,人口起先也不是很多。因为男女比例失调,所以一直同大周这边通婚。孩子吗,总有像爹像娘的。所有南蛮的子民也有不少中原人的面孔,这也方便了他们。
他们在山洞中凑合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了雾河。雾河是个小城,但是走南闯北的很多,他们穿的普普通通,倒是也没有引起注意。宋雷霆找了一家小客栈,二人以兄妹相称要了一间客房。
沈思弦将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一遍,“宋雷霆,此刻开始我不是什么将军,你也不是我的属下,千万不要说漏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