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亮没说谎,他的确是爱狗如命,他甚至专门为狗在西市区买了栋小别墅,秦风赶到那里后,就看到小花园里有十多条皮毛亮丽,打理的很干净的各种犬类,其中不乏纯种藏獒,杜高,法老王猎犬,捷克狼犬等罕见的世界名犬。
两人打过招呼,王凯亮介绍说这栋别墅不算大,但两层也足有十几个小房间,这是他专门为狗建造的狗屋,说话间语气颇为自豪。
他甚至专门每天过来给狗带饭或者做饭,坚决不给爱犬吃狗粮,有时候经济拮据的时候,夸张到把自己的豪车卖了,只为了给爱犬购买上好的各类生肉,食粮。
按他自己的话说,他宁可少喝几瓶拉菲,少抽几支雪茄,都不能让狗饿着,或者委屈到吃狗粮。
毫不夸张的讲,王凯亮在这些狗的伙食费上,每天都要开销上千甚至上万,什么澳洲牛肉、金枪鱼,职场混的好点的白领精英一年也吃不上几次的东西,他全部拿来喂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大抵如此。
有时候,人连狗都比不上。
秦风听着看着。心里颇不平静,但这就是现实,他不是圣母,也不是救世主,碰到这种事,也只能发些感慨,仅此而已。
养这么多名犬,王凯亮的日常自然是遛狗,或者是带狗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去打猎。
今天这场比赛呢,就是他们这些纨绔圈子里自行组织的,好面子的各个公子大少,自然不想输,都想出风头。
“秦兄弟,你来看我这只火獒怎么样,这气势是不是特别威武。我跟你说啊,当年我第一次去藏区,就是为了它,奶奶的,费了我好大一番力气才弄到手……”
秦风感到好笑,王凯亮盯着藏獒那眼神,透着骄傲与自豪,简直就像是在看自己的亲儿子一般。
也的确,这些狗的血统和品相都是上佳,比如王凯亮刚介绍的这个所谓的‘火獒’,体型健硕的如同一头牛犊子,毛发火红明艳,鬃毛蓬松炸起,威武如狮。
这几年,藏獒炒的很热,不过大多数都不是纯血,而是用来博眼球的噱头罢了。
“如何,是不是被它惊艳到了,嘿嘿。”
王凯亮见秦风目光落在藏獒身上,以为他被自己的爱犬震慑到了,当即傲然的扬起下巴,嘿嘿一笑,而后又是一番吹嘘。
不过秦风哪有兴致听他这些,既然他想自己给个评价,那他也不介意给王凯亮泼盆凉水。
“对于这头藏獒呢,我也只能用四个字来评价。”
王凯亮眼睛亮了,忙问:“哪四个字?是不是威风八面,气势逼人,霸气无双……”
“徒有其表!”秦风摇摇头,很不客气的打断。
王凯亮笑容顿时就凝固了,目瞪口呆!
对于爱狗如命的王凯亮,王大少爷来说,自己受不了这种侮辱,没错,侮辱爱犬,就是侮辱他自己,没得商量!
虽然有些忌惮秦风的身份,以及有求于秦风,但秦风如此轻蔑的否定,他有点忍不了,心里很不爽,不服气的道:“秦兄弟,何出此言啊?”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你凭的什么说我的藏獒不行,根据在哪呢?证明给我看啊!
众所周知,藏獒这种猛犬向来是有‘一獒战三虎,灭群狼’的传说,当然也不可否认,这其实就是捧出来的,但是架不住有人信啊!
你说不行,藏獒打不过狼,更别提老虎了。狂热粉就不干了,说不服来辩,你又找不到狼与虎,怎么辩也证明不了啊。
这也使得这种说法,越来越广,渐渐地信的人也越来越多。
秦风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多言:“你看好了!”
言罢,抬手打了个响指,随即就见青霖从花园一侧的大树上飞了下来,安安这周由秦风来照顾,青霖自然也跟着他。
听到秦风的召唤,青霖炸了炸翅膀,慢慢的滑翔了下来,按理说这点高度一般鹰隼做不到滑翔,但青霖此时已算是步入‘灵禽’之列,自然不是凡类所能比的。
“青霖,与那条狗玩玩?”
