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默不由自主地白了一眼倚在门口、口水都要滴到地板上且满脸YY神色的萧启慈,张嘴说道:“靠!一点都不靠谱,我这次去不是给你充当把妹妹的先锋的,小爷是去做卧底的,边缘人懂不懂?你个不学无术的白痴!”
“唉呀……管他什么卧底不卧底的,人生苦短,就应该及时行乐才对!老大啊,我和你的追求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你是不会懂得的……”萧启慈一边随许默下了楼,一边在对方耳畔充满怨念地说着自己的诡辩歪理。
“哦?那你倒是说说,我怎么和你不一样了?咱俩的追求,究竟哪个是在天上,哪个是在地上?”许默靠在大厅的沙发上,随意地问道。
“唉……老大的追求嘛,虽然一直没听你说过,但是以我对你的了解,我还是能说出个所以然来的。咳咳,老大这次去岚城大学,说好听点,就是寻找郝天那渣渣的破绽,从而为岚城百姓除去一害;说正经点,就是顺便保护一下委托人的安危;说明白一点,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老大你绝对也是‘侦探之意不在查,在乎窈窕淑女也’!”
“而我嘛,追求就不用你这么繁琐了,俗话说的好,给我一个加强连的女人,小爷我就能创造出一个民族来!我的追求,就旨在犹如那辛劳的蜜蜂,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热气方刚、精力充沛、帅气多金、长生不老的男人,不将自己的追求放在行走于世间的美女身上,简直就是天理难容!比比你,再看看我,老大你的追求的确有些太简单,我动动手指分分钟就能完成;再看看我的追求,没有充沛的精力、没有傲人的体力,有谁敢说出‘给我一个加强连的女人,我就能创造一个民族’的豪言壮语?!”
许默听完萧启慈的解释,深思熟虑了一阵之后,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倒不是说他在某项圈圈叉叉的运动中开窍了,而是觉得以萧启慈“下半身支配自己思想”的思维方式来看,能说出这么一番有理有据的话,还真是难为他了,虽然通篇一律都是歪理……
在许默心中,对和女人之间的“那事儿”也有着这样一番自认为是最正确的见解,虽然自从他的这个见解被人知道之后,不仅萧启慈嘲笑他,甚至连那些曾经败在他手上,并且被他饶了一命的妖精听了之后也笑了个人仰马翻!但许默还是我行我素,一直贯彻着自己对圈圈叉叉的理念。
许默的见解就是——毛爷爷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全部都是耍流氓;小爷也说过,不以传宗接代为目的的圈圈叉叉,全部都是耍流氓!
也正是因为心中对于圈圈叉叉有着如此独到的见解,所以许默才会不止一次对那些投怀送抱的女人置之不理;如此看来,当初小孙校长还真应该学习学习许默的耐力,看看人家,几十年不干那事,还不是活的好好的?你不就服用了两粒【消音】哥,至于那般如狼似虎吗?
(小孙校长继续以头抢地且泪流满面:你说的倒是轻巧,你服用两粒【消音】哥后,估计要比大爷残暴一千倍!)
言归正传,随后许默两人在大厅里继续探讨了一些毫无营养的话题,例如菜市场的菜价又涨啦,哪里哪里又开了一家“提供那种服务”的娱乐会所啦,神十发射无限激动啦,甚至萧启慈那厮还把过气了的芙蓉姐姐搬出来重新膜拜了一番。
随后,待得太阳落山,两人才走出古堡,贪婪地呼吸着外面的空气;也不知道成为吸血鬼是幸运还是不幸,永恒的生命、超绝的力量,让他们放弃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两人去车库取了各自的车子之后,便分道扬镳;许默是打算去市区买点明天去岚城大学能用到的东西,而萧启慈是又打算去他嘴里的天堂,寻找今晚能和他滚床单的猎物。
按照以前萧启慈的性子,肯定会软磨硬泡一番许默,求他陪自己去,但是现在嘛,自从有了那次不好的回忆之后,他便再也不敢要求对方陪自己去了。——靠,小爷我好歹也算是古往今来华夏第一摧花圣手,就算西门庆那厮见到爷,也要毕恭毕敬地称呼一声“祖师爷”,在辣手摧花界已经达到如此境界的我,怎么能带一个雏儿过去,说出去不是堕了我摧花圣手的威名么?嗯,不带不带,以后打死都不带!
和萧启慈分开之后,许默便独自一人驱车向市区的方向驶去,车载CD里传出优美的音乐,之前一直蹙起的眉毛也在此刻舒缓了很多,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务实主义者,与其杞人忧天般担心心间日益清晰的危险感觉,倒不如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以最完美的状态去迎接那些即将到来的挑战。
一路无话,许默先是驱车去了一家普通品牌的服饰店,此时的他,衬衣是路易威登的、裤子是九牧王的、脚上蹬的是Dior、腕上戴的是江诗丹顿,如此的造型,明天去学校报到,估计会吓死一大片的学生,虽然岚城的消费水品还算不错,但能消费得起世界一线奢侈品的学生应该不多,为了不惹人注目,他只能来服饰店重新购置一些东西了。
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小爷我是去岚城大学扮猪吃老虎的,可不是像个暴发户一样的接受人民审判去的!”
其实在许默的记忆里,只有寥寥两次购买东西的回忆,倒不是说他懒得买,实在是第一次当他将买回来的东西拿到萧启慈面前的时候,对方便对他的品味表示出了严重的不信任,并且对他购置回来的东西嫌弃的不是一点点;并且扬言自己买回来的东西要比许默买回来的高雅一万倍!——好吧,让我们暂时原谅一代摧花圣手萧少爷对自己用出“高雅”这个修饰词。
随后,一脸气愤的萧启慈便转身离开,开始用自己“高雅的品味”来采购东西,之后,采购东西的重任便一直在他的手上了;而许默将自己买回来的东西和萧启慈带回来的做了下对比之后,虽然嘴上一言不发,但是心里却跟明镜儿似的:“呃……我承认那货买回来的小洋装,要比我买回来的灰色褂子好看很多、精致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