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武士所射出的巨型箭矢,可以轻易地洞穿两到三个身穿重装铠甲的人,将他们活生生地钉死在地上。如果对方的兵力分布比较密集的话,还有可能产生打击一个竖排的效果,那时候的死伤,起码在两位数。据说有人被巨型箭矢爆头,倒下的无头尸体和飞翔的头颅,相差了四百米的距离。在这四百米的路程上,被均匀地涂上来自人类血管中的有色颜料。
如果仅仅是对士兵的伤害巨大,还不足够说明弓箭武士的可怕。巨型的箭矢,可以对车辆、建筑物,也造成无以复加的损伤。和欧亚大陆的文明不同,印第安人喜欢打野战,一马平川的样子,不大喜欢修筑城堡。但是这并不是说在美洲,没有攻城战这个概念。
印第安人常用的攻城武器都是很原始的,除了易洛魁人有盾炮、轻型加农炮等多种火炮之外,其他都是用攻城槌、投石车等。但是印第安人没有弩炮,或者是很少用到弩炮。弓箭武士在一定程度上,就起到了弩炮的近似作用。
除了易洛魁人之外,阿兹特克人应该说是攻城能力最强的印第安民族。经过多次的实战,更是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攻城理论。首先让受过飞毛腿训练的人,比如说曾经的土狼战士,共同扛起整个圆木做成的攻城槌,以近乎骑兵冲锋的加速度,去撞击敌人的城门。在这种高强度的撞击下,城墙的基础会被动摇,一旦基础不稳,弓箭武士就可以轻松地摧毁城墙。
和传统的攻城武器弩炮相比,弓箭武士具有的优点是:一、移动方便,危险来了随时可以跑路;二、瞄准方便,扛弓身的那个武士转动一下身躯就可以了,不像弩炮要转动整个笨重的炮身;三、数量多,巨型弓箭虽然也很占据空间,但是和弩炮比起来,就少多了。
很少有超过四十门的弩炮同时射击城墙,但是弓箭武士却可以做到。当“万箭齐发”之后,表面看上去坚固的城墙就会像豆腐一般倒塌。阿兹特克雄壮的步兵大队,就会如潮水一般地从缺口中迅速地涌入。然后下面将看到的是,土狼变成了饿狼,美洲虎变成了真正的百兽之王,而骷髅武士更是变成了活阎罗。
既可以打兵,也可以打建筑,让人对弓箭武士的兵种归类很头疼。一些权威的军事专家认为,弓箭武士应该属于炮兵,因为他们的作用和弩炮很相似。但是要说是炮兵的话,他们的机动力也太强了吧?两个人扛一把弓,可以很快地跑路。
反对派认为,弓箭武士属于弓箭兵。但是要是反对派的说法成立,那么关于弓箭方面的军事教科书,都要改写了。因为长弓不再是射程最远的弓,而大不列颠长弓兵,也不再是作战半径最大的步弓兵。
后来,为了推翻反对派的理论,弓兵的定义描述上,被厚重地添加了一笔:弓兵是指单个人使用弓箭作战的兵种。这样两个人操作的巨弓,就被无情地排除在外了。炮兵一派为了庆祝自己的胜利,甚至将弓箭武士改名为弓炮兵。
“看到了吧?谁说阿兹特克人没有强大的远程?和弓箭武士对射,除非我军的羽箭士具有两倍到三倍的数量上的优势,不然想都不用想。”巴加尔皇帝的话不是夸张,在射程、攻击力等因素完全不平衡的情况下,玛雅羽箭士的那些优点,也被无条件地抹杀掉了。
如果说弓箭武士的装备不用那么昂贵,训练时间可以缩短,在数量上可以和羽箭士基本持平的话,那么即使不投入美洲虎和骷髅战士,也可以轻松地赢取花环战争,弓炮的狂轰滥炸,可以保证对面没有一个能活动的生物。可惜这个“如果”是不会变成现实的。
金路力粗略地观察了一下双方兵力的对比,总数大概都是一千人,其中玛雅军中,至少有四百名羽箭士,而阿兹特克一边则有两百名左右的弓箭武士,数量的差距差不多就是两倍。
两倍的概念是,胜负大概在五五开,到时候要看运气。实际上在多次花环战争中,玛雅羽箭士的数量,都保持在两倍以上,这是因为羽箭士廉价的装备和训练周期。但是要是没有这个优点的话,玛雅羽箭士也不用在花环战争中露面了。
“陛下为什么不试试雄鹰战士呢?”在金路力的兵种相克学说里面,最好的克制炮兵的兵种,应该是重骑兵,而用弓兵去对付炮兵,无非是以卵击石。既然弓箭武士可以被当做是炮兵,而雄鹰战士也能当做重骑兵,那么这个理论应该还是可以实现的。