秦风指了下毛发火红的藏獒,随即就见,青霖毫不迟疑的扑向了健硕如牛犊般的藏獒,那双鹰目中闪烁着寒光,桀骜凶戾,十分骇人。
此刻的青霖,不再是安安身旁的‘萌宠’,已经进入战斗状态,初露‘灵禽’的风采。
王凯亮则是一愣,什么?他带鹰过来的,而且还是这么有灵性的一只鹰!
青霖血脉进化后大变样,已经不再是最初的杂毛鸟了,王凯亮都已认不出来,以为是秦风驯服的另一只鹰。
但体型看起来也是幼年期,最多是幼年后期吧,况且禽类天生惧怕猛兽,何况是自己这条威武无双的‘火獒’。
区区一只小鹰崽子,敢来招惹自己家凶猛的藏獒,哪来的勇气?
“嗷吼吼……”
藏獒怒吼,瓮声瓮气,与普通犬类不同,声音便自带一丝震慑。
青霖却毫不畏惧,炸开翅膀,猛然扑向藏獒,秦风眼睛能看到,小家伙体内精纯的精气在涌动,一双翅膀竟闪烁蒙蒙的光,如根根铁羽,铿锵嗡鸣。
王凯亮肉眼自然不可见,他只看到自己的爱犬,一见这只鹰炸起翅膀,脖子那圈红色的鬃毛就抖了抖,畏惧又委屈的低低的“嗷呜”一声,撅着屁股不断往后缩。
藏獒确实比一般犬类感知敏锐,青霖调动精气发起攻势之时,被它感知到一丝危险,因此被吓得退避不前。
王凯亮脸上肌肉抽搐一下,我去,太丢人了吧,被一只扁毛鸟吓成这幅德行了!
王凯亮脸皮发烫,既觉得丢脸又替爱犬心疼不甘,不服气的犟嘴道:“狗绳拴着呢,它有些施展不开……”
这话就有些耍赖了,二者都未曾正面接触,哪来的施展不开。
见王凯亮像是打游戏输了的小孩子一样,竟然厚着脸皮说出这种话,秦风却也不在意:“那你去把绳子解开。”
王凯亮气呼呼的走过去解开狗绳,青霖却傲然的扬起脑袋,嗥鸣两声像是在示威和挑衅,但藏獒却更害怕了,表现更加不堪,小声的哼哼唧唧的退缩着,吐着舌头,摇起尾巴来,讨好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摇尾巴,露肚皮,是犬科动物最常用的服软的方式。
王凯亮满头黑线,但脸皮确实也厚,就挠挠头,冲秦风竖了下大拇指:“秦兄弟,你牛逼,我王凯亮是真的服,以后我就叫你风哥了,你就叫我亮子好了!”
话虽这么说,但那双眼睛中还是有掩盖不去的失落,看得出来,他在这条藏獒身上投资不小。
秦风不忍心再过度打击他,但觉得帮他认清现实对他也有好处:“其实说起来,藏獒仅仅是被吹捧出来的产物,所谓的一獒站三虎之类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就是相较于狼,也差之甚远。除非是在藏区渡过魂的藏獒,不然即便纯血,也是白搭!”
“藏獒渡魂!那那那……秦兄,不,风哥,你可不可以……”王凯亮顿时浑身一震,眼中猛地迸发亮光,显然起了心思。
“我,我可以花大价钱,绝不会让你吃亏。”
“并非报酬问题。须知,藏獒渡魂分两种,一种是野生獒犬,化为真正的守护牧群的守护犬。二是普通獒犬,激发野性凶性,重归野生,这类比前者还要凶,但也只能和草原狼一斗,与虎相比,还是没有可比性。”秦风解释一番,随即摇头:“两种渡魂,我只是了解,况且需要特殊环境,你要在城市培养出这种猛犬,根本不可能。加上这些都是潜移默化的,短时间内也完不成。”
王凯亮有些颓废:“照风哥您这么说,藏獒真的一无是处了?”
