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校门左拐,步行五百米左右,再左拐,步行两千米左右,便进入财大的西大门,进入校园,同样是中心大道,大道两旁同样是修长挺拔的水杉与蜿蜒遒劲的法国梧桐交相辉映。
穿过郁郁葱葱的林荫大道,不出两百米,便是颜雨所住的学生公寓,再往前几百米,便是颜雨的经济学教学大楼,不同于复旦分有几个校区,校园错综复杂,古典与现在相杂糅,财大的校园简单而富有纯粹的现代气息。
短短的几天,我便把颜雨在学校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我反反复复穿梭于两所学校之间,一天两三遍。
我渐渐熟悉这条路上的每一个路口、每一道围墙、每一家商店、每一个故事:
我知道左边的那家“网咖”正在装修,浓烈的油漆味总是随风飘散在空气中,呛得每位行人都要捂鼻子。
我知道路口那家杂志亭的老板是位小姑娘,她高一就辍学在家,继承了父母这份工作,她爱读书、爱写作,柜台上的书她几乎都读过,每到深夜她就会坐在电脑前码字,然而她最羡慕的还是复旦的学子。
我知道右边的那家美团外卖,进进出出的都是年轻的小伙子,每当我经过他们的店面时,他们总会驻足观望,直到我的身影彻底消失他们才会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我知道那位环卫大婶总是会按时出来收拾垃圾,很细心地帮它们分类,然后装进塑料袋子里背走。
我知道许许多多的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我如果贸然出现在颜雨的面前,他会怎么反应。
我想我还是循序渐进,慢慢突破吧!
所以,我通过同学的同学,老乡的老乡,认识了他周边的同学以及他的室友,然后,我成功弄到了他的微信和QQ,再然后,我匿名加了他为好友。
然而,他虽然通过了我的申请,却从不与我聊天,也从不在朋友圈发送任何消息。
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满足,看着手机里他明亮的头像,我的心就溢满了幸福。
我就像个偷窥狂,收集着他生活的点点滴滴,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却藏着掖着从不在他面前出现。
他的容颜没有任何的变化,只是沉稳了很多,酷酷的像个大人了。他依然是那么帅,帅得没天理,帅出新高度,帅得太阳都失去了颜色。
他走在林荫大道上,依然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财大的女生们几乎都迷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在他经过时屏住呼吸,犯花痴地看着他。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微微一笑,便引起一阵惊呼,女生都要被迷晕的样子。
偶尔我还会看到有女生冲到他面前,羞答答地提给他一张纸条,然后绯红着脸跑开了。
我紧张地看着他的反应,不料他只是皱着眉头略看了看,然后毫不在意地丢进了垃圾箱。于是躲在暗处的我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他就那样活生生地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的笑,他的沉默,他的一举手一投足,就这样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满心欢喜,倍感幸福,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穿过两所学校来偷窥他,只要那天他的一颦一笑落入我的眼中,我就感觉那天没有白过,如果那天找不到他,我就会满财大乱窜,失魂落魄。
我感觉他应该会知道我的举动,毕竟他是狐狸精,他熟悉我的气味,对我气味的敏感程度不亚于我们手指对开水的触摸。
可是,他没有来戳穿我,他装作浑然不知道有我在跟踪他的样子。
但是我知道,他能感受到我,他偶尔木然的呆立和失神告诉我,他知道他的身边有我。
这种感觉是那么的奇妙,我知道他,他知道我,但是我们却不相认也不交流。
好神奇的感觉!好浪漫的感觉!好幸福的感觉!
我无时无刻都想要偷偷地笑。
我差点认为,我们只要这样相处也好,我看着他,他感受我!这样默然的相处已经让我很满足,直到这天我遇到他与露莎在一起。
露莎更漂亮了,她的打扮是那么的时髦,她高昂的头是那么的骄傲,她银铃般自信的笑声是那么充满了魅力,她依靠在他身边,很自然地挽着他的手,俩人看起来是那么地般配。
那亲密地一幕,深深地刺伤了我的心,我躲在暗处,呆若木鸡,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在倒流。
“颜雨,晚餐我们吃炸鸡如何?”露莎在娇滴滴地问他。
“好!随便你。”他回答。
“还是不了,炸鸡火气大,我倒是想吃奉贤的海棠糕了,我们点外卖好不好?”
