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被救后的蜕变
姚黄2017-08-29 13:073,427

  这是明景轩的第一个没有太后在身后垂帘的早朝。

  然而,这并不能叫他高兴。

  因为下首的臣子,纷纷都在为他的亲事而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而他静坐在朝堂之上,从冕旒之下冷眼旁观,好似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一样。

  终于,还是陈可言先开口了。

  “皇上此言,甚为不妥。”

  话音刚落,便听到一旁有人冷笑:“皇上才刚刚开口,陈大人便觉得不妥,那依着您所言,究竟要如何才算的上是妥当。”

  陈可言怒道:“宫规乃太祖皇帝制定,二百余年中从未改变。如今皇上才刚刚亲政,便要大动干戈,动摇国本,实在不妥。“

  “此一时彼一时,陈大人动不动便拿太祖皇帝来压制。”

  “你!”

  “够了!”

  明景轩一开口,下面两人如火如荼的交锋立马停歇。

  “陈爱卿的火气,未免也太大了些吧。”

  他语气中带着淡淡的调侃,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双目隐藏在冕旒之后,让人瞧不真切。

  “朕不过是随口一说,请诸位爱卿议论一番而已。“

  “可皇上已经搬去了乾清宫。”陈可言面色沉重:”尚未大婚,然人却迁殿,实为不妥。“

  “哦?”

  明景轩凉凉的睨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意:“那依着爱卿,朕应该住在何处?”

  陈可言毕恭毕敬:“自然是养心殿!”

  “混账!”

  明景轩陡然翻脸,啪的一下,重重的拍在龙椅上。

  “太祖皇帝伊始,定下宫规,为的就是杜绝你们这些只会卖弄笔杆子耍耍嘴皮子的人。现在可好,你们道拿起这件事来跟朕讨价还价了。”

  他怒不可遏,望着下面的言官,来回踱步:“这后宫,是朕的后宫,莫非要住何处要需要你们的首肯?是不是朕往后临幸谁,哪个后妃应当怀有龙嗣,都应该由你们来做主啊。”

  这话就严重了。

  满朝文物纷纷跪下:“臣,罪该万死!”

  “是,你们的确是该死!”

  他恨恨的望着下面这些人:“你们一个个的,也都是科举功名层层考上来的。说的好听,胸中所谓家国天下。可实际上呢?一个个吃的脑满肠肥,结党营私,沈老贼那般的鱼肉百姓,你们每人敢来谏言。反而是朕搬个住处,便被你们能拿着鸡毛当令箭,耀武扬威。真该搬面镜子过来,将你们一个个的丑陋样子都给照出来,留给世人看看。这就是朕的好官,这就是朕的朝廷!”

  满朝鸦雀无声,不知是羞愧,还是惧怕帝王的怒火会烧到自己身上来。

  发泄过后,他并没有想象中的舒坦一些,反而是更加愤怒。

  这些年,朝中究竟养了些什么东西!

  然而万事不可操之过急,沈太后将朝廷弄的一团糟,若是大换血势必会影响到诸多人的利益,逼的太狠了,谁知道会不会蹦出第二个沈老贼。

  他能做的,就是一点点的将其修正过来,温水煮青蛙,在他们尚未察觉的时候,徐徐图之。

  然而从前,身边至少还有一朵解语花,而现在,他只能一个人孤军奋战。

  终于,明景轩终于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他颔首,身侧的小安子明白过来,展开手中的圣旨,继续念着。

  尖锐的声音在大殿升起,诸人眼中大惊。

  却因为看到皇上脸上的戾气之后,只能咽了进去。

  退朝后,林如松在许多同僚羡慕的眼神中,如芒在背。

  “林兄节哀啊!“

  林如松扭头,看见是六王爷,连忙抱手拱拳:“六王爷。”

  六王爷的眸中闪过一丝笑意:“不敢,下回见面,可就不能这么叫了,应当叫国丈了。”

  林如松忙道:”不敢不敢。“

  “哎!这可是皇上刚刚御口亲封的。封您为国公,且为令嫒以皇后的规格下葬皇陵。虽说令嫒芳华早逝,然而却能叫皇上如此的惦记,这对国丈您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六王爷的话虽说不大好听,却代表了今日朝中所有人的心声。

  他也没有想到,明景轩竟然追封已故林锦以皇后规则办丧礼,且陪葬帝陵,林如松也成为了新一任的国公爷。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林如松爬了半辈子,才坐稳户部尚书这个位置。而今因为女儿,位极人臣。

  “多谢王爷!”林如松面色悲痛:“不过对我来说,宁可舍去这一身官袍,也想叫小女平安承欢膝下。人间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他这副样子,六王爷是不信的,他笑了笑,便没有再说话,而是将手附在身后,转身大步离去。

  林如松没有看他,因为这只是第一关。

  后面的还会接踵而来,最要命的,是要入宫谢恩。

  姚太后那里,又会如何?

