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底特律收复战(六)
诗人de心2018-08-09 16:063,127

  “连学生也这么有信心,克里斯汀,你觉得我们是不是考虑的太多了?”渡鸦已经被弗尔哥的勇气感动了。

  “那好吧,不过我最好希望是不要看到金属风暴的冰冻直升机。”参加底特律收复战的人选,终于初步确定下来,总共兵力大概只有五千,连一万都不到,但是对于一个商队来说,五千人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在这五千人里面,三百人是骑兵,其中两百是坎亚骑兵,只有一百是火枪骑兵。攻城部队一百五十人,按照每五个人操作一个攻城槌或者是休伦防弹盾的话,一共拥有三十架攻城武器。不过主要的攻城武器多是攻城槌,防弹盾也是多是装备了挖掘铲,而不是轻型迫击炮。战斗巫师五十人,专门负责跳篝火舞会,为前线的战士提供加持。学生魔法师一百人,其中炼金术师和元素法师各占一半。

  克里斯汀的丛林徘徊者只被允许带三百人,当然都是百里挑一的精英。剩下的四千多人的部队,都是易洛魁战斧战士和艾那弓箭手。在这次攻城战当中,冷兵器兵种是绝对多数,易洛魁联盟好像又回到了没有接受矮人黑火药之前的时代。

  五千人虽然不多,但是对于金属风暴来说,也许也能成为多数力量了。净土联盟和金属风暴之间的战争,一直以来都是用多数打少数。格陵兰岛环境又恶劣,就算是被先进的科技改造,人口也很难超过一百万。

  梦方世界里最著名的税率就是十一税,也就是说臣民将收入的十分之一上交国库。如果这十分之一全部用来军费开支的话,也就是意味着十个臣民养活一个军人。但是具体的情况不是这么简单的,考虑到某些潜规则,各种贪污受贿,各种克扣军饷,最后的结果常常是二十个人养活一个人。

  不过课以重税的话,一般可以做到八个人养活一个军人,也就是说一百万的人口,可以产生出十二万五千人的兵力。再高一点的话,人民恐怕就要暴动了。所以说金属风暴最多就只能产生出十二万五千人的兵力,分散在梦方世界的各个大陆上,就变得十分分散了。

  而净土联盟就不一样,光易洛魁联盟就有三百多万的人口,是金属风暴的三倍还多。太平洋彼岸的大明帝国更是超级大国,人口已经用亿来计算。岛国东瀛也几乎上亿。这么多人,就算是每一个人吐一口唾沫,都可以将格陵兰岛给淹没了。

  金属风暴之所以可以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功,是靠先进的武器。几十年前,有一支同样的军队,国家人口也不足一百万人,但是几乎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他们被叫做蒙古人。另一个原因就是净土联盟内部的分裂,七大叛变国为金属风暴输送去多达上百万人的兵力。

  五千人的大军,扮作商队出发了。在出发的当天,元素之都开展了极其猛烈的反击,易洛魁人和魔法师的混合部队,打开城门,将城外金属风暴的军队冲散,杀一个片甲不留。这一系列军事举动,让金属风暴感觉到空前的危机。

  自从和大明帝国开战之后,金属风暴的侵略战就面临一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战线太长,首尾不能兼顾。极其有限的兵力,分散到无限的空间中,会带来无限的负面影响。金属风暴在美洲的战事,已经从最初的主动进攻变成消极防御,而所谓的围攻元素之都,也是象征性的。

  但是现在元素之都居然大规模反击了,难道说,美洲的战争真的以为糟糕到如此的地步了吗?金属风暴开始将重点从亚洲转移回美洲,而黑日帝国的精锐部队,一直都没有到别的大陆去过。

  正面战场如火如荼,自然就没有人会注意一支五千人的商队了。在元素之都到底特律的路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的障碍。到是很多人发出这样的感叹:“这世道都这么乱了,怎么还有人敢于经商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越是世道乱,越是好赚钱啊!”

  “那不是要钱不要命了吗?再多的钱也买不来自己的性命啊!”

