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性动物,天生就喜欢扎堆儿,恋爱中的情侣自然将这一条规律贯彻得彻底,一旦有了爱慕对象恨不得朝夕相处,不愿分开。
听到庄小回的约会提议,宋凡霖当然不会拒绝,心中曾经荒芜的山野早已绿草纷纷,如今更是山花烂漫,十里飘香。
宋凡霖微微嘴角上翘答应道,“好,到时候一早我就在小树林那等你,不必驾车了,到时候我教你骑马。”
“好,我们早去早回。”庄小回颔首。
紧接着,她的樱桃小口就又被宋凡霖占有了,两人又陷入了深情拥吻中。
“小回,天色不早了,你忙了一天一定很累了,我这就回去了,咱们三日后再见。”宋凡霖狠了狠心,放开了心爱的女子。
“嗯!那就说好了,不见不散。”庄小回答应着。
临走前,宋凡霖在庄小回的脸颊和额头各蜻蜓点水似的亲吻了一下,算做道别吻,这才从后窗跳了出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庄小回躺了下来,想到刚刚宋凡霖的反应,她“噗嗤”笑出声儿来,做了几次深呼吸,这才进入了睡眠。
第二日,庄小回就在镇子上忙碌起来,东家订布料,西家订棉花,南家订坛子,北家订生活用品,整个五里镇跑了个遍,直忙了个人仰马翻。
第三日,有些采购的货物陆续被伙计送了过来,小枫娘就带着萍儿开始裁剪,准备做冬装和棉被。
庄小回跟卖坛子的店家说好了,让他直接将二十个大坛子送到老门沟去,送到时只要随便一问就会有人告诉伙计自己家在哪儿,然后找娄大娘帮着开门,放在院子里就行了。
待得坛子都送了过去,也有人接收了,转天就是庄小回和宋凡霖约会的日子。
一大清早,庄小回就细心地打扮了一下,穿了一件新做的白色小碎红花套裙,高高兴兴地去赴约了。
到得五里镇外的树林边,果然,高头大马边上站着的正是英姿飒爽的宋凡霖,清晨的阳光将他全部笼罩着,使得他整个人看上去明朗而有朝气。
宋凡霖看到庄小回来了,克制住自己澎湃的心情,微笑着道,“你来了。”
“来了。”庄小回明眸皓齿,在这明亮的日头下轮廓分明,比黑暗的夜间更让人动心。
见四周无人,宋凡霖伸出手来,牵住了姑娘的柔夷,“小回,上马吧!我教你骑马。”
“我,我不会。”庄小回羞赧地道。
她不知道,自己的这副样子简直就是青年男子的勾心剑,让宋凡霖心旷神怡起来。
宋凡霖情难自已,迅速地在庄小回粉红色的脸蛋上亲了一下,让庄小回的脸红到了耳朵根,于是喃喃地道,“你教我吧!”
宋凡霖这才扭转心神,细心地说教起来。
他的这匹马跟了他一年多了,非常驯服,用来教学再好不过。
上次缴获了蛮鲁人乌铎的战马,宋凡霖就想换马了,鲁人善养马,耐力和持久力都比边国的本土马好上许多。
另外,他觉得庄小回使用自己这匹温顺的马非常合适,就打算送给她。
闺阁里的女孩子骑不骑马无所谓,可庄小回是个家里呆不住的性子,每天在外面忙碌,有马这个交通工具对她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她出门大多穿男子装束,世人绝对看不出是个女子的。
讲解了驭马要领,宋凡霖将庄小回搀扶到了马背上,手持缰绳朝着老门沟的方向走去。
庄小回坐在马背上,视线变宽,居高临下地看着身侧的景物,心里慌乱。
看人挑担不吃力,就是这个意思,以前见宋凡霖骑马就如同生在马身上似的,来去自如,现下轮到自己,总害怕会被马摔下来。
还好马匹比较温顺,不久庄小回就克服了恐惧心理,适应了马背上的颠簸。
见庄小回已经不怕了,宋凡霖加快了步伐,小跑了起来,于是,马匹就“嘚嘚嘚嘚”地加速前进了。
庄小回心头为之一慌,手脚都有些不知所措,努力地保持平衡,却因为手软脚软,一下子掉了下来。
掉落前她就有意识地朝着宋凡霖这面倾倒,这是之前宋凡霖告诉她的。
于是,宋凡霖轻而易举地就接住了上面掉落的姑娘,哈哈大笑起来,“你看,我说没事儿吧!我会保护你的,放心吧!”
庄小回还是被吓了一跳,见周围都是林子,没有外人,她一把抱住了宋凡霖,将自己的脸颊贴到了他的胸前。
事实上,之前尽管有罗小枫一家对她的爱护,可是她心里明白得很,那些所谓的亲人都是罗小枫的,而不是自己的。
庄小回真的很怕罗小枫突然回来,那她真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
瓶子外面的现代社会自己一无是处,只有在瓶子里面才觉得活得有滋有味。
如今有了宋凡霖的看顾,就像跳伞的人突然打开了降落伞的伞包那般,一种归宿感油然而生。
宋凡霖被庄小回猛地抱住,又不见她说话。
愣了愣神儿,马上反应过来,心爱的姑娘听懂了自己话里的意思。
他轻轻勒了勒马的缰绳,将马停了下来,伸手抓住了庄小回修长的手指,柔声说道,“小回,你不是一个人,你有我……”
此时,他看到庄小回低着头,就连头颈和耳根都粉红一片,眼含柔情地笑了。
用手轻轻抬起庄小回的下巴,害羞的姑娘微抬眼睑,四目相对,二人的目光像磁铁一般紧紧吸附在一处,不愿分离。
小回姑娘的眼眸中,有着浓浓的依恋和爱慕,在那清澈的眼底,宋凡霖看到同样一片深情的自己。
庄小回在宋凡霖的星目中,感受到了面前男子对她深深的情意,那痴迷的眼神,让庄小回的心就像水波一样不停地荡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