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司东南2018-09-20 21:044,468

  风雪初霁,瑞雪兆丰年。

  阡陌田垄之上,不少披蓑衣戴斗笠的农夫出来劳作,庄稼被大雪压得倒伏一地,这暴风雪,来得快,去得也快,留了一地烂摊子。不过吃了霜雪的庄稼,甜得很!

  田间的老农抬起头,点了根水烟,吞云吐雾起来。

  一旁的大狗汪汪叫了起来,它看着主人嘴里含着东西,贪吃成性地凑过来,也想分一杯羹。

  却遭来了一顿臭骂和拳脚。

  “滚蛋,狗东西!现在这世道,还有你这家伙吃东西的份!下次就宰了你炖汤喝!”

  那狗吃痛:“呜呜……”连滚带爬地跑走了。

  老农摘下斗笠,打落上头的雪水,冲着一旁的老妇道:“你说咱们娃儿,一门心思考到了帝京去,可如今的帝京,人人自危,草木皆兵,也不知道出得来出不来。”

  乡里远近十八户都知道他家儿子最有出息了,十五岁高中秀才,弱冠之年便成了举人,在京里做官,偶尔衣锦还乡,惹得其他人艳羡无比。

  提到儿子,老妇心中一把泪,“这太平天下,怎么说变就变呐!呸,都怪魏国那群狗贼,害了咱们万岁皇帝,也害得咱们儿……咱们儿……哇——”

  她泼妇般嚎了起来。

  老农啐道:“瞎吼吼什么!还嫌事不够多?要被魏国兵听到了,家都得没了,娃儿可怎么回得来!”

  两人抱在一起哭作一团。

  哀己不幸,怒己不争。

  前凉大势已去,如今二国分庭抗礼,乃是北魏与大和。

  乡间的莽夫都能看得出来,偏安一隅的弹丸小国大和,怎会是坐拥中原傲视九洲大魏的对手!

  前凉灭国的消息,传了三个月,终于传到了老农夫妇二人所在的襄阳城。

  襄阳所在的雁门关,正是前凉和魏国的交攘处。

  老农背上去年囤积的旧粮,打算去马市通商口,换几匹耐久的马匹——他要进京去找儿子!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前凉和魏国之间的战争并没有影响到马市的生意,魏国基本上都是胡羌人和汉人的混血,有些混得深的,绿色眼眸像翡翠一样深邃。

  老农姓方。大字不识一个,只知道自家那飞黄腾达的儿子在京中做了个大官,好像……好像叫什么京兆尹,嗨,总之就是个抓小偷的差事。

  很快,方老农眼睛一亮,看见了匹雪白的骏马。通体像涂了层白漆,毛色光亮,泛着诱人的光泽,老农很想上去摸一摸,更想占有它。

  然后他摸了摸毛驴身上的粮食袋,叹了口气,良驹虽好,奈何口袋里没有钱啊!

  他摇了摇头,毫不留恋地往前走去,毛驴甩了甩尾巴,路过的时候,高傲地白了那白马一眼。

  “吁——”

  “哎哎哎,我的吗,我的吗,快拦住我的吗——”操着极不熟练地汉语,那胡羌人高吼道,他的白马跑了。

  白马似是眼里只有那头傻驴,撅起蹄子踹翻了一路摊位,胡羌人在后面追,哪里赶得上千里马的速度!

  老农听到身后喧闹的骂娘声,还有胡人干巴巴的汉语,他疑惑地回头,就看见方才那匹白马冲他冲了过来!

  “救命啊!!”

  他闭上眼,还没见到儿子呢,自己这条老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而意料之中的疼痛没有袭来,反而脸上一阵湿润,有个软趴趴的东西在上下舔着他的脸。

  方老农睁开眼,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的白马,一双极有灵性的黑眸宛若一汪清泉,一动不动盯着他。

  胡羌人追了上来,一开口就骂娘,骂娘的汉语说得倒是极为流利。

  “他奶奶的马孙子,跑得倒是快!追死老子了!”他仰头揪住白马的马鬃,冲着方老农瞅了瞅,“歇歇(谢谢)这位汉人兄弟了,马儿不乖,你三袋(担待)些。”说着抱了个拳。

  方老农愣了好一会才消化他怪怪的汉语,“不碍事。”

  “这位汉人兄弟是来买马的吗?”

