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听了皇帝的话,狞笑着,身上冒出一团团黑气,王锋一挥手,黑气散去。
黑衣人一瞬间就化为一堆枯骨,再也没有了任何生机。
一瞬间天怒剑出鞘,吞噬掉了黑气和那个正要爆炸的尸骨。
“呵呵,死了也要祸害人,不得不说,皇帝,你杀的对。”
皇帝想起了当年的事情,大唐要立足,那些事情就必须要做,骂名就让皇帝背着,只要百姓安康富足,一切都好。
“王锋,你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说朕的心肠毒辣。”皇帝看着王锋,王锋也在看着皇帝。
历史上哪一个皇帝都不是善良之辈,皇帝的善良只给服从自己的人。
“当时岭南的那群奇人异事在后来的战争中确实发挥了不少作用,其中很多人都已经成为大唐真正的将士,抛弃了以前的身份,但是依然有一部分人选择了回岭南,毕竟那个战争动用了整个大唐的力量,我并没有为难他们。”皇帝面部没有任何表情。
王锋这个时候已经明白了,如果不是那些人做过一些实在不该饶恕的事情,皇帝绝对不会下死手。
“他们其实是前朝某个贵族门下的门客,前朝的灭亡,和他们不无关系,这群奇人异事有着各种鸡鸣狗盗的手段,搅动天下风云,回岭南的时候,他们带着大唐的印鉴,一路上竟然是赤露露的屠杀,前朝的事我可以不追究,之前的过往我也可不追究,当他们能够对岭南大户动手的时候,我也觉得如果为富不仁,就需要贡献出一些财物,但是,他们连个穷困的村子都不放过,全村上下一百户,无一生还。”
无一生还,就像历史书上轻描淡写的叙述一样,但是很多人都知道,这种轻描淡写背后,是有着无数的鲜血和故事的。
“朕杀他们,难道有错?朕为百姓,难道有错?更何况,他们还留下了个云无忌给朕,当年如果不是他们一意孤行,非要将那个族群屠杀殆尽,朕会追究他们?”
太宗皇帝三问之下,王锋将竟然哑口无言,以德报怨从来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接受得了的,更何况是皇帝呢?
尤其是在国家之间,你咬我一口,我就要砍你一刀,哪怕今天不动手,总有一天,我会动手的,到那个时候,双方交战的时候就来了。
前朝的余孽很多,岭南的术士很多,他们在荒芜贫瘠之地,利用自己的幻术,蛊惑着老百姓,进行一场又一场的哗变,即便是大唐 的国力,如今也对他们心有余力不足。
就在王锋和皇帝谈话的间隙里,乾清宫传来了太子的消息。
太子失踪,留下一封家书!
“父皇,儿臣的一念犹豫,让你受尽折磨,孩儿不服,此去岭南,定要将山贼土匪一网打尽,还大唐一个清净。吾归来之日,就是岭南平定之时。”
太子决心很大,大唐的太子如果成为岭南匪首,或许真是非常滑稽的一件事,但是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二狗子似乎也被太子叫了过去,作为一个天生的傻子,一定是非常容易融入这个世界的,什么人会对傻子有敌意呢?而且以二狗子的水平,任何人看到他都不会厌恶。
从二狗子进入青楼,看到莺莺燕燕,就说人家漂亮,到大街上拉生意的时候碰到一个读书人就傻乎乎的说人家玉树临风,二狗子的哲学很简单,你把我当成傻子就好了。
但是行走世间,总要有个大名吧,不能叫二狗子,那么就叫王二狗吧。
王锋的影响力很大,此时整个大唐都知道了王锋的存在,但是在天道院,王锋此时成了座上客。天道院龙脉中,王锋潜心的感悟那些武道痕迹,大概玉袂饱满的那一刻,就有机会回去了吧。
玉袂此时充满了灵气,武道痕迹被王锋生生刻在了上面,每一个武道痕迹留下的不仅仅是疤痕,还有疤痕中隐藏的气息,和天地灵气的踪迹,武道痕迹的出现,让整个玉袂变得更加饱满,但是距离圆满,还有不少的距离。
岭南的大山里,二狗子跟着前面的那个青年人,“大哥,什么时候到啊,我饿了。”
二狗子是个天生的吃货,山里的虎豹豺狼一路上见到他唯恐躲避不及,岭南山林里烟瘴丛生,湿热烦闷,但是二狗子却不以为意,只要有好吃的,一切都不在话下,杀猪刀挂在腰上,就像一个油腻的破菜刀,但是李承乾知道,越是不起眼的东西,越是不可忽视。就像前面的那个小寨子。
荒山野岭,小寨子连个大门都没有,里面人影浮动,全是清一色的壮年男子,妇孺的痕迹似乎一点都不错在,偶尔有男人的叫喊声,那是岭南少数民族语言中的“开饭!”
李承乾化名李二,此时就像一个叫花子一样,身上的华贵衣服早就被扔掉了,从普通人家里,买了一套粗布衣服,一直穿到现在,此时脏的已经不成样子,满脸的灰尘和汗水形成的油腻污渍,在他年轻的脸上,就像一道道沟壑,配上那一口大白牙一样的笑,简直就是天生的乞丐。
“来者何人!”
“壮士,我们没有恶意,山高路远,迷了方向,看到炊烟就过来了。”
“哦?”说话间,一个矮小精悍的汉子从天而降,原来这个人一直躲在树上,二狗子跟在李二的背后留着口水,让这个汉子一阵唏嘘。
“既然是流浪的人,那就来吃一口热饭吧,山高路远,吃完就早早上路吧。”
“好啊,好啊,我饿了我要吃。”二狗子留着口水,痴傻的眼神闪烁着单纯的渴望。
“壮士莫怪,我弟弟从小就这样,傻了一辈子,只会杀猪宰牛,后来遇到强盗,家里被抢劫一空,就带了把菜刀出来了,一路上我们抓了不少野山羊,多亏了他,才有的吃喝。”
李二的话十分无奈,脏兮兮的脸上似乎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