  林如松不知道,不过他的心早就飘到西边了。

  锦儿啊,只要你能远离这喧嚣沉浮,为父即便是一身剐,也是甘之若饴的。

  “林大人,林大人?”

  他猛然醒悟过来,便看到身边的太监笑道:“太后还在宫里候着呢,您该去谢恩啦。”

  李德清垂下眼帘,毕恭毕敬道:“有劳公公!”

  说罢,便跟着他一同往宫内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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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姑娘。”

  迷迷糊糊之中,林锦感觉到有人在叫自己,她缓缓睁开眼,入目便是一片刺眼的白。

  “快将窗帘拉下,人刚醒,眼睛碰不得这么强的光。”

  待感觉到柔和一些之后,她才再次尝试看清楚眼前。

  眼前是一个穿着绛紫色衣衫的女子,眉眼和顺,正笑意盈盈的望着自己。

  “姑娘,你终于醒了。”

  “我这是在哪儿?”

  一开口,才听到自己的声音有多么的沙哑。

  “这是乾州,我家少爷三日前救起来你的。”那姑娘说话的声音温柔极了:“你已经足足昏迷了三日了,再不醒的话,郎中说便要不好了。”

  乾州,郎中?

  林锦还在云里雾里,她只记得临死前管家说的那一番话,然后,就彻底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我不是死了吗?”

  “噗嗤!”

  那姑娘笑道:“你若是死了,那我不也是鬼了?”

  见林锦眼中疑惑,她笑道:“你没死,只不过你的身子状况却不怎么好。郎中说你中了剧毒,不过好在因为落水喝了多了水,自己吐出的过程中,竟然将那毒药呕出来不少。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林锦听到中毒一事,这才确定。

  原来,她还真是大难不死啊。

  在乾州又住了几日,她这才搞明白自己现在的位置。

  乾州处于西南一偶,民风彪悍,住着苗人和土家人。

  这里的最高管事还是土司,只不过朝廷也有官员再次驻守。

  那日跟她说话的女子叫妙音,今年十五,比她年长一岁。

  妙音是苗人,不过却十分喜欢汉文化,所以早早便从大山里出来,跟了现在的主子之后,更是样样以汉人自居,言谈举止,压根看不出来有苗人的样子。

  “过来吃茶了。”

  妙音端着茶过来,放在了她跟前,又从小布兜里掏出一些干果蜜饯,捧在手心,炫耀似的:“这是我家少爷给的,平常人可吃不到,来,给你尝尝。”

  林锦从前在宫中好玩意儿不知道吃了多少,什么果子蜜饯的,都要优挑精选,哪儿像是妙音手中的,一把里面干便的就不少,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玩意儿。

  不过她还是笑着接了过来:“谢谢。”

  妙音自己舍不得,想了想又放回去:“等我带回去给阿妈吃,她还没有吃过蜜饯呢。”

  妙音的阿爹阿妈都是苗人,还住在山里,每一年妙音会告假回去一次。

  见林锦没有吃,她好奇道:“你怎么不吃呢?”

  “我并不爱吃这些零嘴。”林锦道:“自幼如此。”

  “竟然有人不爱吃这些的?”妙音瞪大了眼睛:“你可真是个怪人。”

  相处了几日,她也知道了林锦的性子,便毫不客气的重新揽了回来:“既然你不吃,便也别糟践了,我家中还有一个阿弟,跟女孩子一样,十分爱吃这些个小零嘴的。”

  林锦微微笑着,将面前的东西都推到她手中。

  她怎么会不爱吃呢?

  从前在宫中,为了点糕点,每每被明景轩欺负。什么小吃货,小傻子都被叫遍了。

  她是最爱吃甜的,一日离了都不行。可甜多了,身体又很容易上火,所以每回明景轩都克制着她。

  唯一放开的,也就是吃药的时候了。

  她爱甜,自然也就怕苦。

  每回吃药的时候,她都会跟明景轩谈条件,可每回都又被驳回。最后眼泪汪汪的吃完了一碗苦汤药,却又眉开眼笑的吃下一碟子蜜饯。

  那个时候,她怎会想到,自己会有一天,平静的笑着将眼前的吃食推开,然后一脸坦然的端起面前的苦药汁,一口喝完。

  林锦想,大概这便是成长吧。

  她从前以为,明景轩便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可后来她摔的那样惨烈。之后又顺着父亲,然而这次小命也差点没了。

  林锦终于醒悟了。

  这辈子若是不想再摔的血肉模糊,那么便牢牢的抓住自己的命运,不要随意再交给别人的手上。

继续阅读:第七十六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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