  方老农点点头。

  胡羌人人高身壮,性格也是爽朗大方,热情好客,一听老农是来买马的,顿时道:“你,买马,我,卖马!正好,咱们可以成……成交!”

  老农呐呐应道:“可我的粮食买不了什么好马……”眼光留恋在那匹白马上,却见白马也一动不动地望着他,真是奇了,这畜生还有灵性?

  胡羌人大气摆手,“你帮我拦住了马,我自然会便宜卖给你!兄弟过来看看,我这的马,又大又壮,用你们的话说……膘……肥……”

  “膘肥体壮!”跟在儿子后头耳濡目染久了,方老农有时候成语聊着聊着还会脱口而出。

  跟着胡羌人来到他的马摊子,老农将就着挑了匹枣红色的中年马,毛色鲜亮,马腿健硕,但远远不及胡羌人手中牵着的白马。

  见过好的了,其他的俗物怎么还入得了眼睛!

  胡羌人很有信用,按四袋子旧粮换了他一匹中等马。方老农感觉自己运气不错,笑着感谢了一番,跨上那马匹,牵着驴,摇摇摆摆回了家。

  屋子中炊烟袅袅,老妇做好了饭,于门口张望。

  “欢儿!你去找找看你叔,去马市那么久,咋还不回来吃饭?”

  屋中,一个妙龄少女身着粗布短袄擦着桌子,顺便从灶房间端出晚饭,摆好碗筷,她的手嫩白如雪,全然不似农家姑娘的手指。

  她把手往围兜上擦了擦,动作优雅从容,淡淡应了一声:“好,我这就去!”

  “不用去了,你方叔回来了!哟,还牵着匹马!欢儿!咱们家有马了,可以去找你哥了!”

  方老妇在门口手舞足蹈,高兴得像个孩子。

  少女笑了笑,一匹枣红马而已,哪里能跋涉得了万里路程!

  但她还是迎接了一番,摸了摸枣红马,马儿似乎很喜欢她,温顺地用毛发蹭蹭她。

  “咯咯咯!”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在乡野间回荡。

  方老农目光忽然欣慰起来,这丫头,当初捡到的时候,就像个木头般麻木,眼珠子都不会动,跟死人没区别。

  几个月过去了,好歹添了些烟火气!襄阳城好山好水养好人,果然不错。随即他又想到自己那个生死未卜的娃儿,跑到帝京那个花天酒地的地方有什么好呢?从前那些名臣不都是隐匿山水之间,做个世外高人么。”

  “咦,老头子,你……你快看后面!这……这怎么还有一匹马啊!”

  还有一匹马?“你个娘们老糊涂了吧!”方老农疑惑转身,顿时眼睛都直了,打脸说来就来,还真是匹马。

  马声达达,清脆地踏在石板路上,雪白色的马鬃迎风飘扬,身上还有一节挣脱断了的缰绳,一看就知道是从胡羌人那里逃出来的。

  老农吃惊张大嘴,意外之喜啊,这马居然自己跑过来了!

  那个名唤欢儿的少女摸着枣红马的手一顿,眼神直勾勾盯着斜阳下飞奔而来的灵驹,“踏雪!踏雪是你吗!”

  她惊喜地迎了上去,无尽的喜悦蔓延上嘴角,她抑制住不让自己太过激动,但唇角还是微微弯起。

  “踏雪!你怎么会在这!”

  欢儿不是别人,正是前凉灭国后失踪许久的言清欢。

  回忆接踵而来。

  几个月前的冬月十八日,是她大喜之日,也是前凉留在历史上最后的一日。

  一日之间,她家国尽毁于贼子之手,沈未还生死未卜却也凶多吉少,一直帮着她的系统处于死机状态。

  要不是游宁和高公公……她怎会活得下来……

  言清欢闭上眼,眼泪不争气地在眼角打转,“好了好了踏雪,不要怕,我在这里呢。”

  它身上似乎还残留着沈未还的气息。

  那日红衣猎艳,白马似雪,她红绸凤冠,他芝兰玉树,执手并肩,骑着踏雪游过玉池街。

  言清欢闭上眼,回忆被扼杀在脑海深处,听闻沈氏一族全族因反对魏国执政,不承认前凉亡国,沈司烨更是以死明志,撞死在宣政殿的梁柱上,扼腕者不计其数,民间复国呼声高涨!

