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安良吹风都吹了个差不多,慢慢也就清醒过来。
但雷若却给我打了电话说是游弋到家之后,非要拉着他再喝,边喝边哭。
“要是来的及时的话,你还可以欣赏免费的叫魂大法和作死表演。”
“方豪你丫的抢我电话干嘛,你话说些啥呢,把电话给我。”
我笑笑,挂断电话。看看依靠在后排瞪着眼睛看车天窗的安良。、
“为了我进哪个公司,为了我去偷资料,为了我给我个家跟我结婚,难道没那个可能么。”
“你醉了许朗,好好休息,咱们马上就到家了。”
“我没醉,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别闹。”
“难道就没有爱上我那一天么,不管是三十年,还是五十年,我都愿意等。”
我没再说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要是这事儿摊你身上,你应该说些什么。
一路上,我俩都没说话,到家不早了。
老太太竟然破天荒的没睡。要知道她可是“早睡早起”信奉者。
“沈央,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
许朗看老太太一眼,二话没说牵了我手,“有话明天再说吧,现在很晚了。”
老太太的脸一下子耷拉下来,眼底伸出折射出来那种愤怒极力压抑的光芒让我看不懂。
“没事儿,我陪妈说会儿话。”我笑着掰开许朗攥着的手。
许朗认真跟我说早点儿上去,之后就上楼了。
气氛开始压抑起来,我坐在老太太对面。方便说话、
“妈•••••”
我刚说完。嘴唇还没恢复到原位,一个巴掌就抡在我脸上,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震惊的看着老太太,这是咋了。
老太太的瞪着眼睛,极力控制自个儿情绪,咬牙启齿。一字一句的往外蹦。
“别叫我妈。我可没你这种儿媳妇。”
“怎么了妈,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惹您不高兴,我改还不行么。”
本以为说两句好话,能平复下老太太的心情。谁成想,老太太气的脸色发白,手直哆嗦。
这可了得,本来他就有心脏病,这下可好,整个人都窝在沙发里,身体正在微颤、
我跑去哪了速效救心丸儿,谁成想,她直接把药从我手里打翻、
我蹲在地上捡药,虽然我不知道她突然怎么了,但我知道,她平日里对我真的很好。
就算不好,她是许朗的妈妈,我也该完全尊重,毕竟她是我长辈。
“许朗对你这么好,你竟然背着他勾三搭四,竟然,竟然••••”
我手也哆嗦一下,刚才明明被捡起的那颗药丸儿,从我手指肚上滑落下去。
抬头看老太太一眼,她捂着心脏。
我害怕了。赶紧把药递到她面前,“您先吃了药,至于您怎么讨厌我,要给我什么惩罚,先吃了药再说好不好。”
眼泪都要飙出来。老太太还是把头扭到一边儿,因为生气,鼻孔都放大了。
考虑着要不要上去叫许朗,好歹的保姆过来。
见是这番,马上给老太太喂了药,然后给她顺胸口。
老太太歪着头缓了好大一会儿,终于算是缓过来了。
抬头看我一眼,“许琛根本就不是许朗的孩子,我说怎么打小就和许朗小时候不一样,前些日子带着许琛去做了亲子鉴定,敢情,这孩子是你用来欺骗许朗的。”
“我们家许朗打小就是个仁义孝顺的好孩子,你怎么就忍心这么骗他,他可是我们家的独苗,你这让我以后怎么面对他们老许家的列祖列宗啊。”
老太太刚才暴躁,全都化成现在的无力痛哭和控诉。
她不知道,其实许朗是知道许琛身份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会带着许琛离开这里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反正一句对不起,是不能表达我愧疚的。
老太太哭得让人看着难受,我越来越感觉自己是千古罪人,就他么的该拖出去砍了。
当时我和许朗结婚的时候,确实是因为走投无路,要是不拿到绿卡的话,我就会被驱逐出境。
“对不起,对不起。”
我看着保姆扶老太太从我身边儿离开,老太太绝口不提让我离开的事情。
等到保姆回来收拾卫生,我还站在那里,手脚不听使唤,根本动弹不了。
“其实老太太对小少爷挺好的,刚才您还没回来的时候,老太太几次去小少爷房间里看他盖好被子没有,生怕他冷着。”
说完,开始打扫卫生,。我谢谢她没有再跟我搭话,我也谢谢她故意扭头,收拾卫生,不看我泪水流下来的狼狈样儿。
我都忘了我怎么上的楼梯,每一阶,我都迈的特别费力,甚至,最后一步都跨不上去。坐在台阶上,哭成孙子。
我,沈央,走到哪里都是一祸害。我自己个儿没本事还要生下许琛,现在倒好,连累的许朗在老太太面前没法交代,要说千古罪人,也无非是我这样的。
最后想明白了,我还是要搬出去的,趁着许朗对自己要爱上我的想法还没有那么根深蒂固的时候,及时抽身。
我进房间,许朗正在打电话处理事情,所以说他,刚才是绝对不知道我和老太太的事情。
老太太那么爱他,唯一的儿子,怎么忍心告诉他。
他挂了电话,转身,一眼就瞄到我眼睛,“怎么眼睛红了,是不是我妈说什么了。”
我笑笑。说没什么,就是觉得妈妈对许琛这么好,我心里过意不去。
“这不是应该的么,奶奶对孙子,那当然了、”
我笑不出来,去洗漱,然后盖被子睡觉。
许朗见我没有要和他聊天儿的想法,也早早的钻进他睡袋里。
“许朗。”
“嗯?”
