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麦克斯失神地喊出“洛辉”两字的时候,辛西娅就意识到了不对劲。照理说来,两人一个是落月族的大长老,一个是泽月城的城主继承人,都是不爱抛头露面的性格,应该没什么交集才是。但看麦克斯的样子,两人倒像是早就认识了,而且还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
辛西娅不是一个喜欢八卦的女孩,但麦克斯的表现实在是太不寻常。这个人一直都是一个笑着的表情,阳光灿烂的背后是无法解读的内心。辛西娅一直本能地回避他,但这次的麦克斯实在是太让人好奇了。
辛西娅其实没有见过落月洛辉几次,不过听李希谈起过这个人,但谈起的时候都是有些无意识的状态,李希意识到之后神色就会有些不自然。辛西娅倒是因此对落月洛辉多了几分兴趣,在婚礼现场就留意过这个看上去一点也不像落月族的洛辉长老。他长着一双漂亮的桃花眼,一双眼睛似乎含情脉脉又似乎冷淡无情,整个人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邪魅气质,却偏偏举止优雅,倒是生生将他的好相貌遮掩了去。这样的男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多看两眼。不过当时她也没太注意,毕竟是在婚礼现场,自己还是主角之一。
这次倒是可以正大光明地多观察一会儿。那人的反应很是随性,一点没有被抓包的自觉,几句话就将现场稳固了下来。如果是换一个人,讲同样的话,就不会有这样好的效果了。不愧是落月族的大长老,果真不是一般人。
辛西娅放弃了跳舞,刚刚也跳得有些出汗了。辛西娅本人并不喜欢这样放纵狂欢,但这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的确需要什么特别一点的途径发xie出来。尤其是在故乡已经被毁灭之后——虽然其实辛西娅本质上对白月星并没有什么归属感,但毕竟也是待了好些年、拥有好些回忆的地方。而且,自己在白月星上也是交了几个好朋友的。
她看着麦克斯走向落月洛辉,后者低声说了句什么,前者的脸色就有了微妙的变化。如果不是麦克斯而是其他人,辛西娅不会觉得惊奇。但麦克斯这样一个非常会隐藏情绪的人会有这样人性化的表情,却是出乎她的意料。不过辛西娅也不傻,这样跟上去肯定会被发现。左右她也不是真的想要八卦,就拿起杯子,喝了口果汁。还好这里不是地球,没有规定狂欢一定要喝啤酒什么的。那些落月族和蓝眸人即使是在狂欢,举止中也都透着一股子优雅的气息。那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和气质,那是被一代代刻进骨子里、融进鲜血里的教养,不是她这种外来货可以轻易学来的。
……
一个很是僻静的帐|篷隔间。
“……还是叫我麦克斯吧。”虽然很想让落月洛辉像曾经那样亲昵地称自己为“洛珣”或单一个“珣”,麦克斯也知道至少目前他们是回不到过去了。而且,麦克斯希望这一次,两人之间没有欺骗,他能够叫自己的真名。
“嗯,好的,麦克斯。”落月洛辉从善如流地说着,身上混合着优雅与邪魅两种全然不同的气质,一双桃花眼光波流转,放出去不知道会迷倒多少少男少女。
“最近过得好吗?”麦克斯的舌灿莲花到了落月洛辉面前就无从使用,讲话也有些磕磕绊绊,倒有点像是曾经青涩的样子。至于是真的还是装的,就很难看出来了。身为泽月城的城主继承人,麦克斯绝对是不容小觑的对象。
“如你所见,过得还不错。”落月洛辉丝毫没有表现出麦克斯预想的紧张、警惕、怀念、厌恶等可能有的反应,一直是一种难以捉摸的样子。
曾经落月洛辉是从里到外都是阳光温暖的一个人,现在则是绝对的外热内冷。看来,他一直单身的消息还是靠谱的。那自己还有希望。想到这里,麦克斯意有所指地说:“可是我最近过得不太好。我们被困在空间乱流中整整三年,几乎每天都活在随时会死亡的阴影里。我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却发现我的一生不过是一个笑话。在最好的年华遇见了对的人,却生生为了芝麻放弃了西瓜,为了石头放弃了珍宝。”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自己的机遇。你现在还活着,逃离了灾难,这件事本身就不容易。你应该懂得感恩,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而不是追求不切实际的东西。这类话还是少说为妙,毕竟你身份尊贵,要是被有心人听了去,说这种话后果难以预测。”落月洛辉的话也说得别有深意。看似为对方着想,但是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
“是呀,在走到最后之前,谁又说得清谁才是自己真正的机缘呢?‘有心人’都已经死了,连那个老头子也是。你刚才是在关心我吗?”麦克斯目光灼灼地看着落月洛辉,比后者看李希的目光还要直白热切。他话里的“老头子”显然指的是凯尔雷。
“我听李希讲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是他们家乡的语言,叫做‘好马不吃回头草’,我觉得很有道理。”落月洛辉又抿了口果酒。麦克斯也许是刚才酒喝多了,整个人不太正常。李希救过辛西娅,他不相信对方不会不知道这个人。
