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大部分是亡命之徒,倘若是贪生怕死,根本不会把事情做的这般的决绝,亦或者说他们不敢。
敢这样做说明他们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生与死对他们而言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可是法律上怎么处置没有那么重要,那么良心呢?
沈墨会要求采访播报这样的事情,秦璇一点也不觉得意外,昨天晚上她也听说了在附属医院的急诊室门口发生的命案。
表面上看这事好像是因为口角所以导致陈谦拿出刀子把许未扬给杀了,实际上仔细分析分析这事大有端倪。
那么多人陈谦不找偏偏找了许未扬,随身携带刀子一言不合就将许未扬给捅死了,如果不认识他们两个或许会误认为成是一桩误会,但是看沈墨的样子明显是知道了其中的缘故。
姚媛拿了器材就已经出去采访调查,沈墨无心工作,索性就翻开手机刷微。博。
她听说了许未扬的故事之后,一直处在一种深深的震撼中,那么好的女孩居然会毁在一个恶魔手里,由此可见,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慧眼识渣男。
在微。博上翻看了许多消息,也翻看了陈谦的微。博消息,待看到他在微。博中晒出自己作品的照片时沈墨有种无语的感觉。
怎么说呢,如果让沈墨来评价,沈墨一定会毫不客气地说,这设计的是些什么东西。
设计风格不伦不类,选择的材料没有丝毫的品味可言,和整体的格调根本不搭配。
说他是个民间艺术家,沈墨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有哗众取宠的成分。
敲门声再次传了过来,这次进来的是个看着有些面生的职员,不是记者组,应该不是沈墨的下属。
“经理,有个人让我递给你一封信。”
小职员将信封递给沈墨,朝着沈墨鞠了一躬之后就走了出去。
这种时候还会有人给她寄信?会是谁呢?
掂了掂信封,不怎么重,沈墨有些狐疑的打开了信封。
一张照片从信中滑落,再也没有什么东西,信里头就是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有一个妇人,穿的简单干净,在A市的金光塔下看花。
那个妇人沈墨怎么也不会忘记她,那张脸和沈墨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只不过现在苍老了几分,看上去有些憔悴。
那是阮樱,她找了二十年的阮樱。
再次看到阮樱的生活照片时,沈墨的心里脑子里全是一片空白,茫然空白宛若覆盖大地的落雪,将此刻所有的感情都给遮掩住了。
她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再次拿起照片查看时却发现照片后边有一小行字。
“我现在生活得很好,你不必找我,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阮樱。”
笔迹和阮樱的很像,这番话是阮樱说的吗?她知道自己一直都在找她可是却不肯告诉她自己在哪里?
沈墨迟疑了,她很不明白,为什么阮樱不肯告诉自己她在哪里,甚至不愿意见她。
二十年过去了,阮樱就真的放得下她吗?
一天的平静都被这一张突如其来的照片给打乱了,沈墨看着手中的照片和照片后的那一小行字,心里说不出的苦涩和迷茫。
失魂落魄的下班回家,沈墨没有像往常一样和陈妈一起有说有笑的择菜做饭,而是一个人在房间里闷了许久。
天逐渐黑了下来,路灯的光晕从窗内透了进来,天色也由黄昏成功的转移到了黑夜,抬眸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晚上七点钟。
沈墨已经一个人在房间里坐了两个小时,阮樱为什么要离开她,这个原因沈墨想了许久,始终没有得出结论。
“怎么又不吃饭,又在这里拿着谁的过错来作践自己?”
黑暗中,清冷的声音响起,带着些凛冽刺骨的寒意。
沈墨转过头看了一眼,不用想,还是凌奕澜。
“很晚了吗……对,七点了。”甫一开口,沈墨的嗓音就有些沙哑,应该是许久未开口说话的缘故。
“为什么不吃饭,出什么事了,沈墨,别扛着,告诉我。”凌奕澜在沈墨的身边坐了下来,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像是受了什么打击。
尤其是那一双眼睛,那双眼睛里所流露出的色彩深深刺痛了凌奕澜。
“你说,一个人为什么要抛弃另一个人呢?为什么在知道那个人拼了命的寻找她,却不肯出来,要躲起来呢?”
阮樱对沈墨的态度除了躲避还是躲避,任凭沈墨怎么想她她也不肯透露出一点行踪给沈墨,多少次沈墨想把自己的欢喜给她说,想把自己的忧愁向她倾诉,可是见不到她。
凌奕澜将沈墨冰凉的手握在掌心,看着沈墨此刻的模样,不由得蹙了蹙眉头。
她很少很少有这种失魂落魄的时候,他见到她这样软弱的一面也不过就那一次,那一次之后凌奕澜就已经发过誓,再也不会让沈墨这样忧伤。
“你说的是谁,是谁抛弃了你,你发了疯的想要找谁?”
