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孙力为什么会同意?你和他说了什么?“我问道,难不成明七答应给孙力当干儿子?还是说干哥和干爷口中的孙力并不是一个狭隘小气的人?
明七走了过来,把雪茄放在我面前的杯子里摁灭,小声的说道:“我和他说,’不如我们两个把王公给杀了吧?‘。然后他就同意了,之后的货都是由他提供给我的。”
有意思,在人家儿子面前说我要和别人去杀掉你老子,我假装搔痒用手臂碰了碰胸口,硬邦邦打的枪咯着我有点难受。“你这种事情和我说,不怕我现在下去告诉王留,他可在大厅里面呢。”
明七无所谓的说道:“你去啊,反正我和你们王家闹翻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否则你干哥也不会一直想着让我怎么死掉。”他笑了一下,然后说道:“不过,现在在这里,如果真的闹起来,你们也很难走吧?”
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因为我想的东西会比较理想化。但是一对上明七这种现实主义者就是真的难受,他不会考虑那么多,他和干哥一样,两个人都是直接做事的。
你爸爸杀了我父亲,我就一定要你全家的命。你想要我全家的命?那我先要你去死。
明七拍拍我的肩膀说道:“罗想啊,说到底你也只是一个大学生,这些事情你就不要掺和进来了,在学校里仗着权势金钱多谈谈恋爱不行吗?有些事情,不是你能够去改变的,这里面的水可深的狠。”
我抬起头看着他说道:“可是,你不是试试怎么知道自己改变不了呢?”
这时,阳台里面的门打开了,是跟在明七身边的大刘,他走到明七的身后在耳边轻声的说了两句什么。明七笑着看了我一眼,转身说道:“那你就试试吧。“
明七走后我站了起来,走到他之前站的那个位置,风景不怎么样,有的只是大面积的空地,但是在他们眼中,可能就是一层层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和层层叠叠的钞票。
阿秀还站在楼下等着我,我顺着楼梯走了下去,我带着他走回大厅。干哥身边还是围着一群人,正在不停的奉承着他,仿佛这是一场盛大的庆功宴,所有人都无视着躺在冰棺里的孙耀,孙力也不知道在后面干什么去了。
孙力的人应该也是得到了吩咐,一直在克制着,我突然想起两句话,“鸠占鹊巢,”“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里面的气氛实在是让我受不了,我也想不明白干哥是怎么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的,后来一想,他连用我去当饵都跟没事人一样,这种事情怎么会让他难受。
他那边人多,我也就没挤过去,反正他一时半会也看不到我,我就想先带着阿秀回去。走到门外停车的地方时,我看了一眼停着的那一溜奔驰G系,中间的一辆车开着窗,里面坐着的秦玖也向我看了过来。
两个人的眼睛一对视,我就赶快移开了眼神,这个女人是天生的妖精,看不得看不得。
低着头走了过去,跟她说了一声我先回去了,让她和干哥说一声。她不知道听清没听清,随意的“嗯”了一声然后就没反应了。和我旁边的冷山帅哥阿秀又的一拼。
阿秀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让他开回翡翠园。我就闭上了眼睛,今天来孙力这边过了一遭,双方也没见招,没过手,但是我不知道孙力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我的警戒不能消除,指不定什么时候走在路上被人出个车祸就完蛋。
到了翡翠园,看见干爷专用的车就停在庭院里,知道干爷回来了。他这去医院一去就是两三天,着是是让人担忧,现在王家虽然说是王留当家,但是背后帮他捏着的还是干爷,很多人还是要给干爷面子的。
除非等王留正真的成长起来,不用再在王公这个名字底下做事。干哥的野心比干爷要大多了,他早就不能忍受这样在干爷的庇护下做事的感觉,我知道他一直想脱离这个状态,但是现在看来还要一段时间。
我一下车,旁边的佣人就告诉我老爷在卧室,一般来说,干爷有事都会去书房的。现在才是中午,干爷也没有午睡的习惯,怎么可能呆在卧室,我没有多问,直接往干爷的卧室走去。
直接推开门,经常会有人以为有钱人是多么奢华,一个卧室也会搞的富丽堂皇金光闪闪,恨不得在马桶上贴上金箔。但是干爷的卧室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太干净了,除了一张床和一个卫生间,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实木地板上摆着一张床,姑且叫做床吧,因为太烂了,就像是一个做拙劣的木匠第一次打造的床一样。四只粗大的床脚上铺着几块硬木板而已,上面铺着两床被子,一叠一盖,干爷正半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着。
看见推门进来的是我,也就没有怪我怎么没有敲门,而是笑着拍了拍身下的床板,说道:“过来坐。”
我走了过来,并没有坐在他身边,而是蹲了下来,问道:“您这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怎么说?”干爷放下手里的书,说道:“还能怎么说,无非是年轻时落下的病根,现在人老了就发了,让我多休息休息。”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老人的手保养的很好,手背上的肌肉很是光滑,但是手掌和食指上还是有很厚的茧,应该是年轻时拿刀弄枪是养的,我硬着头皮试探道:“要不,我就请段时间假,不去学校了,就在家陪陪您?”
我这么说,一是怕孙力找人报复我,二是现在这段日子过得很是安逸,是真的不想去上学了。
干爷一听我这么说,抽出手拿起书在我的头上拍了一下,说道:“你还跟我耍滑头?就是不想上学,还打着陪我的旗号?”我捂住头说道:“哪能啊,我这不是就想陪着您不。”
“那感情老头我死了你也陪着我死?你干哥可是国外留学回来的,你也别给我丢这个人,要到时候给南大开除了我可饶不了你。”干爷说着又要拿书拍我的头,“明天就给我去上课。”我赶紧伸手先抢过他手里的书。
书名叫”乌合之众。“我随手翻了翻,里面还夹着半张照片,上面的人穿着喇叭裤留着中分带着墨镜,应该是那个年代最酷最拉风的装扮了,依稀可以看出干爷的样子,只可惜看不到另外半边的人。
“哇,干爷,你年轻的时候这么帅?”我把照片翻过来,上面还写着两行字“愿你遂你冲天志,百尺竿头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