“是很有意思。”麦克斯看着落月洛辉的目光依旧热烈,似乎可以光凭目光把人灼伤,但后者依旧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只得继续道:“不过如果是真正的好草,马儿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不过谁知道那是一株美味的草,还是有毒的草呢?你说对不对?”落月洛辉突然觉得口中的果酒也没有平时那么好喝了,但还是继续喝了一口。毕竟,果酒里有李希的味道。
“也许就算是一株毒草,只要那马儿自己喜欢,即使是同归于尽又有何妨?”麦克斯丝毫没有掩饰自己情绪的心思。
落月洛辉眼皮猛然一跳。他终于觉察到自己刚开始就觉得麦克斯身上哪里不太对劲的地方了。这人实在是太不对劲了,浑身都不对劲。麦克斯褪去了原来的青涩,变得更加具有侵略性,但却被他自己隐藏得很好,只是在落月洛辉面前,他没有继续瞒下去。麦克斯不仅目光变得更为灼人了,眼里还隐隐有过一抹疯狂,令人无端地觉得害怕和恐惧。自己是变了不少,但至少还是原来的本性。但麦克斯,不知道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变得有些令人恐慌起来了。那种疯狂,在感情一向淡漠的落月族人中极为少见,但一旦出现……
“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休息了。要是让我家亲爱的知道,我和一个陌生男子单独待到这么晚,我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落月洛辉站了起来,不准备将谈话继续进行下去,顺便警告一下对方,自己是有主的人了。本来他还想心平气和地和麦克斯谈谈的,但看对方这个样子,就知道自己只会浪费更多的时间。
麦克斯还真是好笑,把自己当成什么了?呼之则来挥之则去,连自己养的狗都有一定的脾气。何况他当初做的事情更加过分。自己原先也真是瞎了眼,看上了这么个衣冠禽|兽,还不撞南墙就不回头。要不是当年有落月昱和落月瑾铭(老御医的本名)早就做好了准备,关键时候还护着自己,为自己开脱,自己只怕成了落月族史上的罪人,要被族人剥夺身份,从族籍上除名,要处以极刑,死后还不得入祖坟。即使侥幸逃过,也无法避免今后灰暗无比的人生。落月族中,背叛族里的人通常下场很惨。确切地说,简直不是一个“惨”就能概括的。
一张嘴唇突然靠上落月洛辉的唇,带着一点酒气和疯狂。他也没想到麦克斯居然会如此大胆。麦克斯本就实力不俗,虽然落月洛辉也很厉害,但后者四年来都没有动过手,而前者却截然相反。别的不说,在空间乱流之中,就需要时刻提心吊胆,预备着面对所有可能出现的危机,说不定还会运气不好遇见某些可以暴露在太空中生活的生物。这些生物通常喜欢喝血吃肉,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强大的战斗力和难以想象的繁殖力。要对付起来可不容易。尤其是在空间乱流之中,那种特殊的环境往往繁殖出铺天盖地的太空生物。空间乱流最可怕的不是变化的路线、毫无规律可言的变轨,而是永远也杀不完的太空生物。
即使麦克斯是一个平庸的人,在空间乱流里待上三年,也不能用寻常眼光看待。何况麦克斯原本就不是一个平凡之人。加上落月洛辉毫无防备,这才被麦克斯偷袭了去。
麦克斯的吻杂乱无章、毫无吻技可言,撕咬一般像是在确认自己领地的野兽。落月洛辉神色冷然,手上聚起灵力,一掌就打上了麦克斯的月凶膛。他只用上了三成力,刚好可以把麦克斯推开并让他难受好一会,但表面上却不会有什么变化,最多是脸色苍白了一点。现在还是非常时期,即使想把这个讨厌的人打残也得手下留情。
然后落月洛辉优雅地从身上掏出一块精致的白色手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接着就像扔掉什么脏东西一样把手帕给扔在地上,离开前还状似无疑地再手帕上踩了一脚,转身就离开了。行动毫不拖泥带水,却还是十足的优雅。
麦克斯的眼睛一缩。落月洛辉的整个晚上的表现都被他看在眼里,在讲“我家亲爱的”的时候,眼里是让人毫不怀疑的温柔与爱意。曾经,这人谈起自己时也是这样的眼神,也曾这样深情地注视自己,可是现在……落月洛辉对他没有爱,没有恨,只有厌恶,更多的,却是冷漠。
爱的对立面永远不是恨,而是冷漠。
麦克斯捡起那块被落月洛辉踩了一脚的精致手帕,像捡起一块失落的珍宝。他拍掉上面的灰,放在鼻子下嗅了嗅,似乎还带着一点那人的气息。落月洛辉以前身上总有一股青草的气息,还很温暖。现在那气息变了不少,味道还淡了许多,但还是很好闻。不像女孩子的体香那样迷人,却是自有一种令人沉醉的气味。可惜手帕早已失去了所有的温度。
……
辛西娅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和落月族一起留在这里。他们虽然不可以像后者一样吸收灵气,但无属性灵石却是可以吸收的。左右这本来也就是他们的计划,就先安顿在这里了。他们人虽然少,但个个都是白月星上的风云人物,只是年轻些罢了,却恰好可以与这些落月族的年轻人说上话。而且经过四年的打磨,尤其是被困在空间乱流中的三年,更是培养了他们的心性,也提升了他们的实力。就像一把好刀被开了刃,就像一颗钻石被切割好了,变得更加的吸引人,更加的有价值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