“我想搬出去。”
安静,空气都不流动。
许久之后,才是幽幽的声音“为什么,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我摇摇头,虽然知道他看不见。
“没什么,就是觉得,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妈妈,每次看到大家都许琛这么好,我总是在心里下意识的想,那不是你的孩子,是游弋的孩子。”
“所以呢。想去找游弋?”
声音冷的不能再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不会强求你什么,也不会阻拦你,只要你觉得怎么舒服,我就帮你怎么来。”
我心这下真放到嗓子眼儿里。我以为许朗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一定会大声质问我为什么要离开。
但许朗还是那个我一年前认识的许朗,对别人不想说的事情,绝对不会问到底,并且会细心温柔的呵护守护在一旁。
那一宿我知道许朗指定没睡着,同样我也没睡着,翻来覆去,怎么都难受。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天亮。
我和许朗还没起床,许朗妈妈突然就冲进来,保姆看样子是一直在阻拦。
“果然,你们是在分床睡。”
说完这句,她决绝回头,走了。
我和许朗还能怎么着,赶快穿衣服。
“你别着急,我去跟老太太解释一下,今儿自己开车去公司吧,有时间我再送你。”
一切嘱咐好,许朗才走的。
我加快速度收拾东西,想着赶快让雷若帮我联系房子,这个地方越是多停留一秒。老太太心里的结儿越是深。
我怕她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本来就是不喜欢我的事儿,升级成残害她自个儿,那就太不值当的了。
雷若五分钟后给我打了电话。
“不是,你们家怎么回事儿,刚才许朗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找找老太太是怎么回事儿。你们这一个让我找房子,一个让我找老太太,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么。”
我楞了一下,手心里出了一层的汗,还让自己冷静一下。
“你帮我找房子。立刻马上。老太太的事儿你就不用管了、”
我挂了电话,冲出去开了车。
给许朗打电话,许朗一直让我别急。其实那个最急的是他才对吧,不然怎么可能麻烦雷若。他是最怕麻烦别人的人。
“我和你一块儿找。”
我怕许朗拒绝我,所以快速挂了电话,跑下楼、
许琛坐在沙发上抹眼泪、眼底都红了一片。、
“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想妈妈了?”
没想到许琛越哭越厉害,索性抱着我胳膊开始嚎啕大哭。
问了很长时间,才知道,原来刚才老太太从我们房间出去之后,直奔了许琛房间。看见孩子醒了。
就说了奶奶要离开你的。
许琛这么小的孩子,虽然情商高,但架不住突然来的告别词。吓坏了。
然后去找奶奶,发现果然不在。
“爸爸刚才出来的时候,也没搭理我,我去抱他的时候。他还推了我胳膊一下。”说完,孩子哭的更厉害了、
我抱着许琛哄了好一会儿,我说我保证奶奶绝对会给你找回来的。我说我也保证,爸爸是绝对爱你的,是因为着急找奶奶才不小心推了你的。
孩子哭得快,忘的也快。很快就不哭了。但还是抱着我的腿儿,一直在哼唧。
“你乖乖的和李婶在家,妈妈也去找找奶奶。”
我笑着离开的,其实我心里特难受,孩子最需要妈妈的时候,妈妈总是不在。
开车找了半天,人影都没见着。
倒是雷若打了电话,果然不亏是京城小浪子,这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竟然给我联系到房源。
“你说的价钱低,环境好,安全性高的房子找到了。偷着乐吧。”
他吧啦吧啦说了很多有关房子的问题、
“好,我找到老太太之后,就是找你详谈,先挂了、”
就在我挂掉电话的那一刻,我看到一抹白衣。
补张:雷若。情比金坚
看到沈央和许朗回来那一刻,其实我心里特难受。
