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回归之路(2)
面壁2018-09-25 13:073,406

  而有些事有时候就是那么怪,当你好不容易占到了座位,你却有了更重要的事情不用在那里学习了,这种经历李清明也有过。当然,现在说这种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话,也是在自己晋升为占座达人以后。刚开始的时候,兄弟们一时兴起一起兴致勃勃的来学校里学习气氛最浓的地方学习却常常败兴而归,因为没有座位啊。在占座这一行里兄弟们只能算是菜鸟啦。

  后来,兄弟们因为自身实力的不同,每个人的归宿也渐渐出现了分化。于是,像老大这样的占座黑马就出现了。“你去图书馆上自习吧,我在那里占了座位”,有时候李清明找不到上自习的地方,正急得团团转,老大就出现了,他总是很大度的告诉李清明。老大家里是做小买卖的,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发财。他说这话的时候俨然自己已经晋升为土财主。

  至于宿舍中其他跟风上自习的老二康诚之类的人,他们开始的时候听李清明滔滔不绝的讲了这么多图书馆自习室的事情兴致很高,没过几天浅尝辄止兴味索然了。这也难怪,以前的时候李清明从来没见过主动去上自习,这次顶多算是心血来潮罢了。就好像小孩子看大人喝白酒喝得有滋有味,然后吵着闹着也要喝,等到试了以后才知道根本就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喝。康诚自己就说,去图书馆上自习还不如到电子阅览室去顺一只耳机来的刺激和实惠,或者干脆去偷书。李清明初见康诚从图书馆带回的耳机大为惊异,也曾联想到法律及道德之类的事情,后来只好理解为调皮好玩,最终不了了之。不过,他看康诚光有些变化了,或许大家的区别确实挺大的。

  关于老大清早起来占座的英姿,李清明之所以能叙述的那么清楚是因为他也去过。后来李清明实在不想起那么早去占座,他开始想其它的方法。干脆,每次李清明想上自习了,他就直接走到自修室找个没有人的座位坐下来,即使这个座位上摆着别人的书本文具。大不了人家来了以后再让开就是了,李清明心里是这样打算的。或者碰到相貌和善的软弱的主儿,也可以跟他讲一讲道理。李清明就曾经用自己的真知灼见成功劝退过一个人,当然更多的时候他是灰溜溜的给人家让开座位的。

  “咳咳,我怎么走神了?”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路口了,随着车速慢慢降下来,李清明也慢慢回过神来,多亏刚才没出什么事。

  李清明停下车,在路口撒了泡尿,然后拿出几瓶饮料喝了起来。在李清明的眼中,有钱人的定义就是不管多么贵的饮料都可以随便喝,这段时间他的身份一直就是有钱人,他很自豪,也很骄傲。

  所谓走神当然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李清明也没办法。让他感到有点不安的是他最先想到的竟然不是那两位长时间困在灯笼中的老师,毕竟人家已经在里面很长时间了。虽然他们看上去似乎睡着了,并没受什么折磨,而且现在回忆这些也没什么用,但对于向来尊敬老师的李清明来说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为了减轻这罪过,李清明开始回想这两位老师的一些事情,即使没有作用,这样提前准备一下将来正式回忆的时候可以更全面一点。

  李清明大学时候有一位教语文女老师,此人比较情绪化。李清明个人觉得这应该是作家或者艺术家气质或者天赋的一种,只可惜于教学没什么好处。很多学生不买她的账,让她的教学生涯屡受挫折,最后她做了学校里的一名图书馆管理员。

  李清明倒是很懂她也很欣赏她。李清明得过图书馆组织的征文比赛的奖,她似乎认识李清明,李清明去她负责的那个图书室的去借书,发现她在对着自己和蔼的笑。李清明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连个招呼都好意思去打,真的有些弱爆了。以后李清明又遇到过这位老师几次,每次对方给李清明一个灿烂的笑容,就像当初农情柔一样。

  最后,李清明还是没有迈出那一步。不过仔细想一下,这不正是可爱之处吗?具有李清明特色的邂逅。如果真像市井之人那样臭气相投,然后利益交换,反而不美了。记住,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

  李清明自己系里的辅导员王老师,是一个很雷厉风行的女人,高升到学工处后也组织了一次征文比赛。那时候李清明的兴趣正在写东西上,碰到这种情况就要投稿的,至于组织者是谁,他从来都没管过。然后有一天,这位前辅导员碰到李清明,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李清明有些不明所以,也就没敢接。