  “笨蛋啊,所以说了,你不适合做商人。”

  为了将商人这个角色演得更加惟妙惟肖,克里斯汀和渡鸦更是下了苦功夫。在公开的场合,两人扮作老板和老板娘,而坎亚骑兵的大队长,就成了他们的首席保镖。在乱世中经商,带保镖是很正常的。商人的一次经商,更像是一次押镖的活动。

  坎亚骑兵队长叫做高举火把,一个非常响亮的印第安人名字。每个印第安人一生至少有三个名字。第一个名字是乳名,作出生记事用。比如,一个北美印第安人出生时,接生婆要下河去打些水给婴儿洗澡。如果她回来后说她听到河对岸有一只狼在嚎叫,婴儿的母亲就会说:“那么,我们的宝宝就叫‘半夜狼嚎’吧。”

  每个印第安人须保留乳名,直到他能为自己赢得一个名字为止。不过,伙伴们也会给他取一个名字,不管他的父母叫他什么,童年的伙伴们爱用他们的叫法,这种叫法通常不会是奉承他的,如“弯弓腿’、“疯狗”、“歪鼻子”、“烂仔”或者叫“狼尾巴”等等。有时候,一个小伙子的名字起得很贴切,他很难把它去掉,如果他在以后的战斗中不能赢得一个好名字,那么,诸如“弯弓腿之类的绰号就会让他享用一辈子。

  印第安人的正式名字是他们第一次能与敌人交手后取的。一个印第安人的终身用名取决于他第一次对敌战斗的战绩如何,战斗归来后,全部落都聚在一起,参加首领给他取宗族名字的仪式。若取胜,他就得到一个好名字,可以叫他“双枪将”、“六人杀手”、“猛枪将”,或者“赛群雄”,反之,人们就叫他“疯狼”、“孬种”,要么就叫他“烟婆婆”,所以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就是他本人的档案和描述。一个印第安人有很多机会提高自己的名声,如果他在最近一场战斗中很勇敢,他就会得到一个较好的名字。有些斗士的名字多达十二个,而且一个比一个响。

  印第安人个人的所有名字只属他本人一生使用,别人不得重用,甚至他自己也不许换掉,因为那是部落而不是家里给取的,因此,任何人不许转让自己的名字,除非酋长和全部落都要求他那样做。有时候,一个印第安人会受命把自己的名字传给他有卓越成就的儿子。僭取其父亲的名字是儿子的最高荣誉,儿子们往往必须自己去“挣”名字。正因为这样,一位上年纪的印第安人绝不会对你说出自己的名字,他会转向第三者,点头示意让他讲。他们太谦虚,不愿提自己在战斗中的功绩,他们从不在公众面前提起自己的名字,以此炫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名字就同白人士兵的勋章一样夺目。

  苏族人中间的与狼共舞、风中散发还有七匹狼,都是勇敢和骁勇善战的象征。那么这位坎亚骑兵队长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是去打家劫舍一样的,干的是绿林好汉的勾当。

  实际上,这位骑兵队长的壮举,也和打家劫舍差不多,只不过打劫是敌人的营地。那是在易洛魁联盟的内战期间,海华沙酋长的部队,遇到了空前强大的敌人。在统一易洛魁各个部落的战争当中,海华沙一向都是一支弱小的力量,从来都没有强大过。

  很多人将海华沙最终可以坐上大酋长的宝座,归功于元素之都的暗中帮助,特别是大魔导师梅林和火焰炼金术士赫拉克爆炎。但是很少有人看到,海华沙手下有众多的优秀将领,克里斯汀,渡鸦,当然还有高举火把。就连海华沙自己,也是优秀的炮兵首领,据说手推式的轻型迫击炮,就是他发明的。而他领导下的易洛魁炮兵,常常能做到以一当十。

  高举火把的成名,就是在一次深夜偷袭,仅仅一百多的骑兵,将一万多人的步兵营地杀得溃不成军。在那一次偷袭当中,他高举火把,成了易洛魁骑兵无往而不胜的象征,同时也照亮北美第一大帝国的未来。

  仅仅是一百名骑兵就能杀退一万敌人,那么现在有三百骑兵,而且其中一百还是强大的火枪骑兵。克里斯汀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呢?她觉得高举火把就好像是一个福将,走到哪里,给哪里带去好运。

  在表面上,克里斯汀会对这个保镖赞不绝口,就好像一般的商贾欣赏镖师一样。许多路过的客商也都看好了高举火把,出重金想要邀请他来押镖。当然了,名气太大也是有坏处的,路上难免会出现一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强盗,最后的结果自然是,高举火把教会了他们什么才是真正的强盗,论打家劫舍的功夫,高举火把说自己是第二,谁敢说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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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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