我也不知道为嘛,只有一见到沈央我就会想起安良来。我无时无刻都在想象这个老男人在干什么。
对,对我来说,安良就是一老男人。虽然面容上看起来比谁都年轻,笑得时候会浑身散发出路飞身上的白痴样儿,但,我就是喜欢。
对我来说,他就是老男人,我们认识将近三十年,他所有的糗事儿我都知道。
想当年我还昧着良心,帮他追女生来着。
结果当然挺不幸的,那小女生没不喜欢安良,却喜欢上了我。
要知道我,可是绝对弯。绝对不可能喜欢一女生对吧。而且我变成弯的,也是拜安良所赐。
小时候见他第一面的时候,觉得这么女生长得真好看,大眼睛水汪汪的,小嘴巴特红。后来我妈笑着跟我说,人家安良是男孩子。
“男孩子是不能喜欢男孩子的,你们可以做哥们儿。额。不过,要是你喜欢的话,我也没办法,毕竟你是一混血儿。对两性方面是开放认知的。”
我妈说的我没听懂,只知道,我要是非要喜欢安良的话,她也没办法。
就这样。我喜欢安良,从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从我妈知道,到我全家都知道。
只有安良不知道。但没关系,我依旧可以仗着我是你兄弟,在你身边儿为非作歹死乞白赖的赖着你,你手里拿的所有食品,我都要先咬一口,然后看着你抱怨我又不是没钱干嘛非要抢你的。
当看见你咬下一口之后,我心里就会窃喜,有种间接接吻的感觉。
“你说我喜欢的女人,喜欢你,那咱俩干脆搞基,相当于我上了那女的。”
当年开着天大玩笑的表情,在游弋和方豪面前说这事儿的时候,我表面上撇嘴,嫌弃你嫌弃到你姥姥家。
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儿。
我巴不得你躺在我怀里。
于是那天晚上开始,我染上一个怪毛病,每晚睡前,我都会幻想。你躺在我怀里,笑成一脸白痴。
我喜欢你所有的表情,也喜欢你所有冒傻气、
貌似,大家对你的宠爱越多,你丫就会变成长不大的孩子。
有人在学校里嘲笑你是再组家庭,你笑笑没在意,其实我看见你拳头起来了。
当时游弋和方豪没在。我知道就算他们在,你也不会惹是生非,你始终和我们保持一种介于亲近和疏远的模糊距离。
于是那天放学后我找了一借口,说我要晚点儿回家,让你们先走。
我把那小子拖到厕所里,打了一顿。折磨他吃了垃圾篓里的厕所纸。
我说你嘴巴放干净一点儿,要是让老子知道你再说安良一句坏话。老子要了你丫命。
当然,这事儿,你至死都不知道。
但,老子就是想拼命宠爱你。
我出国的那几年,是我过的最不好的年岁。
因为我染上了吸烟,喝酒还有飙车的毛病。
你曾经给我打电话劝我说,别特么的抽烟了,这么好听的嗓音,要是白瞎了,可怎么去勾搭小姑娘。
还有那飙车,该放弃就放弃,万一以后,出点儿什么事儿,缺个胳膊少根腿。多难看,不是。
就因为你的这两句话,我在那些狐朋狗友看神经病人一样的眼光中,烧了我摩托车。
为了这事儿,我都被带到警察局里。警察以为我烧车是要蓄意谋害他人、
我只是笑。其实他们不懂。
你的任何一句话,对我来说,那就是圣旨。、
念念不敢忘。也不敢违背。
我跟奶奶说我喜欢上一男人,奶奶也是外国人,她年老的时候,脸上全是褶子,她看我一眼。
“那应该是一个让人特别喜欢的小伙子吧,每次看你拿着手机找照片儿,你都会笑。若。喜欢一个人没有错、”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爱的应该是他的灵魂。不是器官!”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奶奶葬礼的时候,大家给她选的是那个笑眯眯的照片儿当遗照。我们站在奶奶骨灰面前。
我发誓,我说我要回国,我要去找那个男孩子,我一定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
于是同年,我回国了。在机场开始就不甚顺利。
我先是在航班晚点的情况下,机场将就了一晚上,然后在飞机上,我们遇到了气流、
我恐高,最讨厌的就是飞机这样的交通工具。更何况颠簸的状态中,我那个怕。不怕别的。就是怕自己死掉。
我怕死掉就见不到你了。
因为你,我更加爱惜生命。
我指定让你来接我,果然你开着车,在出口那里等着我。
笑得一脸灿烂的说,兄弟好久不见,
我喜欢性的紧紧抱着你,算是揩油吧。
