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从十八岁高中毕业后就定型了,既不竖着长,也不横着长,由此,从大学第一天开始,我就被同学以及学长赠送了一个十分贴切的称呼,“矮冬瓜。”
为了向我身边的各种人证明,其实我并不矮,从上大学开始,我就将短发续长。
在头顶上挽成一个丸子,顶在脑袋上,这样看上去,也许会让我高一点。
而在四年前,我就是顶着丸子和莫北川相遇的。
阳光正好,微风不躁,时间地点,人和景物都刚刚好,一切都刚刚好。
那天,莫北川穿着军装,俊朗柔和,他在学校食堂三楼用餐。
率先发现这么一枚帅哥的,不是我。
是和我同一宿舍的乐乐,乐乐喜欢帅哥,但是仅限于看,用她的话说,‘帅哥这种生物,永远只可远观,不可近碰,否则会打破少女心中美好的幻想。’
能得出这么一经典结论,要从乐乐的第一个男朋友说起,乐乐喜欢帅哥,自然也就会找一个帅哥做男朋友、
乐乐的第一个男票,是她高中时代的男神,她对男神一见钟情,之后便生生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
终于把男神追到手了。
乐乐说她追男神的过程十分辛苦,吃了很多苦头。
我点头迎合,觉得她说的不错,道,“也是,应该是吃了很多骨头。”
为了强调,是苦头,不是骨头,她差点和我吵架。
知道乐乐追男神过程中吃了很多骨头这事,是一次意外,大学第一个学期放假。
乐乐邀请我去了她们家做客,关于乐乐追男神的故事,乐乐妈妈全数都和我说了。
听说乐乐追男神的终极方法是吃,为了取悦男神,她几乎每天都要求妈妈给她煮骨头汤。
理由很简单,因为骨头汤补身体,而乐乐的男神身体很瘦,为了给男神补身体。
所以乐乐追男神的第一步,便是给男神带骨头汤,原本带骨头汤只是一个战略。
后来时间久了,乐乐觉得追人很累,就索性放弃了,于是她母亲煮的骨头汤,连同骨头和汤都一一进了她肚自里。
很多年轻人都是这样,某个瞬间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然后疯狂的去追逐。
热潮一过,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我很庆幸遇上莫北川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年轻,也感谢生活过早的教会了我珍惜。
所以,爱上莫北川这件事,我持续了很久。
有些人,相见就是孽缘。
瞧见帅哥,原本是十分美好的事,可我当时因为太过于沉迷于美色,完全不顾脚下不知道是那个天杀的打翻饭盒没有处理干净。
留下满地油啧,一脚下去,成就了我和莫北川的相见。
场面可谓狼狈不堪。
“没事吧?”我匍匐在地上,头顶传来声音。
声音低沉暗哑,略微带着几分疲惫。
我抬眸,入目的是男人带着薄茧的手,他的手很好看,古铜色,手指修长有力。
顺着看上去,是男人俊朗清隽的五官,有几分疲惫,目光中带着几分询问。
我身子一僵,他刚才是问我?而且,他这是,打算……拉我?
还没惊讶中回神,他再次开口,声音清冽。“你没事吧?”
我仰头看着他,一个劲儿的摇头,“没事!”真的没事,比起摔下去,此时这种相遇,那点疼,真的算不得什么啊!
见我能说话,他伸手将我拉了起来。
第一次被男人拉手,他的手掌很结实,被他握着,格外有安全感。
我还来不及说谢谢,他就突然转身拿起他用过的碗筷走了,路过食堂门口的碗筷回收处。
他顺手将碗筷放了上去,随后便直接就走了。
我还在原地对他行注目礼,然后,然后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