“我妈妈,我想找我妈妈。”妈妈这个词语对于沈墨而言极其的陌生,二十多年没怎么叫出来,此刻居然有些不习惯。
“你妈妈不是在绍县吗?想要找她回到绍县就是,如果思念她,可以回到绍县的。”
凌奕澜更加的不解,听说沈墨的家在绍县,绍县位于A市,离着B市不远,倘若沈墨想要回家,随时随地都可以回去。
“在绍县的不是我的亲生父母,不是那里不过是我长大的地方。”
绍县于沈墨而言,不过是个承载着孤独与寒冷的童年记忆。
沈墨和秦璇一样,也是孤儿,不过沈墨比秦璇幸运一些,沈墨还有一个可以勉强称之为家的地方。
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沈墨就被阮樱带着来到了一户人家,阮樱要求她认那户人家里的人为爸爸妈妈。
她不愿意叫,但是迫于阮樱的意思,她违心叫了别人爸爸妈妈。
阮樱在她睡着之后离开,从此以后她就是这户人家的女儿,这户人家有个哥哥,比沈墨大上几岁,姓周,而她却姓沈。
沈墨从小就发现自己和同龄人的不同之处,别人都和父母一个姓氏,可是沈墨家里是爸爸姓周妈妈姓许,只有她自己姓沈。
曾经沈墨也满心不解的跑去询问,询问阮樱的下落询问自己姓氏的不同,可是在当时都被父母搪塞了过去。
终于在沈墨十六岁那年,她知道了真相。
她是阮樱的女儿,阮樱无法抚养她,只好把她“抛弃”,她的养父母和阮樱是朋友,抚养她是为了帮助阮樱。
他们告诉沈墨,阮樱不是真心想要离开沈墨,不然也不会每个月向他们汇款以作为沈墨的生活费。
所有人都希望沈墨能够找回阮樱找回自己的母亲,可沈墨想要把阮樱找回来的心一点也不比他们迟缓,一走上工作岗位,她就借着工作的便利之处四处寻找阮樱。
兜兜转转,从阮樱离开到现在,沈墨已经找了二十年。
她毫不容易才想要放弃,但是偏偏阮樱的消息又频繁出现,而且是从敌人的口中出现的,所以这几日沈墨过得很是不安。
抱着沈墨颤抖的肩头,凌奕澜一瞬间说不出话来。
阳光和坚强那只是表面上的一种伪装,谁也不知道一个人心里最真实的感受。
沈墨看上去坚强的好像是什么都不怕,没有什么可以打倒她一般,可是她的坚强却是来自于童年和少年。
从小,别人就告诉她,她没有真正可以依靠的人,她没有真正的父母,而朋友又时时刻刻会背叛她,所以绝对不能够轻易相信朋友。
别人有父母有亲人可以依仗依靠,可是沈墨什么都没有,要想不被打倒唯一的路就是自己坚强。
所以当同龄人抱着芭比娃娃缠着父母要蛋糕和漂亮衣服等奢侈品的时候,沈墨趴在家里背英语单词帮助家里人做家务。同龄人逛街谈恋爱身边充斥着粉色气息时,沈墨婉言拒绝了一个男孩的情书一头钻进了自己的数理化题海中。
因为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所以沈墨十六岁时就已经上了B大读记者专业,上大学的时间比同龄人早了两年。
一个女孩子的优秀不是因为她的才华她的智力,而是因为孤独。
越是孤独就越需要安全感,而能够给自己安全感的只有自己,所以沈墨才会不顾一切的让自己强大起来。
“你母亲离开你,你的养父母应该会知道原因,他们不也是常常会收到你母亲的汇款吗?应该会知道你母亲的下落,你要是有空,回绍县看看吧,现在先去吃饭。”
听完沈墨的故事,凌奕澜默默叹了口气,伸手拉开一旁的床头灯。
橘黄色的灯光甫一亮起,就将沈墨惨白憔悴的一张脸烙在了凌奕澜的眸子中,那张脸看上去那么憔悴,连黑眼圈都出现了,她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休息了。
由于在黑暗中坐了太久,橘黄色的灯光甫一亮起,沈墨一时间尚且不能适应,下意识的伸手遮住了双眼。
过了一会儿,沈墨的眼睛逐渐可以适应灯光,将手移开和凌奕澜一起走了出去。
一走出房间就看见客厅沙发上坐着个人,看清那个人的面容时沈墨当场就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