幸福的手脚都在颤动。
“怎么饿成这熊样儿,你们美帝航空上不给准备饭啊,真够劲儿、”
我至今都忘不掉,你给我背着全部东西,然后领着我去吃好吃的。
有时候我在想,之所有有的人被人念念不忘,不为别的,主要是,我们经过那段时光,记忆刻在脑子里,时不时拎出来看一看。
看的自己心里难受。
我至今都不敢去看你的墓碑,总觉得,那个碑竖在那里,你照片儿贴在上面儿,然后笑得没心没肺。、
你知道我特么的心里得多难受么。就像你丫挥着手跟我说:“雷若啊,老子死了。以后就算你丫再想老子,老子都不会出现了、”
你说,我能不难受么、
不说这个,一说就是两眼泪。
后来,你喜欢的是沈央,傻子都看得出来,你丫一平日里在京城横着走,竖着飞的主儿,竟然在沈央面前变成幼稚鬼。
整天跟八爪鱼一样,吊在沈央身上,要是我看不出来,才是傻逼呢。
那段时间,我特嫉妒沈央,甚至暗黑的想,要是有辆车,突然开过来,把沈央给压扁该多好,你丫顶多伤心上几个月,立马就能恢复。甚至有可能因为这个伤痛不敢轻易喜欢女的,那我不就是近水楼台了么。
谁知道,后来我竟然也被这个小丫头折服了。
不得不说,她有她自个儿为人处世的原则,也是一个特干净的小丫头。
我真没见过几个小丫头和她一样,傻呆呆的在游弋各种游戏中全身而退。
扯远了。
后来我打算帮你,我也明白了,就算是死去一个沈央,会有千千万万个沈央冒出来。
你喜欢女人这个事实。没法改变。
反倒是我,愿意看见你幸福,这就够了。
后来我碰见一个人,他叫方豪,你应该无比熟悉,
咱们一块儿长大起来的,巨痞的一个人,后来他开了公司,我一直都想笑。
就像一个土匪,说他要在官府里任职一样,我觉得这事儿,一点儿都不靠谱。
没想到,只要有钱就是爷的社会,这家伙,干的还不错,最起码是盈利的。
我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大家不是一块儿吃饭么。他喝醉了,跟我表白。
他说:“雷若,你丫个死孩子,老子怎么就这么稀罕你呢。”
说完,吧嗒往我脸上亲了一口,当时我就愣了,这也忒他么的民风彪悍了吧。
我愣是用酒搓了不下五十遍,让他亲过的脸,。生怕你嫌弃我。
没想到你笑得特别开心,像嘱托一样说:“把我们雷若交给你我就放心了,你丫要是敢欺负雷若一根汗毛,老子,老子就拿酒瓶子爆了你丫。”
我不知道哪来的羞辱感,愣是从东城区跑到西城,脚底板和生了火一样。
暴走中,你一直给我打电话,方豪也给我打电话,我都没接。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脑袋哪里抽筋儿了。直接跳了护城河。
路人都吓坏了,各种要叽叽喳喳救人。我自己爬上来的。
在美国我玩儿的最多的就是冲浪,我想,要是哪一天我活不下去的,绝对不能靠水来弄死自个儿。毕竟遇见水,就想游上来。
浑身湿漉漉的走到酒店。你们还在等我。
我知道你们的脾气,你们也明白我的想法。
方豪脱下衣服,心疼的给我披上,他最怕我生病。他曾经跟我说过,只要是雷若生病,那简直就是世界末日。
你冲上来抱抱我,拍拍我肩膀,特正儿八经的说:“兄弟,下次想不开的时候,带上我。不然黄泉路上多寂寞、
”
我也挺没用的对吧,想到这里,眼泪已经出来了。
因为你真的去了黄泉路,我却没去陪你。
上有高堂,中间还有一个像我当年为你要死要活一样,为我要死要活的方豪。
我怎么能去陪你。我特想要是哪一天,世界毁灭了。我们大家伙儿都死了。我们会在黄泉路上,或者是他们所说的天堂遇见。
那就好了,不是么。
但,后来我习惯于依赖方豪,方豪是个对什么都不太靠谱的混蛋,但他这辈子,对我特靠谱。
没办法,我渐渐的习惯对他信赖。尽量减少和他聊天儿,我怕我会想起来。我怕我会伤心、
事情就是这样,我喜欢你,但是,对不起,我没等你。也没办法。去履行我们当年那个约定。
我喜欢上了那个叫方豪的家伙。
虽然我没跟任何人说过。你确实是我心里最喜欢的那个人。在我心里的位置是任何人不能比较的。
安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十年后我会记得,只是不会轻易再提起你的名字。
此情。比金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