“海棠糕照样有火气。”
“那怎么办呢?我很想吃啊!”
“那就点吧!”
“好啊!好啊!颜雨你对我真好!那么我们就到前面的店子坐下,喝杯咖啡再点几个小菜吧!”
“好啊!只要你高兴!”
他们就那么亲热地走进饭店,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然而空气中还残存着露莎的幸福与满足,她的幸福和满足是那么明显,即使只看背影也能够体味到。
我瘫倒在墙角,一时感觉天旋地转。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颜雨接受露莎了吗?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我的吗?或者他离开我以后,经受不住露莎的诱惑所以跟她在一起了?
种种疑虑充斥了我的心,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到宿舍的,一回寝室我就倒在床上,有气无力,一抹却发现眼泪流得满脸都是。
“怎么啦?怎么啦?你为什么哭了?”李之仪连忙来安慰我。
我无声无息地留着泪,没有力气去解释。
“小玉,你还当我是朋友吗?如果当我是朋友,就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哭?这些天你总是不见踪影,打你电话你也不接,你这样子,我很难再当你是朋友了。”李之仪生气了。
她翻过我的身体,帮我抹去眼泪,威胁道:“告诉我!不告诉我我就跟你绝交!”
我含着泪,喃喃道:“我喜欢的男孩子,他好像有其他女朋友了。”
“谁?那个你在南安认识的乡巴佬男朋友?”
我点点头。
“吓!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李之仪嗤之以鼻:“小玉,想不到你就这点子出息!放着好好的复旦男神不要,偏偏去喜欢什么财大的学渣。”
她恨铁不成钢地戳戳我的额头:“喜欢乡巴佬学渣就算了,现在还被劈腿。你呀!你呀!真是丢尽了我们复旦女生的脸。”
“以后出去别对别人说我们是朋友,我都以有你这样的蠢朋友为耻!”最后她得出这样的结论。
“之仪,你不了解他,他并非像你说的那样,你都不知道他有多好!”我忍不住为颜雨辩解。
“吓!笑死人!他能有多好?再好也好不过孟凡君学长,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眼瞎的厉害!我跟你讲,孟凡君学长今天······。”
李之仪一说起孟凡君来就滔滔不绝,于是,好好的我的诉苦大会就变成了她的夸孟凡君的大会。
我只好叹口气,翻过身去独自舔舐我的伤口。
刚刚的一幕反复在我的脑海里翻滚,露莎那亲密地挽着颜雨的手在我脑海里被无限放大,刺得我心烦意乱。
总觉得哪里不对,总觉得事情也许并非我所看到的那样,然而我一时又想不到哪里不对。
然后,我突然醒悟,我已经跟踪颜雨一周多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露莎出现在他的身边,虽然她的第一次出现是如此的高调。
先前露莎哪去了呢?如果颜雨已经接受她了,那么她不应该在今天才出现啊?
按照露莎的脾气,如果颜雨接受她了,她不天天吊在颜雨的膀子上才怪!而且按她的脾气如果颜雨已经成为她的男朋友,谁还敢给颜雨送纸条?不被打死才怪!
我越想越奇怪,忍不住拿出手机,找出颜雨的头像,输入一条微信:颜雨,我是小玉,我已经知道你在财大,也已经去看了你,请给我一个机会,我们见一次面,好好谈谈吧!
信息输好了,我犹豫了很久,总觉得“请给我一个机会”太低声下气,于是删除了。
再想一想,颜雨都说了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可是我仍然这样苦苦追寻着他,不是低声下气是什么?于是又把这句话加上。
最后又想想我还是不要贸然给他发信息好了,还是明天再到他学校了解一下情况更妥当。
隔一秒,我又觉得这条信息完全有必要发送。
如此翻来覆去,忧虑重重,足足思量了半个钟头,我才在李之仪结束她的聒噪时把信息发了出去。
一晚上都睡不着觉,睁眼看着手机到天明。
我从没有料到,我在颜雨面前会变得如此小心翼翼、患得患失!
颜雨会回我的微信吗?
如果回,他会说些什么呢?他会同意与我见面呢还是不同意呢?
不得而知。
(花花碎碎念:男主终于又闪亮登场了,不过似乎想要追回他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哦!可惜这是第一人称的文,不能写出男主内心的挣扎,不过以后会有交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