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少,到了!”
许明提醒着车内正闭目养神的男子,车窗正开着,偶有一丝风吹进来,吹散了他额前的发丝,他俊美棱角分明的脸庞完全映衬在面前,看起来既显得慵懒又随意。
今天天气不是很好,加上这地方又有些偏远,开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沈越听到声音,缓缓地张开眼睛,看了一眼窗外,这里他之前来过一次,然后再也没有来过了。
当他将视线收回来的时候,不经意地扫了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一个很俏丽的女人,他打开门,走了出去。
迈步走向那个女人,跟初见时一样,她还是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裙子,只不过是加厚型的,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短款毛呢,现在天气这么阴沉,她还在外面蹲着,他有些不解地走了过去,看到她正在地上看着那些蛐蛐,低眉顺眼的,整个人很安静地看着,有一种淡淡的美好流淌在她的四周。
“蛐蛐,蛐蛐,你跟我走吧,婆婆喜欢你们,你们跟我走,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低低的,讨好的,又有些可爱的声音从底下传出来。
沈越有些怔然,好几天没见过她了,自然上次跟她明说了他不可能跟她在一起之后,她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了踪迹。现在一看到他,令他诧异的是,他再没有了刚见面时的心动了,也许那只是一时的暧昧吧。
并不是真正的爱情,而真正在他心里头刻上影子的,是另外一个女人,是那个身残志坚的女孩。
想到那个需要保护的女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这辈子,他只爱她一个。
“小珍。”他叹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他是有愧于这个女孩的。
正在捉蛐蛐的辛珍这时才看到了一双铮亮的皮鞋,就那么突兀又毫无预兆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她愣了好久,直到听到这声亲切又久违陌生的呼唤。
她抬起头来,仰视着面前的男子,一身传统黑色西装,深不可测的眸底,泛着一丝温柔的色泽,她像是仰望着天神一样地仰望着他,好像要把他此刻的美好给印在脑子里,深深地铭刻着。
“阿越,我好想你!”她高兴地站了起来,蛐蛐顺势飞走了,她像只美丽的小鸟一样抱住他的腰身,语气轻快充满喜色。
沈越没有反抱她,眼神有些亲切,语气有些亲昵,忍不住放柔了声音,“怎么蹲地上了?”
说都这个,辛珍忍不住嘟起了小嘴,“我要抓蛐蛐,啊,我的蛐蛐呢?”
原来蛐蛐趁着刚才那劲儿赶紧跑了!
她有些懊恼,有些泄气地垂着肩膀,费了半天的劲才从那边的矮山上抓过来的,结果又给它跑了。
沈越突然有些不忍心,提议道,“你若是喜欢,我们去抓一个吧?”
“真的吗?你陪我去?我,那我,我不知道,现在可不可以?我也想跟你一起去,但是怕你不喜欢,所以我不敢,不敢叫你。”她眼底的喜色瞬间消失,变得有些失落,因为她知道他肯定是有事才有这里的,但是怎么办,她贪心了,她想要更多了。
“当然是真的,我们过去吧!”
“沈少,可是您?”
“你在这里等一下吧,我抓完蛐蛐再去。”沈越淡淡道,他不忍心让她失望,虽然以后不在一起了,但是起码她也曾经给过他快乐,在他以往的岁月里。
辛珍显然非常高兴,拉着他的手臂往住宅区里面走。
住宅区的后面是一大片矮山,本来这片住宅区也是矮山的,但是后面开发了,建起了高楼,就剩下后面那一片未经开发的矮山,也正因为如此,矮山那里才会有一些奇怪的鸟啊,或者说蚂蚁啊,草啊,黄麻啊什么的。
简直不能更原始了。
刚开始的时候,沈越不希望她住在这里,因为这里人也比较少,不大安全,但是她一直都在坚持自己的意见,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小珍,你搬出去住吧!”他看着地底下的泥泞路,往山上走的路非常崎岖,并不好走,而且草也长得比较高,如果是晚上,还会有蛇老鼠之类的东西出没,对于女孩子来说,那是非常不安全的。
她一个女孩子,却甘愿住在这里,让他不由得有些佩服她,也有些心疼。
辛珍摇摇头,拽着他的手,“王婆婆不喜欢外面,她老了,能陪在我身边的日子不多了,我不希望因为自己而让她老人家不高兴,再说了,这里的绿化不错,老人家住在这里,环境清幽,有利于修养身心。我住着也开心。你不用担心,我可以把自己照顾好的,倒是你,不是说要娶颜小姐么?怎么样了,那位小姐答应你的求婚没有?”
