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 志第五十六 食货四
(清)张廷玉2018-08-09 13:5712,940

  ○盐法 茶法

  煮海之利,历代皆官领之。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二十取一,以资军饷。既而倍征之,用胡深言,复初制。丙午岁,始置两淮盐官。吴元年置两浙。洪武初,诸产盐地次第设官。都转运盐使司六:曰两淮,曰两浙,曰长芦,曰山东,曰福建,曰河东。盐课提举司七:曰广东,曰海北,曰四川,曰云南;云南提举

此章节为付费章节,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明史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明史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