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已经回来了,那么陈静就需要想办法给出一个解释,至少将这一关给混蒙过去。
咬了咬唇,绞尽脑汁想了半天,陈静壮士扼腕一般的深吸一口气,抬脚朝着凌奕澜走了过去。
“凌总,对不起是我疏忽了,忘记了查看招标会的消息。”
陈静理由一说出口,欧阳娜米就顿时有些无语。
找理由也就罢了,找一个好一点的理由也好啊。
这个理由真的有些差劲,忘记工作,忘记把消息报告给凌奕澜,虽然说这是人之常情,是个人都会犯这种错。
但是凌奕澜一直都有明确提出工作上需要严谨认真这一点,并且还要求自己的秘书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
这个小本子是用来记载工作上需要及时处理的事情,就比如今天发生的类似于招标会的事情。
陈静做凌奕澜的秘书时间也不短了,居然会给出忘记这样的理由。
如果不是因为要配合着凌奕澜做好这一场戏,欧阳娜米觉得自己都快要笑掉大牙了。
凌奕澜自然也知道陈静不是忘记告诉他而是没有告诉他,是刻意不告诉他的。
为的是什么,答案其实不得而知,在他没有到场期间,出现在招标会上的正是凌涧天。
不让他出现在招标会,应该就是凌涧天的意思。
“我知道了,这次没有出现什么大的差错,下次要注意一点,同样的错误我不希望你犯第二次。”
既然目的什么的已经了然,凌奕澜故意装出一副什么都不想追究的模样。
陈静顺坡下驴,也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过相比之前,态度上倒是更加的战战兢兢。
凌奕澜虽然不过问,但是这不代表着他没有放在心上,毕竟他担任总裁十多年,也不可能没有一点真本事。
从此以后,他们处理事情可能需要更加的小心了,而且还要想办法直接给凌奕澜致命的一击,绝对不能让他拥有反击的机会。
致命的一击除了要了解凌奕澜的行程外,还需要在产品上做手脚。
要是他们公司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那便会重新形成信誉危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是有限的,倘若这些信任被消耗完毕,那么便是万劫不复。
凌氏集团这边风云涌动,而在沈墨那边沈墨的日子其实也过得并不安生。
未雨绸缪是一项良好的品德,如今自己有了孩子还需要赡养父母,沈墨觉得自己不能坐吃山空,就业问题亟待解决。
本来就业找工作什么的,并不是什么麻烦事,无非就是投好简历等待面试。
但是沈墨还是想要从事记者职业,在A市,她并不了解记者这个行业如何,水有多深。
在网上投了半天的简历,沈墨终于找到了一家向展公司。
其实沈墨现在选择就业已经不参考工资福利假期而是选择合适自己的记者公司。
她需要经常回家照顾自己的孩子,所以公司的位置不能离着她所住的地方太远。
她需要给自己的孩子赚奶粉钱,所以工资不能太低,当然也没有必要太高。
而且还需要允许员工请假,并且不会随随便便的加班。
沈墨参考众多公司,发现向展公司最符合她的条件,甚至是给出的福利还要比原来的公司好。
虽然自己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这种事,但是她觉得既然遇上了条件这么好的公司,不去试一试也未免太可惜了。
所以沈墨就打印好了简历,而且向向展公司的官方邮箱里发送了一份简历。
没想到她自己居然走了狗屎运,被向展公司的考官选了上去。
经过了一系列面试考核等,沈墨正式成为向展公司的一名员工,虽然目前只是个小记者,一切都需要从头再来,但是至少沈墨又有了新的工作。
她的生活可以再次从头再来。
离开B市她不太后悔,就算是曾经有那么一瞬间的后悔,到了现在她所有的后悔都被此时此刻拥有新工作的喜悦冲刷的一干二净。
一切重新来过,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毕竟以前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很有可能是一次新生。
虽然努力和成就没有了,但是那些让自己烦恼和痛苦的回忆也会没有了。
有得有失,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经过人事部的确认,沈墨终于成为新一批记者中的一员。
因为沈墨的资历,所以沈墨可以和直接上岗工作,不需要经过实习什么的。
但是沈墨没有想到,她在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就出了点状况。
原因是她不听指挥,实际上是她不太适应目前的工作。
她的顶头上司,那位带着她们采访的记者想要追逐大流采访一次大事件,就是明星阿佘出轨的事情。
但是沈墨提出了质疑,她认为,真正的新闻应该是从细微处入手,就算是再平凡普通不过的小事情其实也可以作为新闻。
越是小事,越是可以戳痛老百姓心中的软肋,而且采访大明星大事件来博取眼球这种事风险太大,稍有不慎就会输给其他人。
那个记者觉得很没有面子,就要求沈墨和自己道歉。
沈墨彼时觉得自己没有任何错误,所以倔脾气就上来了。
因为沈墨在成为小记者之前已经担任了三年可以独立采访的记者,并且还担任了将近大半年的经理。
她的一些脾气一些习惯已经养成了,和这个记者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观点不同很正常,提出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不会丢什么面子。
但是这个记者就是不依不饶,她觉得自己丢了面子,不肯接受理论上的失败。
沈墨很烦,她不明白,她不过就提出来点看法点见解,怎么就让她这么不能接受不能容忍了呢?