  言清欢垂下眼睫,沈未还,怕是已经……

  她捂住心口,那里冰凉凉的,空落落的。

  这几个月,她和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在乡野间,游念同安排她被这家农户捡到,暗中派人保护着她。

  踏雪,为何你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出现?

  似是听到她心中所想,踏雪低头蹭了蹭她的脸,温柔的样子像极了安抚她的沈未还。

  言清欢勾起唇角,笑容未达唇角,骤然收住,想什么呢,都是已经死了的人!

  悲从心中起。

  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方老农大名方岐山,取这个名字,因得他娘生他的时候正在岐山砍柴,谁知砍着砍着,娃儿就呱呱落地了。方岐山的儿子,言清欢晓得,是当日查办添香案子的京兆府尹方天鸣。

  游念同把她丢在此处,是经过精挑细选的,方天鸣知道,但是方岐山不知道,还以为自己在暴雪天捡了个可怜的女娃子。

  恰好这女娃子长得水灵又有文化,能帮自己处理些买卖上的问题。

  听那女娃子自己说,她是从帝京逃出来的,那正好,自己进京寻亲的时候带上她,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老婆子,去温壶好酒!”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方岐山嘿嘿一笑,黝黑的皮肤被挤出几条褶子,“现如今马儿也有了,认路的也有,三日后咱们就出发!”

  言清欢一愣,“去哪?”这老头要做什么?

  “当然是去帝京了,”方岐山拍拍她肩膀,“你那素未谋面的哥哥还在帝京,也不知是生是死,音信全无,听说是在什么京兆尹做大官,咱们三日后启程,干粮盘缠我让你叔母备好,欢儿,这个把月可能要苦了你了。”

  夕阳藏入云中,落下西山,天地在一瞬间被黑暗笼罩,襄阳城的风自雁门关吹来,那是最凛冽的北风,能在人脸上割出深深的印子。

  言清欢恍若梦中,冷风割在她脸上犹不自知。

  在多少个夜里,那铁马冰河入梦来,敲碎了她所珍视的一切,夺走了她的挚爱!

  “我不去。”言清欢转身,落寞地走进屋子。

  方岐山怒了:“嘿,你这丫头,你就不想回去看看自己有没有亲人尚在人间嘛!”

  “不想。”

  言清欢补充道,“都死完了,亲眼看着他们死的。”

  她语气冷冷淡淡,仿佛回到了捡到她的时候,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方老妇拦住了方岐山,“你可行了吧,现在世道兵荒马乱,此去帝京路途遥远,沿途颠簸哪是女儿家受得了的,她孤零零一个人,家破人亡,谁还会想再回去那个伤心的地方!”

  说完又小声啐道:“死老头,要去也是我陪着你去啊!”

  这顿晚饭,吃得索然无味。

  夜晚,熄了灯,言清欢掩上房门,躺在简陋的木床上。她的床靠近窗边,一眼望去,能望见整片星空。

  在帝京的时候,灯火染红了半边天,这星河倒映的美景是想看也难以看见的。

  在这里的每一夜,她都假装系统能听到自己讲话的样子,“系统,你知不知道星座说啊?”

  “传说在遥远的希腊时代,有十二星座女神,她们都是宙斯的女儿,掌管着手下的各个星座。”

  “其中最美丽的是宙斯的小女儿,摩羯女神,貌美肤白,佳人天成。她笑一笑,连太阳都要收敛自己的光芒。”

  “但是有一天啊,摩羯女神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被宙斯盯在了十字架上,她为了自己的爱情,就每日每夜在天涯角修炼神器。”

  “终于有一天,她成功了。那神器名唤刹那斯之箭,一旦射出去,永远无法收回。”

  “她命这把箭去追杀自己的父亲宙斯,宙斯当然不是吃素的,砍断了长箭,赶到天涯角打算了结摩羯女神。”

  “然而这个时候,便听到王殿中传来新王登基的钟声,摩羯女神对着宙斯笑了笑,‘你输了,父亲’”

  “女神用自己做诱饵,骗宙斯来到天涯角,然后串通贼子夺取了宙斯的王位。可是到最后你猜怎么着?”

  “女神爱的人出来了,他冷笑着告诉将死的女神,一开始他就在利用她,很简单的计策,稍稍想一想就能察觉出来,可是他们呢,都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做出伤人害己的事情。”

  “系统,我不敢回帝京,不是因为害怕玉子里,而是害怕……得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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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娶我请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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