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岚城,春末。
所有生活在岚城里的人,都知道岚城有两大怪,一是夜行者私家侦探事务所,二是醉卧天堂酒吧。
而在萧启慈数百年的记忆里,那家夜行者私家侦探事务所在黑夜降临的时候就从来都没有亮过灯。沉浸在黑暗中的建筑轮廓,像是一头蓄势待发的远古凶兽般,分分钟就能将你撕裂吞噬。
萧启慈避过人群,骂骂咧咧地伸手推开已经被磨得油光发亮的木门,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了一下之后便闪身走了进去。
房间里一片漆黑,在屋子中央化不开的黑暗里,只有飘着的那一对绿幽幽的眼珠,是唯一散发出光芒的东西,那是萧启慈的眼睛。
“我说,少爷我都穿过整个街道跑来你地头了,你至于还躲在里面不出来么?”萧启慈,那间醉卧天堂酒吧的老板,朦胧着醉眼,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
“屁话,小爷我在千里之外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你身上汹天的酒气,还有你在街边坑蒙拐骗回去的妇女身上的廉价刺鼻化妆品的味道!”随着萧启慈的声音落下,一道淡漠的声音便从屋子的地板下面传了上来。
萧启慈有些无奈的耸耸肩,一个响指过后,在整间屋子浓浓的黑暗中便飘出了一两点萤火虫般的光芒,最后,在一阵轻响过后,整间屋子都变得亮堂了起来。
整个屋子的确是像岚城民众印象中的那样,一如既往地简洁、古老,在这个电子时代日益泛滥的年代里,屋子里甚至连一个电子产品都找不到,唯一能和现代接轨的,就是在萧启慈的前方,安置着的一个八九十年代的写字台,写字台上放着的墨水瓶里的墨水早就应经干涸,而整个桌面也都在中间干裂出一道巨大的缝隙。
这一切在突兀的光明之下显露无疑,好像夜行者私家侦探事务所的那座木门就是传说中的传送门一般,门外是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的二十一世纪;而门内却是古老陈旧、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十八九世纪。
虽然整间屋子和外面的世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但是屋子本身却散发着一种宁静而致远的味道,颇有一番“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意味。
随着一阵机械似的“咔咔”声,青石铺就的地板便从中裂成两半,一具古老而又奢华的棺材便慢慢地从地上裂开的这个缝隙里冒出了头。
“我说许老大,你还是像1895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整个人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那样又臭又硬!”
从地板的缝隙里冒出的棺材古朴而又奢华,如果这时候有哪个摸金校尉途经此处的话,肯定会激动的蹦起来老高,为什么?因为如此年代久远的棺材里面,有很大的几率会住着一只狰狞的粽子。黑长的指甲,褶皱的脸庞,已经脱水了的躯体,然后再蹦蹦跳跳、张牙舞爪的冲过来,这是所有摸金校尉对每个粽子的第一印象。
随着棺材盖的慢慢滑动,从里面探出了一双白皙的手臂,接着,一道比萧启慈还要英健上几分的身影便印入眼帘。
完美的身材比例,有些呆板的脸庞上镶嵌着两颗勾人心魄的眸子,眉毛乌黑而又浓密,就像是两只蓄势待发的弯弓一般。整体而言,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慈眉善目、眉清目秀,当然了,这要撇开他从棺材里爬出来的诡异出场方式不谈。
如果非要在萧启慈和这个人精美到有些不像话的五官上,挑出那么一抹美中不足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是他们的皮肤太过于苍白。
“许默,你还真不愧是我老大,老实交代又去哪打猎了?你就不能消停点么?每次都要顶风作案,就不能像我一样开个酒吧?要知道每天酒吧失足落水的少女可不少,这些处女滚烫的鲜红血液应该不比那些江洋大盗臭哄哄的血液来的差吧?”
如果两个人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什么出场方式,没有什么驻足寒暄的话,整个场景就只能用唯美去形容;但是许默的出场和萧启慈的第一句话就破坏了这份唯美,现在的他们只能让人感觉到惊悚。
许默轻轻地将棺材盖合拢,一屁股坐到上面有些吊儿郎当的说:“我才不像你那么变态,再说了,我在你的那个酒吧里可从来都没有闻到过处女鲜血的味道,反而路边那种不三不四的女人的血液倒是经常闻到,忘了说了,你现在身体就散发着这种血液的味道。”
“从我们转化成功适应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体之后,你就开始对女孩子的血液特别迷恋,甚至不惜暴露自身开了家扎眼到不行的酒吧,我只想说,你只是一只刚过百岁的吸血鬼幼儿而已,至于这么张扬么?迟早有一天你会被华夏灵异协会给一锅端了,到时候爱跑哪跑哪,千万别来小爷的店里连累小爷!”
