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在一个黄沙漫漫,驼铃阵阵的地方,这个不知名的地界危机重重,常有狼群出没。
很多人曾试着涉足过这里,最终却都是尸骨无存。众人都叫这片荒漠为“食人漠”。
他们以为,来这里的人都是被狼群吃掉了,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吃掉他们的,不是狼群,是人心。
淹没在地下的黄土白骨,死因千奇百怪。
这里的狼群都很和善,并不愿意去主动伤人。所以那些死去的人,大都是因为饿的异想天开想吃狼肉。最后却一个个都被狼群咬死了,只有这个时候,狼群才会饱餐一顿。
当然,那些胆子小,不敢去狼群附近取水,便生生渴死的,也不在少数。
不过,这之中也不缺不长眼失足摔死的。
所以,人心不足蛇吞象,也不能把事情看得太绝对。
这里的狼群有一点跟别的地方不一样,那就是它们有一个“狼王”。这狼王生得女儿样貌,眉清目秀,不施粉黛便足以倾国倾城。只可惜,长年的狼人生活让她丧失了基本的生存技能。
她只能整日整夜的带着狼群一起觅食,躲避猎人的追杀。她倒不算是衣不蔽体,但是她身上那残破的衣裳,却是不知从哪个死去的路人身上扯下来的,虽然破旧,却还是很温暖的。事实证明,她并未完全丧失常人的基本感知能力。
这里没有人活着走出的谣言传得越迅速,来得人便是络绎不绝。
可能是觉得死得太晚了吧,活腻了找不好死法。便觉得这么死足够的轰轰烈烈。
总之,我是不能理解的,坐在家里老婆儿子热炕头的不好吗?怎么这么想不开呢?愚昧,真是愚昧。
这一日,风沙格外的狂烈,来者寥寥,大约有三人,其中两个半路摔死了。只留下一个英眉剑目,满是男子气概的人。
他举步维艰,却还是忍着全身的不舒适走到了狼群边上。
他似乎看了狼群一眼,没说话,只是兀自喝了几口这里唯一的绿洲中的水源。因为狼群最是会取水,有它们的地方,自然不会让你渴死了。
喝完水,他抬起头,晃了晃自己的身子,似乎在强撑着自己的精神让自己不要晕过去。他穿着一身狐裘,看上去贵气无比,那似是雕刻的脸庞更是棱角分明,散发着迷人的魅力。他动了动,竟然慢慢对着狼王伸出了双手。
“过来。”他歪着头,一脸温和的笑意,就像是春日的暖阳,带着温暖和煦。
“过来。”看着狼王没什么反应,他耐着性子又叫了一遍。
彼时,狼王正迷惘的看着他,忽然扬起头“嗷呜”一声,这才甩着自己的长发慢悠悠地爬向男子。
眼里带着迷惑,行动里带着试探。狼王从来都不把眼前的人当作是好人。
可是,直到她走到他身边,他都没有任何的杀意。
她这才松懈了自己所有的防备,慢慢放低自己的身子,感受着他身上的温度。这个人真的很温暖,他伸手摸着她凌乱的长发,忽而面带笑意地问道。
“在这儿了无人烟的地方待了这么久了,让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就这样,狼王莫名其妙地跟着男子回了家。
起初他用笼子带着她,她这才知道,原来这个男人,是一朝的将军。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腹诽,将军的破事儿真多,是不是打仗打得膈应了,非得找点什么发泄?
府里的人都叫他聂将军,他的全名是聂凡,就像是他的人一般,英气非凡。
府中的人最初对她并不和善,只说她是傻子,整日不言语,只会仰头嗷嗷乱叫。
只有他,聂凡,愿意时常来跟她说说话。直到她的锐气被磨光,他才把她放出来,教她读书写字,教她作画描眉,给她买最好的胭脂水粉,给她府里最多的丫鬟。
于是,女子慢慢有了人的意识,慢慢会说话,慢慢有了自己的名字-颜媚。
是啊,她就是颜媚,让人闻风丧胆的狼王。
突然有一天,变成了将军府的大小姐,锦衣玉食,一生无忧,还有个俊美的男人宠着爱着,许诺着白头到老。
人世无常,大概就是这样。
可是于我看来,那将军分明是蓄谋已久。
不过,不好过早断言,还是慢慢看看吧。且行且看,这个故事,其实很悲伤。
“媚儿,你今日,当真是极美的。”聂凡站在颜媚身边,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她。她的模样,也在这种富贵的生活中渐渐锋芒毕露起来。
一身青湖罗衫,一袭及地罗裙,袖口绣着精致的鸳鸯比翼图,是江南最出名的苏绣。聂凡似乎很喜欢这么大手笔的花在她身上。
花钱如流水,却是丝毫的不心疼。
这也许就是真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