她笑着说,眼里却很明显地流露出一丝落寞。
沈越看着,不自觉地更心疼了。但是想到那个女孩,他的眼神更温柔了,“没有。打算过些时候,等她爸爸的病情好些了再亲自去她家求亲,希望能得到叔叔的祝福。”
谈到那个女人时,他眼里不经意流露出来的爱意与温柔就像是一把刀刺在了她的心上,看得她眼睛一阵发酸,你真的是那么爱她啊,情愿放低身段去求得她父亲的同意,也不愿意与我在一起。
心里翻江倒海的妒忌,可是她脸上还是非常善解人意地柔声道,“是我不够好。让你没能爱我,希望你与颜小姐能够幸福美好地生活在一起。”
“别这样,你会遇到很爱很爱你的人的。”他将手臂从她的臂弯中抽了出来,愧疚地看着她。
辛珍笑得有些牵强,“大概吧!”
她当然也有一个很爱很爱,爱到死心塌地,撕心裂肺的男人,可是又能怎样呢?那个男人的眼里还是只有一个颜深深,全天下的男人都爱颜深深,全天下的男人都围着一个颜深深转,我能说什么呢?
“哎蛐蛐——”
她尖叫起来,一下子把气氛给拉了起来,笑得好开心,一边往前跑,一边回头看沈越,这个男子,跟笙箫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怎么办,她的心都要偏向他了?谁让他那么温柔?谁让他那么爱颜深深呢?
沈越看到她笑了,终于松了一口气,“别跑那么快,当心摔了。”
他一个大男人,西装革履的,穿着铮亮的皮鞋,为了一个女人居然跑到了脏兮兮的矮山上,这时,阳光居然冲破乌云飘了出来,打在了他的身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具魅力更好看了。
辛珍看得有些呆了,微微张着嘴,看着他眼里露出的俊美的笑容。
突然,脚下一个踉跄,由于没看路,她被地上一堆长得比人还高的草丛给绊倒了。
“啊呀!”
她倒在了地上,手心不经意地被黄麻给割到了,渗出了不少的血丝。
沈越立刻担忧心疼地快步走了过来,蹲下去,“没事吧?怎么这么不小心?”
他执起她的手,找了一圈周围,发现那里有一棵药草,立刻走过去拔起来,放在手心揉碎,用力地戳出了一点水,然后再放在她手心的伤口处。
做完这些事之后,他就愣住了。
刚才那些事好像他做了千万遍一样,动作娴熟而有技巧,可是怎么可能?他第一次来这里?
其实不止他愣住了,就连辛珍也愣住了,她完全没想到这个久居大都市的总裁居然还那么接地气。
“我以前经常受伤吗?”他突然问。
“啊?什么?”辛珍有些愣住了。
“我说我是不是经常受伤,或者说你经常受伤,不然我怎么会对这些步骤这么熟悉,这么懂得手受伤了可以用药草来治理伤口。”
辛珍脸色微微一僵,眼神微微一闪,“是、是啊!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都是不怎么听话的,老是指使你做这些,做那些,然后当你去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又会很调皮地去搞破坏,好多次都因为这样伤到手了。”
沈越以前是很听她的话,几乎把她当宝贝一样供着,从不舍得说她半句,把她宠得像女王一样,所以她的脾气才变得那么娇纵任性,但是,这个她,却不是她辛珍。
她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人从自己的身上移情到别的女人身上,结果她不在意,因为她爱的人是笙箫,但是因为笙箫爱那个女人,所以她经常妒忌那个女人。
不知为什么,听着辛珍说这些话,沈越的脑海里有一股异样的情愫流过,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嚣张跋扈姿态高傲的女孩,仗着他的宠爱,搞尽了破坏。
别人都不怎么喜欢她,但是他却喜欢得紧,恨不得将她宠上天,让所有男人看到她都退避三舍。
沈越心情莫名的有些好,看着这个人,眼里也放着异样的光彩。
“怎么样了?”
辛珍摇了摇自己的手,很惊喜地说,“咦,不流血了,居然不流血了,天哪,真是太神奇了!也不疼了!”
沈越笑得很温柔,“站起来看看,有没有扭到脚什么的。”
“没事,我好得很,一点事都没有啊——”她惊呼一声,才刚想站起来结果又跌了下去,沈越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辛珍顺势靠在他的怀里,“脚崴到了?”
“恩,好像是,有点疼!”她声音变得有些娇弱,额头上还适时地冒出了点虚汗,刚才以为没事的,谁知道一站起来这么疼,真的疼死她了。
沈越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想说她点什么,最后却什么都没有说,弯腰将她抱了起来,往山下走去,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即使天气不是很好,看起来有些阴森可怕。
但是辛珍什么都不怕,她靠在这个男人的怀里,觉得特别的安全,心想要是这段路永远走不到头就好了。
但是,愿望永远是美好的,很快他们就走到了山下,许明一个人站在车子外面,有些无聊地望着越来越阴沉的天空,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脚下的石子,突然一个抬头就看到了沈越抱着辛珍从前面走过来,他愣了一下。
走上前去,“沈少,辛小姐怎么啦?”
“脚扭到了,回水湾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