血族,俗称吸血鬼,很多人都认为吸血鬼就是僵尸,但不用说仅仅只是看看许默和萧启慈的长相,你们就会明白其实这种想法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吸血鬼,是一种比僵尸高级很多倍的类生物,他们没有体温,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智力超然,速度几乎可以用鬼魅去形容,年代越久远的吸血鬼越能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因为由于微血管不再饱含血液,所以他们的皮肤显得特别苍白。
很多人认为吸血鬼是西方的产物,其实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只能说西方是吸血鬼的发源地,就像火药的发源地是华夏,但是却被全世界广泛运用一样。所以说,如果一个西方的吸血鬼来到了东方,对这里的某个人类进行了初拥的话,那么这个东方人也会变为吸血鬼,例如许默和萧启慈。
“华夏灵异协会?亲爱的老大,你别闹了,咱俩连叛徒都算不上,甚至都没有办法得到血族的承认,华夏灵异协至于在乎两个百年出头的吸血鬼么?”在这句话之后,萧启慈终日挂在脸上玩世不恭的笑容被一种说不出的落寞所取代。
萧启慈嘴里的“叛徒”并不是人类字典里叛徒的那个意思,这里的“叛徒”是指血族叛逆性新生儿成为叛乱之徒,不听从长老们的命令,这样的吸血鬼便是叛徒了。
其实血族全部是吸血鬼不假,但是吸血鬼有的却不是血族。不是血族的吸血鬼有两种,一种是被放逐的吸血鬼,从此在族群里除名,这样他们自然就不属于血族了;还有一种是像许默和萧启慈这样的吸血鬼,他们成为不了血族的原因就是他们得不到自己长亲的承认,所以既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血族的后裔,那么肯定不会被血族所接纳。
长亲是给一个人类进行初拥而成为吸血鬼的上代吸血鬼,而当初许默和萧启慈的初拥,是在迷迷糊糊中进行的,等到他们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另外一片地域之中,而这一百多年他们是靠时而就会盘旋在自己耳边的一道柔和声音,慢慢成长、慢慢学会吸血鬼的各种技能的。
“就算你知道长亲在哪,就算你如愿以偿成为血族一员了又会怎样?还不只是个血族的叛徒?要知道我们从一百年前就已经违反了血族的戒律!”许默皱了皱眉头,每次提起长亲,两个人总是会带着一丝彷徨。每一个吸血鬼对自己的长亲都有一种深入骨髓地亲近感,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着他们,直到长亲身死或是自己身死才会终结。
正因为有着这种感觉的存在,所以许默和萧启慈才会一直在这个他们进行新生儿转化的城市待下去,为的就是有一天可以等到他们的长亲出现。可是一百多年过去了,两个人也从小心翼翼吸食野兽血液过活的初生儿,成长到了将吸食人类血液的技能练就得炉火纯青的吸血鬼,但是他们的长亲却依旧没有出现。
“哼!反正我觉得做个自由自在的吸血鬼比什么血族强多了,对了,晚上我有个约会,老大要不要咱们一起。”萧启慈嘴里的“约会”是指和某个出现在醉卧天堂的某个女人滚床单,当然了,在他的眼里和他约会的不是女人,而是食物。
“你自己一个人去吧,我已经打过猎了。但是你要记住,悠着点,别弄出人命。最近我的眼皮一直在跳,应该会有什么大事件发生。”许默皱着眉头看着天空中的那轮明月,低沉地说。
伴随着一声仓促的“安啦”,屋子里便没了萧启慈的身影。
在萧启慈离开之后,许默定定的盯着角落里的一处黑暗,喃喃自语:“如果没有违反血族的六大戒律,真想去族群看看啊,一百二十年了,原来拥有永恒的生命,并不全都是幸福。”
血族有六大戒律,其中一条就是避世,而以许默和萧启慈这百年来几乎等同于招摇过市的所作所为来看,就算他们成为血族的一员,估计也会很快的就被流放。
其实许默的这家夜行者私家侦探事务所还算中规中矩,虽然在最繁华的路段上耸立这么一家古色古香的建筑挺怪异的,但除了怪异一点似乎就没了别的感觉。而萧启慈的醉卧天堂酒吧就算是捅了大娄子了,也就他只是一只百年出头的吸血鬼,不然说不定华夏灵异协会早就已经出手灭了他了。
你们可千万别以为华夏的道士、和尚之类的拿吸血鬼没辙,一些道行比较高的存在几乎可以秒杀血族长老!只是因为华夏是在东方,而血族的大本营却在西方,两者之间才没有产生什么较大的摩擦。
一般路过东方的血族如果对哪一个人类进行了初拥的话,那么也会带着这个吸血鬼新生儿一起回到西方,所以在华西的吸血鬼几乎全是一些游兵散将,在华夏灵异协会看来,他们全灭这些流浪的吸血鬼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既然一切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那么灭不灭又有什么区别?虽然流浪的吸血鬼不是血族,但毕竟是所出同宗,要是随手灭了,还真有破坏华夏外交关系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