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特却说:“付了全款一样有办法,而且还可以少花一些钱,但是要让政府出面。”
权靳琛给了他个眼神,让他接着说下去,“之前君临城去D国访问的时候,发生了些很不愉快的事。君临城又非常记仇,到现在都对D国有很大的偏见。如果不是他和轩辕皓的关系相对好一些,D国的企业根本不可能过来开什么分公司。君临城唯利是图,只要我们这边的条件给他的好一些,他或许会帮忙。让政府出面,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把楼给他拆了。”
是这么个道理。
君临城现在虽然和他闹得水深火热,但是钱还是要赚的,正常的经济关系完全可以保持。
君临城点了点头说:“裴宋你去沟通,至于花多少钱你自己看着办,只要不特别过分就可以答应。”
裴宋听了吩咐就出去,权靳琛又对着方特说:“之前轩辕家的要签的那些合同还在不在?”
“在,我已经分类整理好了,不合适的地方你标注了出来。”
“很好,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或者没事找事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们。那法院的人快一点,最好明天他们就能收到传票的样子。再放一些他们代言人的花边新闻出去,还可以指认他们抄袭,反正就是要把名声搞臭,具体情况你看着办吧。”
相信方特可以完美的做好这些事,而且很快就能给他结果。
先让他们的生意做不下去,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说。
一晚上做了这些事,第二天就看到了效果。分公司没有上市,体现在总公司的,轩辕家总部的股价已经跌了很明显的一个数字了。网上也是一片骂声,轩辕皓头都大了。
要应对D国来的询问消息,还要处理整个事情,脚都找不到地的忙了一上午,现在又有问题过来了。
就看见秘书从外面跑进来,说:“总裁,市政规划局人过来了。说我们这栋楼是违章建筑,相关部门早就和开发商协商过,要求他们自己拆掉。但是他们没有拆,所以现在政府要强拆。”
“什么意思?这栋楼已经卖给我们了,他们强拆算什么?给赔偿吗?”
秘书直接摇头,“整个过程都没有提到赔偿的事,甚至连理由都说得含含糊糊的,搞不清里面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就给了我们一个星期的准备时间,让我们搬出去。”
一个星期搬空一栋楼,到底在开什么玩笑?
“我们要是不搬呢?”
“他不管我们搬不搬,反正他们到时候就是要拆,毁坏的东西都不会赔偿。”
霸王条款!还讲不讲理了!
轩辕皓还不知怎么处理这件事就又听见秘书接着说:“我们还收到了几张法院的传票,说我们之前和权氏签订的合同涉嫌金融诈骗。您看怎么处理?”
现在已经可以知道问题到底是出在哪里了,全部都是权靳琛做的,完完全全要毁掉他们在A国的心血,多面行动,杀了他个措手不及。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何况他根本不是什么龙,权氏倒是正儿八经的地头龙。在A国正面和权氏抗衡,只有死的可能。就算去了D国,权氏也未必怕他们。
面对权氏的攻击,想把损失降到最小,就只有一个选择,听话。
只要可以让权靳琛心满意足了,他或许还能放他们一马。
轩辕皓快烦死了,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当时就不应该答应轩辕白雪,让她留下来参加什么开业仪式,她当时就没有安好心,估计也是早有预谋。
把家里连累到这样的地步,不知道她回去怎么交代。
沐清子昨天那一脚直接把轩辕白雪踹断了两根肋骨,脾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轩辕白雪也最好看着她一辈子都会好起来,不然回到D国也会挨一顿毒打。
现在想这些是没有用的,秘书在一边不停的问:“总裁,现在该怎么办?公司好像已经开不下去了。”
还能怎么办?上门道歉,俯首称臣呗。
轩辕皓把手中所有的文件都扔回去,自己开车到了权氏。之前还可以昂首挺胸的往里走,感觉自己也差不多和权靳琛对等的身份,现在就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灰头土脸。
没有预约,也没有特权了,加上权靳琛不太想见他。轩辕皓在会客厅里等了三四个小时,连裴宋和方特的面都没有见到。
之前还可以以礼相待,现在完全不把他当做什么,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看着已经要五个小时了,轩辕皓一口饭没有吃,只喝了一肚子的水。权氏这一点还是不错的,水给他无限量供应,喝得他肺叶子都快飘起来了。
轩辕皓实在等不下去,也顾不得自己是来求人的要表现好一些。面都见不到,表现的再好也没有用。直接就到了权靳琛办公室,敲门。
权靳琛可以从监控画面中看见他的表现,会客厅里也没有人了,知道敲门的是他。也对外喊着:“进来。”
轩辕皓迟疑的一瞬间,推门进去。
权靳琛云淡风轻的打量了他一眼,带着几分笑意说:“轩辕兄,看你一脸的憔悴,好像没有休息好。”
他还有心情在这里说风凉话,轩辕皓叹了一口气说:“都是拜权总所赐。”
“不,你们应得的。”权靳琛脸上依然挂着笑容,“都说撑死胆大的,我看你们胆子好像特别大,这一次吃饱了没有?不够的话就和我说。”
“权总,都是小雪不懂事才这么做的,你不要和她计较好不好?”
“不好,一句不懂事就完了。要是不懂事可以作为所有事情的理由,那谁还懂不懂事?或者你现在就当我也不懂事好了,我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一时冲动做的。”用他的话来反驳他,说的轩辕皓哑口无言。
这个场合下说不出话也得说,轩辕皓半天憋出了一句,“一切我们都可以再商量,你提什么要求我们都答应,但是你不要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