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兵种来划分,一个民族可以被叫做是骑兵民族,或者是弓箭民族,或者是步兵民族,但是很少有被称为是火药民族的。整个金属风暴大概都是火药民族,同时也是机械民族。在净土联盟里面,大概只有奥斯曼土耳其是火药民族,但是已经成为七大叛变国之一,与金属风暴同流合污。而在魔兽种族当中,矮人则当之无愧是火药之王。
矮人一族具有火枪兵、迫击炮、蒸汽坦克、飞艇等多种火药兵种,在第二次和第三次魔兽战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第三次魔兽战争期间,札幌的传送阵为东方城送去了侏儒元素法师,也送去了矮人的火药兵种。
听完战斗巫师的描述,欧内斯特带着叹服的心情地说道:“真是想不到,金属风暴在魔法方面是空白,就是连火药的运用,也不如魔兽种族啊!既然你们有了如此大威力的火器,为什么还需要我呢?”
“你刚才也说了,我们的火器射程近,不能连发,装弹速度慢,命中率不高,很多地方都是需要改进的。你在金属风暴是神枪手,不会只是因为枪法好吧?应该对枪械的构造和改良,也有一定的心得吧?”
“是的,这个只要有足够的材料,改进是不成问题的。”
“还有火枪射击和弓箭射击,虽然都是远程上的打击,但是毕竟有很大的区别。我们的战士都缺乏经验,没有受过很好的训练。”
“这个很容易,要学会使用火枪,比学会使用弓箭要快多了。”
“不是单一地在地面上使用火枪,你也知道的,我们苏族是崇尚骑兵的民族,我们希望能在马匹上也能用到火枪。”
“马上火枪兵?”欧内斯特觉得有点棘手,因为他自己的骑术并不好,就算是叫他自己在马上使用火枪,也是够呛,更不要说是教会他人了。
“那个我自己对骑马不是很擅长。”也不怕别人笑话,欧内斯特实话实说。
“没关系,我们可以相互学习啊!你教我们苏族人学习火枪,我们教你马术,大家共同进步啊!”战斗巫师话锋一转,“在我们合作之前,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踢鸟。”
“啼鸟?夜来风雨声,处处闻啼鸟?”都说印第安人的名字很奇怪,但是没想到奇怪到这样的程度,原来还有人用古诗做名字的啊?
“不是啼鸟,是踢鸟,用脚踢的踢。你知道吗?为什么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是和他本人的一些特征有关系的。我是战斗巫师,为了形容我的法术高强,他们说我可以用脚踢到空中飞行的鸟儿。”
“用脚踢到空中飞行的鸟儿?”这和法术高强有一分钱的关系吗?欧内斯特实在想不明白,也许印第安人的逻辑就是与众不同。
“这位是风中散发,我们的斧骑士队长。”风中散发,正是那个刚才殴打欧内斯特,下手最重的人。不过现在他的脸上,还存在疑惑,心想这个白人真的会协助苏族建立火枪兵种吗?不过疑惑是存在于内心深处的,在宗教领袖面前,他还是表现出足够的尊重。
“你好,我是拉科塔部落的风中散发。”每一个印第安人,都有他自己的部落,就算是苏族,也是由许多的部落组合而成的。所以很多人将自己的部落当成是姓氏,也就是说战斧骑兵的队长叫风中散发拉科塔。
苏族人是由拉科塔、达科塔和纳科塔等三个生活在不同地区的部族所组成的,因此有各自的苏族人方言,而这三个部族的名字在苏族语里都代表“朋友”的意思。拉科塔是其中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部落。所以很多的时候,苏族人又被叫做拉科塔人,他们的国家被称为拉科塔帝国。
在梦方净土的十五大帝国评选当中,拉科塔几乎超越了东部的易洛魁,成为北美的霸主。不过最后因为元素之都的优势,而且苏族的军事单位太单一,太仰仗骑兵,易洛魁则比较全面,马步弓全面发展,于是就击败了苏族。
“这位是夏安族的勇士七匹狼,他是犬战士的队长。”战斗巫师踢鸟又继续为欧内斯特介绍道,“夏安族是我们苏族最可靠的盟友,他们的骑兵也是整个大平原上面最优秀的。”
