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梦里和紫霞仙子打架的白沐要是听见了,估计会困惑:墨致辰又抽什么疯?
其实很容易想通啊!
墨致辰觉得傅瑾年能遇见林珑,是因为林珑是白沐交到的好朋友。
墨致辰确定了傅瑾年对林珑的心思,关了灯,便抱着老婆,去梦周公了。
傅瑾年却了无睡意,把玩着手机,脑海里兜兜转转的是林珑离开时,看着他的委屈小眼神。
傅瑾年取出另一瓶罗曼尼康帝,启开瓶盖,缓缓地倒入高脚杯中。
凝视杯中酒红色的液体,嗅闻着岁月沉淀的香气,轻啜一口,低声喃喃,“呵,这丫头大概是认为我为了一瓶酒,生她的气了吧?”
他不是生气,而是自责。
她不清楚徐美琪的为人和背景,贸贸然地挑衅对方,最后吃亏的还是她。
他之所以隐忍着没发作,也是基于这样的考量。
林珑失眠了,一夜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她不是因为白沐的提醒而被吓得睡不着,而是人人都有的好奇心理导致的。
她就想不明白了,徐美琪那种一口一个“瑾哥哥”的玛丽苏老少女,身上到底有什么魔法,竟然能捕获成熟沉稳,冷静理智的傅瑾年的芳心!
“这两人完全不搭好吗!”林珑抓狂地挠头发,活像一只暴动的小狮子。
叮咚!
叮咚!
“谁呀?一大早的来敲门!不会是……”林珑的脸色发白,吞咽唾沫,“这么快就要对我动手了?”
叮咚!
抄起一条毛毯披在身上,林珑挪出房间,想了想,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此刻,这个未经人事的女孩已经忘记了哥哥们的提醒,“一个人住,要是有人敲门,绝对不能开,尤其是晚上!”
从猫眼往外看,只能看到来人大衣上的黑色纽扣。
应该是个男的,还挺高的。
她肯定打不过啊!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吓了林珑一跳,她直接将手机丢了出去。
拍拍胸脯,这才看到是傅瑾年的来电。
“傅瑾年!”
“开门。”
十几秒后,林珑拎着菜刀,顶着鸡窝头,眼眶红红地望着门外那个把自己吓得半死的男人。
傅瑾年也被眼前这个小疯子弄得错愕不已,打量了好久,才确定是他的疯子小女友。
“呜呜呜,你吓死我了!”
林珑拎着菜刀朝傅瑾年扑去。
傅瑾年飞快地躲开。
刀剑不长眼啊!
“把刀给我。”
林珑摇头,双手别到身后,“我要先确定你是真的傅瑾年,还是假的傅瑾年。”
傅瑾年:“……”这大概就是和喜欢写小说的小姑娘交往的乐趣所在——呵、呵、呵!
“好吧。”
傅瑾年将装着早餐的袋子,放到门口的玄关上,反客为主地撑着门框,嘴角挑起浅笑,眼神深幽地盯着站在走廊上的林珑。
林珑觉得这样的傅瑾年仿佛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哦!
好帅帅帅啊!
她一定要写进下部小说里。
要是能来了壁咚就更好了呢!
咦?
林珑眨巴眨巴眼睛,愣愣地望着面前的男人。
她为什么会背靠着墙?
傅瑾年单手撑着墙,另一只手放进裤兜,“确定了吗?”他有一个爱看漫画的母亲。家里到处各色少女漫,为了刺激他这个大龄单身狗儿子,这两年还时常在他面前上演各种咚。
林珑摇头,“我的傅瑾年不可能这么会撩啊!你只是傅瑾年的皮囊,灵魂被外星小王子劫持了!”
傅瑾年觉得自己的头好大,敲了下她脑门,站直身子,就往屋里走。
林珑气恼地皱皱鼻子,“确实是傅瑾年。”正常的男人都知道壁咚之后,要亲上去啊!
等等!
“天啊,让我死了吧!”
她现在是鸡窝头,熊猫眼,还拎着一把菜刀的大妈形象吧?
林珑表示自己好想好想表演咣咣撞大墙!
她在傅瑾年面前,辛辛苦苦维持的淑女形象哦!
“傅瑾年,你知道吗?我最近准备写一部小说,女主角呢,一开始是个邋遢鬼。所以,咳咳,你知道的啦,艺术源于生活,所以,我今天就决定体验体验当邋遢鬼是什么感觉?”
傅瑾年掀眸,淡淡地望着此刻的林珑。
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头,身穿一条嫩绿色的连衣裙,面如芙蓉,柳如眉,细长眉眼,点绛唇。
卷长的睫毛下,蔚然深秀的眼睛正blingbling地朝他放电。
神采奕奕,焕然一新,欣欣向荣。
嗯,就像即将到来的春天。
垂下眼睛,傅瑾年安静地喝他的咖啡,用来保持清醒,淡然开口,“你确定读者会喜欢一个邋遢鬼?”
林珑小脸一垮。
“就算是邋遢鬼,也要赋予她一个引起读者期待的闪光点。”比如她对他的执着。
林珑这姑娘温软善良,性格里也有隐忍的属性,却不懦弱。
昨天,若不是徐美琪故意刺激她,以她的个性,会努力保持表面的和平。
林珑的眼睛亮了亮,“谢谢亲爱的,我会再琢磨琢磨的!唔,你买的蟹黄包好好吃。”
“多吃点。”傅瑾年又给林珑夹了一个,给她添了豆浆。
林珑一边吃,一边偷偷打量傅瑾年的表情。
神色淡静,眼神深邃,无波无澜,完全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
可是,他昨天分明是生气了,一路板着脸,将她送回公寓。
“傅瑾年,昨天那瓶酒很贵吗?”
“嗯。”当然贵。1945年,当地遭遇了春天的冰雹袭击,产量骤降,葡萄的品质却极好。他能得到两瓶,还是因为定居美国的叔叔的关系。
林珑心虚地垂下眼睛,“对不起。我昨天冲动了。”小声咕噜,“可我就是气不过嘛!”
“没关系。”她才二十二岁,又是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是原谅她。
傅瑾年却不知道他的云淡风轻反而加重了林珑心里的愧疚。
林珑闷闷地吃包子,已经决定去找她的堂哥哥们帮忙,看能不能搜刮到一瓶,还给傅瑾年。
“傅瑾年,我听白沐说,墨致辰的公司春假放到初七,今天就开始上班了。你们事务所呢?也是初八上班吗?”
“嗯。”傅瑾年抬腕看下手表,举目打量林珑居住的公寓,直勾勾地看着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女孩,“林珑,搬去我那边吧!”
林珑:“咳!”
“所以说,傅瑾年没有给你任何的心理准备,就提出了要和你同居?我的天啊,不愧是墨致辰的兄弟,做决定,都不跟别人商量的。那你同意了吗?”
白沐灌了一大口冰凉的橙汁,平复内心的震惊,低声询问脸色绯红的林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