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我上我也行
废猫2018-08-10 15:085,631

  南昕出门的时候却并没有像沈七说得那样,去到处逛逛,买点东西就回去。

  实际上她此时的心情一点都不亚于自己去高考的时候那么紧张。

  因为她自己忽然做下了一个冒险的决定,她想要坐上火车,自己去找新龙。

  至于为什么,南昕觉得,她就是想让沈七知道,其实她是一个有用的人。

  虽然南昕从来都没有明说,可是在她心里,其实对沈七,一直有一种羞愧,或者说自卑的心情。

  当坐在火车上的时候,南昕手里紧紧握着的是一个移动硬盘。

  这里面装着的,便是沈七自己写下来的东西了。

  为了以防新龙不相信自己,南昕决定把沈七写好的东西亲自给新龙看。

  望着窗外一一闪过的风景,南昕的心情其实是有些忐忑的。

  不过她很快就安慰了一下自己,没事儿,有沈七那么优秀的作品在这里,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下了火车之后,南昕便直接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然后来到了新龙给的地址。

  此时,应该是吃过午饭的时候了。

  新龙这个时候坐在房间里,只不过脸色铁青,看起来很是不高兴。

  而他那狭小的房间里,除了他自己之外,竟然还有一个男人在哪里。

  只不过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什么,你又没写?你知不知道,我们马上酒要交稿子了!”

  男人恶狠狠地说道,似乎恨不得把新龙给杀了。

  这个男人,就是新龙的编辑了。

  新龙哼了一声,给自己解释了起来:

  “我,我写不下去了!”

  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新龙皱了皱眉,才有些不悦地走了出去。

  编辑在那抱着自己的双手,望着新龙,显然想不通为什么新龙能够做出这种事情来。

  “你知不知道,我们本来武侠小说就已经不行了,好不容易出了本反响不错的书,你竟然和我说,要太监了!你疯了吧!”

  编辑的口水都快要喷到新龙的背后了。

  此时新龙打开门,看到自己面前的南昕,露出了一个困惑的表情。

  “你,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

  南昕这个时候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她刚才在门后面就听到编辑的咆哮声了,此时的她也有些尴尬。

  “我,那个我是沈七的朋友,就是给你发邮件的那个人。”

  南昕并不清楚,沈七给新龙留下来的性命是什么。

  不过新龙却知道,和他通邮件的就沈七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让他心神不安,自然是有些不爽的。

  “哦,我知道,你就是那个人吧?没想到还是个女的,你进来吧!”

  如今的新龙觉得自己就像是得了神经病,为什么明明就是自己写的东西,结果看到了沈七给自己发过来的购物之后,竟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自己是抄袭的念头呢?太奇怪了。

  等南昕进来了之后,那个编辑才问道:

  “这位是?”

  南昕忽然就灵机一动,开口说道:

  “我,我可以续写那个故事,《流星蝴蝶剑》。”

  她显然是给了新龙一个台阶。新龙看了眼南昕,没有说话。

  编辑却瞥了眼南昕,露出了一副有些看不起她的表情。

  “续写?就你?小姑娘,有的时候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然而南昕却没有理会这个人的冷嘲热讽,直接就把移动硬盘丢到了他的面前。

  “你,你自己看吧!”

  编辑有些不相信地看了眼南昕,然后才把移动硬盘打开了。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散,谁也不知飘散到什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正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宽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说什么?”

  孟星魂说道:“滚!”

  刀光一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忘了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分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孟星魂凝注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像是一根根尖针,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变成了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上面也没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见。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

  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远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已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次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喝了酒后,眼睛就会变得蒙蒙胧胧,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商,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时候,酒意愈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愈来愈大,脸上的汗也愈来愈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是他们其中的领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靥,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朦朦胧胧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继续阅读:第380章 打脸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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