秦风笑了笑:“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说的是藏獒在犬类之中称得上是排名靠前的猛犬,但若非要用狼和虎这种凶残的掠食动物来衬托它,未免太过夸张。用网络词语来形容这种人,就三个字,‘藏獒吹’,明白了吧?”
王凯亮听完脸色好了很多,但还是有些纠结:“风哥,那你说,我下午的赛犬大会该带哪一只,我这火獒可是卖相最好了!”
秦风斜睨他一眼:“你们那群人聚在一块,就比谁家的狗外表好看?”
王凯亮哑口无言,他其实让秦风过来只有一个目的,驯鹰世家不仅驯鹰,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讲,鹰犬不分家,犬类的训练手段,也有独到之处。
这是王凯亮所窥视和眼馋的,他想让自己的爱犬,与自己的默契程度更高一些。
“不是,是为了斗犬与捕猎,尤其斗犬才是重头戏。”
“那你带这条德牧,或者是那条捷克军犬,相对来说,无论凶性,还是体能持久度,都要好上一些。”秦风随手一指花园里的两条大型犬。
王凯亮很为难:“这不好吧风哥,下午去的都是有身份的豪门大少,带的都是些稀有名犬,我这两条血统虽说都很纯正,但带过去还是有些,压不住场面……”
说到底,还是面子的问题。
秦风摇头不语,觉得自己的话已经说到这等程度已经够有诚意了。
“要不这样吧,下午风哥随我去的时候,也挑一只带上,如何啊?”王凯亮很鸡贼,想偷奸耍滑,不想丢了脸面,也不想输了比赛,随即他又说:“作为报酬,我可以答应风哥,任意一个不过分的条件,当然了这个不过分,指的是不涉及我家集团的利益,以及危及亲人的事情。”
“也行,条件我现在已经想好了,希望你别后悔。”
秦风心中一动,升起一个有趣的想法。
……
而此时,云川大学的教师公寓下面,一位穿着礼仪制服的美少女,嘟着嘴巴在打电话,语气有些小委屈:“喂,姐姐,你有没有那个大哥哥的联系方式啊,就那个叫秦风的大哥哥呀,穿古装很帅,而且古琴弹得超级好的那个大哥哥……”
电话那头的苏萱微微皱眉:“你要他的电话干嘛?还不死心?”
“那么好的曲子,能感染情绪,触动灵魂,我不想放弃呢!”苏玲苦恼的道。
苏萱叹了口气,无奈的同时警告道:“好吧,他的电话我给你。但你仅仅是学琴,不许跟他走太近,听到没?”
“哦。”苏玲撇撇嘴,应了一声。
御玲珑会所,苏萱挂断电话,面前一个翘着腿的青年问道:“你妹妹的电话吧?”
这青年气质很轻浮,面色苍白没有血色,嘴角轻轻挑起时,带着一股邪气。
尤其说到苏萱的妹妹时,他的眼睛闪过一丝火热,喉结禁不住滚动一下,暗想萌萌的妹妹,性感诱人的姐姐,要是都搞到手,简直人生一大快事。
苏萱脸色顿时冰冷无比:“孙姚,我警告你最好不要对我妹妹动心思,不然我拼死也会咬你一块肉!”
她怎会不知道,孙姚对自己妹妹的心思,只是今天才忍不住点破而已。
“哦哟,我的大宝贝,一次同学聚会之后,你好像有些变了啊!呵呵,我说苏萱,当年可是你自愿的,我可没逼你,现在就见了回老情人,怎么,后悔了?”孙姚不屑的笑了笑,“一个大学老师而已,多有出息!”
苏萱面色一阵青一阵白,但终究没有再开口说话,因为再说,可能会激怒孙姚,以他的性格,将对秦风不利。
“认清现实吧,好好为我打理会所,聚拢人脉。我就算玩腻你了,但念在以往的情分上,本少爷还是不会亏待你的。”孙姚把翘着的腿放下,悠然道:“哎呀,下午有个赛犬大会,也是时候让我的大牛露露脸了。笼中的金丝雀有些不听话了,带爱犬见见世面,换种心情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