“想是想过,但是你不觉得敌人的步兵阵地,太过坚固了吗?你认为我的雄鹰战士,可以突破他们的步兵防线,击杀后方的弓炮兵吗?”所有的兵种相克学说,都是理论上的,因为真正的战场上,不会让你单一兵种去打某个单一的兵种,肯定是混合部队与混合部队打。
阿兹特克人使用弓箭武士的目的,就是想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远程互射,让战斗快速进入到近战肉搏的模式中去。弓箭武士不是阿兹特克人的杀手锏,虽然说弓箭武士很强大,但是美洲虎和骷髅战士更加牛叉。
骑兵冲锋的话,非但不能冲散阿兹特克人坚固的步兵阵线,反而让先头部队过早地进入到接近战,被潮水一般的步兵包围,这正是阿兹特克人所期待的。天朝曾经出现过一个步兵对骑兵的绝好阵型,叫做八卦阵。阿兹特克人显然不懂这个阵型,但是他们对骑兵的包围,却和八卦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不一定要从敌阵中冲过去啊,是不是可以从边路绕过去?”金路力的意思是想利用骑兵的高度机动性。
“边路上都有阿兹特克人的雄鹰战士守护着,虽然他们的雄鹰比我们的差,但是作为防御,还是可以的吧?”一般的步兵方阵,两翼都有骑兵保护的,这是常识,为的就是对方骑兵的边路突破。
现在的情况就好像是踢足球,阿兹特克人拥有最强大的中场,而左右边卫也不是吃素的。前锋队员正步步紧逼,安插最好的位置,虽然做好了起脚射门的准备。而弓箭武士,则是大脚开球的守门员,他们的传球神乎其神。
“羽箭士和雄鹰战士一起上呢?可以是羽箭士掩护雄鹰冲锋,也可以是雄鹰在正面佯攻吸引火力,而羽箭出其不意?”金路力绞尽脑汁,实在想不出别的好办法了。不过他的这个战术,深刻地发扬了以正合以奇胜的思想。在过去,大明军队也正是用这个战术思想获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辉煌。
“嗯,你这个提议可以试一试,不过真正操作起来,难度会比较大。”和东方不一样,印第安人打仗,更多的是靠勇气,对战术、诡计和阴谋之类的,不太擅长。美洲原住民的心智,和海族一样纯朴、天真。
“吃饭了——”军营中传来一声呐喊,然后全部一千多名玛雅帝国的军士就组成整齐的队伍,非常有秩序地接受午餐。军粮对一支部队来说,是很重要的。一支没有吃饱饭的部队,就算是再强大,也不如一支吃饱饭的弱旅。
在东方帝国的战争中,经常会发生断人粮草,通过饥饿的方式赢取战争的胜利。但是印第安人的花环战争,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不会出现以上的情况。看到玛雅人吃得津津有味,阿兹特克人也就地造饭,一时间,炊烟袅袅,饭香阵阵。
印第安人拥有许多其他大陆所没有的食物,比如说玉米、土豆、西红柿、红薯。虽然这些作物后来也传播到了其他国家,但是还是有一样食物,在其他大陆上是很难看到的,那就是火鸡。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火鸡就好像是他们的鸡鸭一般,是最常用的家禽。金路力和其他来自欧亚大陆的客人,还是第一次品尝到火鸡的味道,那肉质是如此的鲜美,触感是如此的细腻,让人唇齿留香。
印第安人还有一种特殊的吃火鸡的方法,那就是用玉米饼裹着整块的火鸡肉吃。这种吃法,和西欧人的火腿三明治非常相似。后来当大明帝国和印第安诸帝国的贸易关系非常密切之后,玉米饼裹火鸡肉,成了大明百姓争相抢购的畅销美餐。
饱餐一顿过后,稍作休息,就该打仗了。巴加尔二世忽然紧紧地按住金路力的肩膀说道:“你们都不要插手,这是我们和阿兹特克人之间的花环战争。先前你提到的那些战术思想很好,很值得去实践。但是当军号被吹响之后,我喜欢你们只是作为旁观者,让我和蒙特苏马皇帝陛下来下一盘象棋,而观棋不语真君子,你懂的。”
“嗯!”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答应也得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