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叶蓁蓁2018-07-11 10:321,338

  不知不觉,车子开到了她以前居住的小区,一座八十年代的老旧楼房前。

  一轮旭日带着熠熠的亮光从云层后面升起。天亮了。他竟然就那样漫无目的的闲逛了一夜。而目的地,却是她的家。

  曾经他也这样开着车在楼下等她,她嫌弃他太招摇,她说她要坐公交车去上学,她不用他接送。可每次就算她坐了公交车,他还是会跟在公交车后面一路跟着她。

  他说:“林宁馨!公交车这么慢,我追到你毫不费力!”

  他最后确实追到了她,可是……

  欧辰逸目光呆滞的坐在车里,回想着曾经的一幕幕往事。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没入他的眼帘。那是林宁馨的母亲,她正抱着一堆杂物从楼梯上下来。

  他打开车门,走到她面前。

  “辰逸!你怎么在这里啊?这些都是宁馨生前留下来的杂物,放在家里我每次越看就越想她,所以,索性拿去丢了吧!”

  他淡淡的扫了一眼,她的杂物:玩具熊抱偶,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个水晶音乐盒,那是他们第一次过情人节买的。另外还有一些旧衣服、一本相册和一个厚厚的笔记本。

  就连她的遗物也全都是他们回忆!

  心,再次揪痛!

  “阿姨,我帮你拿吧!”他伸手去接过这些杂物。这些东西都可以扔掉,可是记忆可以扔掉吗?如果可以,他好希望把他对她的记忆也统统扔掉。

  倏地,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从这堆杂物里掉了出来。

  他俯下身子捡起笔记本,随手翻了一下,但是这笔记本上上锁的,他打不开。脑海里突然习惯性冒出一串数字。他记得她曾经说过:“辰逸,我所有的密码全都是你的生日哦!这样我既记住了你的生日又记住了密码,一举两得!”

  下意识的按下那串数字,密码果真被解开了。

  他打开笔记本,随意看了一眼,里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她的日记。她的字很清秀,就像她的外貌一样清秀。里面记录着她每天的生活和心事。

  他有点好奇林宁馨生前的内心世界。于是拿着日记本坐在车里,耐心的看了起来。随意的翻了一页,日期是三年前。

  “今天是我第一天上大学的日子,在新生入学典礼上,我作为新生代表,与学生会主席一起发表了新生入学感言。学生会主席是一个高高的大帅哥,他的睫毛又密又长,像被浓墨染过一般漂亮,特别是,他有一张魅力不凡的俊逸脸庞……”

  欧辰逸深吸一口气,那时候他是学生会主席,林宁馨作为新生代表和他一起发言。那天,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轻盈飘逸,一头乌黑的长发披肩,她侧过脸朝他微微一笑,就像是坠落人间的天使般漂亮……后来才知道,他们俩彼此一见钟情。

  接着再往下翻,中间记录的都是他们从相遇、相知、相爱的过程。看着看着,欧辰逸的手开始颤抖,原来,她也曾深爱过他!

  再往后,日期到了半年前,那是他准备出国治疗的前夕。

  “今天,辰逸的妈妈找我谈话,她说辰逸的白血病情况很危急,必须马上进行骨髓移植,可是,他是熊猫血。现在很难找到匹配的骨髓。难道他快死了吗?辰逸!如果他死了,我也跟着他一起走吧,或许我们会在天堂见面……”

  看到这,欧辰逸的内心抽痛了一下。她曾经想过陪他一起死?

  再往下看,下一篇日记的日期是一个星期后:

  “辰逸的妈妈说,他的白血病匹配的骨髓已经找到了,世界上只有唯一一份,但是它保存在秦氏财团旗下的一家外国医院里。他们不愿意帮助辰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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