而且,求同存异,这是记者这一行通用的道理啊!
其实这个记者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沈墨,她觉得沈墨就是一个插班生,凭借关系进的公司。
凭借关系这种事情向来是为记者所不齿,没有任何实力,只会添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从一开始这个记者就对沈墨无比的厌烦。
但是厌烦表面上也不能表示出来,因为她的顶头上司明里暗里和她提醒过,沈墨和向展公司的一个高层有关。
所以在知道沈墨跟着她工作的时候,这个记者是非常的不满,想要挑出毛病却没有地方下手。
好不容易逮到这么个机会,她怎么可能会轻而易举的放弃。
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刁难。
事情一直僵持不下,到最后两个人间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
没有任何人敢逼着沈墨道歉,所以沈墨暂且没有什么事情,除了调解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没有谁敢逼着作为一个小员工的沈墨去主动认错主动向记者道歉。
到最后两人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每一个人都负责跟进一个新闻,看看谁的新闻最能博取大家的眼球。
既然是打赌,那么一定是要有点赌注的。
那个记者要是输了,让出这个领头采访的位置,要是沈墨输了,就离开向展。
两个选择两个赌注,每一个都开的很大。
沈墨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的到了这一步,但是她这个人不会轻易认输。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沈墨果断的选择了妥协,她没有错,会用真正的新闻来表示自己的正确。
公司分给了她一拨记者,帮助她采访,沈墨能够感受到这帮记者对她的敌意。
其实她们都不是那么愿意帮助她为她服务。
毕竟沈墨才进公司的第一天就出了这么大的风头,而她们这帮人在公司里默默无闻的工作了那么长时间还是默默无闻。
论谁心里都是不服气的,沈墨当然清楚这一点。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她很理解这种想法的由来。
不过这些特意“来帮忙”的新人沈墨是断断不敢用的,所幸公司里的器材只要登记了就可以使用。
而且,只要保证一周之内完璧归赵,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
所以沈墨特意去挑了一个性能不错性价比较高的相机,雄赳赳气昂昂就出了公司。
她的目标是公交车。
A市和B市的不同之处在于,A市的道路交通更加的规划整齐。
A市的公交车可以到达A市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区,所以沈墨只要沿着一站上了一辆车,再坐到终点站,再换别的公交车就可以走遍整个A市。
公交车比私家车要便捷,这导致的一个后果是,人人都愿意乘坐公交车。
毕竟是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时间效益角度上来讲,公交车都没有差给私家车的理由。
沈墨沿着A市的三路车站牌登上三路车,车子才一缓缓行驶。沈墨就有了新的发现。
起初她乘坐公交车就是为了回家,先回家休整一顿再开始展开新闻的调查和采访。
可是没有想到,沈墨在这辆公交车上很凑巧的遇到了咸猪手事件。
在公交车车厢中间的位置是最为拥挤的地段,人流混杂,拥挤不堪。
沈墨上车比较早,所以她很庆幸的在后段车厢内发现了一处空座位。
周围没有小孩没有老人,她不需要让座,所以沈墨很理所当然的就坐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