犬战士其实是夏安族的敌人对他们的鄙称,实际上应该叫狼骑士,因为他们无论是人还是马,都带上狼头,非常威猛。当然这不仅仅是象征上的意义,在战斗前通过某种神秘的仪式,狼骑士就能真正地化身为狼,持续时间根据仪式的大小而决定。
狼骑士是苏族最为精锐的骑兵部队,但是数量非常少,连一千都很难达成。成为狼骑士的人和马,都是长期沉浸在狼神的赐福之下,想要诞生出新的战士,那需要非常漫长的过程。所以狼骑士都会很爱惜自己的生命,如果变身的时间一到,即使战局还不明朗,也会果断地撤退,保存实力。其他的苏族同伴,不会怪罪他们的临阵脱逃。这一点,欧内斯特在日后的作战中都一一地见识到。
犬战士的首领,常常会按照狼的数量而衡量。七匹狼,在夏安部落中算是很高的级别了,传说中曾经存在八匹狼、甚至还有九匹狼,但是那些都已经是无法考究的人物了。目前的夏安一族当中,没有人的力量能超过七匹。因此,七匹狼也感觉十分自豪。
“这位是卡曼奇部落的白色袜子,卡曼奇部落是擅长弓箭的民族,他们锻造的鹰神弓是整个西部最好的弓箭。”拉科塔的骑兵擅长使用斧头,夏安族的犬战士是用长枪的,而卡曼奇出名的就是弓骑兵。
除了弓骑兵之外,卡曼奇部落还有一些步兵弓箭手,用的也是鹰神弓。和东瀛的大和弓、大不列颠的长弓、蒙古人的大型组合弓比较,鹰神弓没有什么地方特别,因此卡曼奇一族也不是著名的弓箭民族。卡曼奇部落是以打猎为生,主要的猎物是北美大平原上的野生牦牛,鹰神弓只是为了打猎而发明的工具,并不是专门的战争工具。
当然拉科塔人、夏安人也酷爱吃牦牛肉,所以他们经常在一起打猎,同时也一同组成了苏族人的联盟。苏族人对野牛的感情,和爱斯基摩人对鲸鱼的感情差不多,都是带有感激和赞美。苏族人只有为了生存,在需要食物的时候猎杀野牛,不会因为毛皮,为了牛角就滥杀无辜。爱斯基摩人也不会因为鲸油、鲸须而去抓捕海中的霸主。
白色袜子的名字得来很奇怪,事实上印第安人几乎从来不穿袜子,但是弓骑兵队长的双脚却因为白化病之类的疾病而变成白色,所以才有了袜子一说。不过双脚的毛病,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弓术。
“欧内斯特,我的朋友,你要加入苏族的大家庭,也必须有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这个名字必须要概括你的特点。”战斗巫师踢鸟提出建议。
“概括我的特点,我有什么特点的啊?”欧内斯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兄弟枪法好,就叫神枪手吧!”风中散发想到一个名字。
“不好,这个名字太俗了,世界上可以有一万个神枪手,谁知道哪个是欧内斯特福克纳呢?”踢鸟摇头。
“那个我想到了一件过去的事情,好像预示着我和你们苏族有缘。我是佛郎机人,但是从小我的性情就比较野,喜欢亲近大自然,和野生动物打交道。我曾经收养了一只小狼,那时候我以为是流浪狗的,可是带回家之后才知道是野狼。父母都叫我丢掉,但是我执意要留下。后来我带着我的小狼去学校,同学都称我为‘与狼共舞’。”和野兽共舞,的确是和印第安人的性情很相似。
“好,就是与狼共舞,正好我们苏族的精锐骑兵也是狼骑兵,希望新的火枪骑兵会和狼骑兵共舞。”欧内斯特,现在应该叫与狼共舞了,就这样加入到苏族大家庭当中。他将自己所了解的火枪知识倾囊相授,一点保留也没有。在他的协助下,苏族诞生了两种新的兵种,一是苏族火枪骑兵,二是瓦其那火枪步兵,不过和犬战士一样,这两个新兵种的人数也非常少。
苏族人,本来也是擅长骑射,不过他们使用的弓箭特别粗壮,威力特别大,所以被优先培养为火枪骑兵。同理,有的部落擅长步行射箭,常常能隐藏在山林之间,出其不意地狙杀对手。换上火枪武器,让他们的狙击能力更加强大了。
当新兵种也培养完成之后,就是金路力等人看到的场面了,苏族骑兵破门而入,各种骑兵之间相互配合,战胜了前面两道防线,战胜了冰冷的坦克机甲。至于说冰冻直升机,因为苏族没有空军,看得见打不着,蛋疼都没有用,实在是无法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