  后来李清明也没获奖,这时候他想起了那个笑容,二者之间也就这点联系了。如果有高人给李清明算一下命的话,他应该既清高又有傲气,反正是独辟蹊径闲云野鹤的那一类,不能与世俯仰。说白了就是不适合混前途,毕业以后他到处碰壁,一直不如意,一辈子似乎也就这样了,性格决定命运。

  当然,从李清明的角度来讲,如果他知道是那次征文是自己的前辅导员组织的,可能就不会投稿了,因为要避嫌嘛。估计王老师也是这么考虑的。都说官场很险恶,职场又何尝好混?王老师能够高升必有其过人之处。

  关于王老师,李清明其实并不想在文中掺杂过多的个人观点,那么就说两个具体的事例让大家来评价吧。

  有一次,学校里发生了盗窃案,整幢宿舍楼里很多人的手机还有电脑等贵重物品丢了。校方报了案,警察来后也没查出个结果。没过几天,失窃事件又发生了,校方开始怀疑是内部人员作案。

  经过分析,校方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两次失窃事件中丢东西的人来自全校各个院系除了李清明所在的院系。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呢?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难住精明能干的王老师。她开始带领着一帮学生会骨干挨个搜查本系学生的储物柜。这种做法相当于什么呢?相当于有人怀疑你偷窃,于是你在众人面前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实在太让人佩服了。

  李清明打开自己储物柜任人翻找的时候感觉有点不对劲,他记得学生们都有自己的隐私权的,可是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有异议。这里是大学,相信一些维权意识比较强的人已经想到,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可是王老师硬是把这项工作开展了下去。

  王老师在学工处组织的那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李清明还记得五个字,那就是“不文明行为”。大学生都是活力四射的,男女之事自不可免。根据李清明的理解,所谓“不文明行为”实际上就是指这些人不分场合当众亲吻搂抱或者乱摸乱抠,这种行为乍一看上去确实有些碍眼,尤其是对于思想相对保守的老师那一辈的人。

  李清明没有到别的学校参观过,不知道别的地方是否也有这种纪律,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条纪律可以算是具有本校特色的规定了。李清明大学时候根本没怎么谈恋爱,也就没被抓到过,他有时候倒是看着那些被通报的人心里有些幸灾乐祸。要知道,根据规定,一旦被抓这对男女的行为是要记入档案的,要跟一辈子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后来出事了,李清明班里有个叫莫问绮的女生被抓住了。客观的来讲,莫问绮是个比较老实和纯洁的女生,可毕竟她的年龄到了,有些基本的生理需要还是有的,再加上一个所谓的闺蜜的怂恿,莫问绮糊里糊涂的和本系另一个班的叫做卢明斌的男生搞到了一起。

  李清明凭着男人的直觉觉得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莫问绮的那个闺蜜对卢明斌有意思,可她本人除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其他方面实在太磕碜,如果她真的冲动起来跟卢明斌表白,可能两个人同时都会受到一万还要多一点的伤害。于是她退而求其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起了媒婆,也算是过过瘾沾点腥。卢明斌看样子也很饥渴,他跟莫问绮很快就有了不文明的行为,而且被王老师下辖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抓到了。

  莫问绮平时的形象是一个乖乖女,学习也很努力,甚至很多人都觉得她跟李清明很般配。李清明记得莫问绮似乎也有过这方面的表示,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大家一起做游戏,慌乱中莫问绮差点一头扎进李清明的怀里。在莫问绮往李清明面前跑的时候,天空是那么的蔚蓝,春风是那么的和煦。有那么一瞬间,李清明真的想什么都不管了,然后紧紧拥抱这个女孩,成就这份美好的画卷,然后一生无憾。

  然而,下一刻李清明又回到了现实,他终究还是要管这些身外之物的,他一心向“佛”怎能破戒?就算大家的眼光很正确,李清明跟莫问绮是同一类人,可他们不知道同性相斥吗?在内心深处,李清明还喜欢热烈或者狂野一点的女生呢。红玫瑰与白玫瑰究竟该选哪一支,李清明还没想好。

  被抓以后,卢明斌跟莫问绮很快就想到王老师曾经是本系的辅导员,于是他们一起去找王老师求情,希望王老师能放他们一马。他们去学工处的时候据说正好有别人在场,可能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公无私,王老师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出了这样的事,本来就不怎么光彩,莫问绮的心里肯定很难受,他们冒冒失失的挽救举动更是火上浇油,这件事传回本系演变成了一则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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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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