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八章 紧火粥
大虾无敌2018-09-11 14:072,230

  地道的中国菜?林轩有点为难了,不是找不到地道的中国菜,而是太多了,实在不知道那个更地道,

  现在是在中国,哪个饭馆肯定都说自己是地道的,可这做菜,不比其他,那是相当讲究的,

  就算一家饭馆有地道的配方,可选材不行那味道也要差上几分,

  比如现在的肉吧,大多都是人工饲养的,有的更是加了激素什么的,还要再冷冻一段时间,肉的鲜味就更泯灭了,

  又比如如果现在不用冷冻的肉,去买活的,也就只能买个活鸡,活鸭,活鱼,牛羊之类的都不适合了,毕竟这玩意太大个了。

  而鸡又有黄颜色的,黑颜色,白颜色的,这还要分清楚了,

  一般来说,黄鸡柔嫩,黑鸡更适合熬汤,白颜色的则是乌鸡,主要功能是滋阴,各有不同,

  人家卖东西的也要讲究,鸡鸭什么的就算了,喂着就成,可鱼就不行了,要不停的打氧气,而鲶鱼却又不需要打氧气,

  这种种细节的问题繁琐无比,所以真要能做出好菜,那真不是一朝一日的功夫。

  就算食材都准备好了,做起来讲究的更多,一点马虎不得,

  而很多的说法本身就不对,比如熬粥,这种说法可谓很悠久了,可这就是错的了,

  有些人说起熬粥,往往会说粥要慢慢的熬,像熬人生一般,要熬他个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春暖花开,清风徐来。

  可这样熬出来的粥绝对好吃不了,就比如米粥吧,这样熬出来的,大米都不是煮熟的,简直就是泡烂的了,

  大米的香味都被水分子给击溃的七零八落了,软不拉几,喝起来自然是索然无味。

  袁枚在《随园食单》中曾说:“紧火粥,慢火肉。”

  这才是个正经的,粥靠的就是大火的激发,把米粒里面的香气给炸出来的,用火是一个“攻”字法,是要挞伐的,

  有些地方熬粥不叫熬粥,那叫滚粥,说白了粥是在火中水中翻滚着出来的,

  这样滚出来的粥,受到水分子攻击的时间少,受到火力的煎熬甚,出锅后米粒饱满,凝凝不散,香气也会难以压抑的往外喷,

  除此之外,煮粥还要看食材和水的比例,就还说大米粥吧,

  如果水米的比例恰如其分的话,那煮出来的粥就会有种艺术的美感,米粒羊脂玉似的,米汤如同清高一些的羊奶,

  有羊奶的色泽,却没有羊奶的腥气,膻气,反而显得氤氲清幽,混不似从烟火中而来。

  这样的米粥,盛在白瓷碗里,不稀,不稠,不清,温润如玉,丰神若珠,结合的十分自然得当,

  其实米和水的结合,有点像是天地交合,阴阳攻伐,男女欢悦,男人是火,女人是水,

  男人把火把缓缓点燃,则女人必温温动情,随着火盛,水便开始滚烫,沸腾,活泼泼,欢乐乐,忘记生死,天人化育。

  可男人的火若是不够,那女人自然千般的不满,万般的埋怨,

  若男人的火太盛,水被攻伐太甚,则女人容易陷入贫瘠之症候。

  水米之间,亦是如此,要旗鼓相当,才能琴瑟和鸣。

  熬粥怎么才算是到功夫了?那也是有讲究的,是要熬的出“粥糜”来,那才叫好,

  而“粥糜”就是一碗白粥里,表面上罩着的那一层似有似无,朦朦胧胧的胶质,这才叫上境界了。

  真正用得上熬的那叫汤,熬的是肉汤。

  肉本身热量高,要想做好了,就要靠着慢火来熬,来炖,要的就是个浸润不行的劲儿,

  要耐得住性子,慢慢的等。

  肉啊,作料啊都下锅了,小火慢慢燎着,那就等吧,等的时候也别什么都别做,

  剥点大蒜,用蒜臼子捣成蒜泥,放在小瓷碟里备用,若觉得这样不够,就弄成蒜蓉,或者蒜泥汁,

  还要其他的蘸酱,芝麻还是辣椒,都可以随时调配。

  等了好大会了,肉香透锅了,也别急,就忍着,一直忍到方方正正的肉块都没棱角了,那才算到家了。

  《金瓶梅》里来旺媳妇宋惠莲用一根材禾就把硕大的猪头炖的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那是炖肉的行家里手,

  而用的就是文火慢炖。

  这样想想,林轩还真是有点艳羡西门庆,不但有浪女还有入口即化的猪头肉,真是福缘非小。

  不过这些都是远水不解近渴,画饼难以充饥,现在蕾贝卡说想吃地道的中国菜,林轩一时还真有点踌躇。

  林轩一边想着一边看了看蕾贝卡,见她虽然脸上有点萎靡,倒一时半会的尚且饿不死,便也不着急,

  慢慢的在街上晃荡,突然,林轩不经意的抬头,一个老大的招牌映入眼帘:樊哙狗肉馆。

  “狗肉你可吃得?”林轩似笑非笑的问道。

  “狗肉?”蕾贝卡听了,忸怩的笑了笑,“那怎么成呢?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怎么能吃狗呢?”

  切!林轩微微有些不屑,又是这套说辞,什么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猫是人类的守护神。

  “那没事,绝交了就能吃了。”林轩说着就向着狗肉馆走去。

  绝交?这样也行?蕾贝卡有点无语,却还是跟了上去。

  “你真要吃狗肉啊?”林轩走了一般,回过头来问道。

  “这个,这个,我不吃,我看看。”蕾贝卡嘴上说着不吃,脸上却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其实林轩也没怎么吃过狗肉,只在小时候吃过点烧饼夹狗肉,

  那个时候,烧饼夹狗肉是小吃中的龙头霸王,

  一条街上什么最好吃?烧饼夹狗肉!什么卖的最快?烧饼夹狗肉!

  一个小孩子吃了一次烧饼夹狗肉,那是要载入史册,炫耀不休的,甚至在同龄孩子中的地位也是嗖嗖的上升。

  现在烧饼夹狗肉的摊子不多了,当年那是和鸡蛋灌饼,煎饼果子一样,小吃界响当当的角色。

  可能是最近反对吃狗肉的声音越来越大,烧饼夹狗肉都快灭绝了。

  其实,狗肉这东西,中国老早就开始吃了,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这是中学课文《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句子。

  可见,狗和鸡一样,养着就是用来吃的。

继续阅读:第两百五十九章 出来卖的男人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都市护花强者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