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都知道的,刘秋梅和季衫俩个人,可能在这个世间,在大多数人的眼中,都不是一对般配的鸳鸯,不是可以相互托付终身的人。因为,俩个人的身份,因为俩个人的相貌,因为,俩个人的生活习性。
刘秋梅从一出生,就注定了她是一个山贼。她出生于山贼窝,又长在山寨,从小到大,她接触最多的,最了解的人,便是山贼了。因为从小的耳濡目染,她小小的便学会了“打家劫舍”,跟着自己的父辈叔伯们、彪悍的婶婶们一起再将劫来的东西分发给寨子里的村民,或者周围深受苛捐杂税毒害的老百姓。
并且,很小的时候,她的亲人就教她武艺,把她当做男孩子来养,让她也来担当他们山寨的责任,为寨子里的人谋福利。
因为这样的教导,这种环境的熏陶,刘秋梅注定会长成现如今的样子:虽然身材依然如女儿家曼妙,五官却是棱角分明,人也很是豪爽,喜好结交各路朋友好汉,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有了如今的身份,如今的地位,如今在朝中的“影响力”。虽然不至于让人闻风丧胆,却也是让朝中很多人都头疼不已。
而季衫,却是和刘秋梅拥有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他从出生起,就含着金汤匙,在京城中出生,在富贵中长大,从来都不缺衣少食,不缺玩具,总是想要什么便可以随心所欲的得到什么。甚至于连自己未来的路,都不用担心该怎么走。
他还为成年的时候,不同于大多数公子哥儿那样,喜欢花天酒地,喜欢不学无术,总是给家人添乱,也从来不像他们那样因为自己的家族势力庞大或者财富亨通而仗势欺人,瞧不起穷苦人。他喜欢的,只有游山玩水。
因为不缺金钱,又有随从陪伴,季家人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季衫因为年少出门会被人欺负,所以也就任由小季衫到处游玩了。反正他季家在全国各地都有一定的势力,不担心保护不好他。
就这样,季衫从小就开始游历江湖了。
季衫见过高山之巅最早升起的太阳,看到过那时一片红彤彤的云海,太阳的光线一点也不刺眼,云朵儿却依旧干净、柔软;他看到辽阔的大海,海面上因为夕阳西下而染红的血色的海水让人难忘,似乎很沉闷,又很壮观;他见过挂满了霰珠的绿色植物,在云雾缭绕的冬天肆意的生长,不畏严寒;他见过炎热的夏天,白里透红的果子,让人品尝无尽的甘甜……
而等到成年之后,因为想要暂时安定下来,季衫便运用自己的才学,在京城之中为自己谋了差事,让人羡慕。
他做了皇帝跟前的男官。
世人总说,伴君如伴虎。可虽然皇帝难伺候,在皇帝跟前的人,却也会轻而易举便拥有很大的权利,很大的荣誉,很多的财富。
所以,季衫不依赖自己的家族,也为自己谋了一个生活的渠道。
只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季衫太过于正直,从不接受别人的“客气”,从不与京中的达官贵族交好。所以,他其实,并没有和别的男官一样,那么受欢迎。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竟和千里之外,从未谋面过的刘秋梅有了同一个共同点:嫉恶如仇。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吧,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便被对方深深的吸引住了。一个喜欢另一个的干净、简单,一个,喜欢另一个身上的豪爽、果断、敢作敢当、随心所欲。以至于后来,俩个人渐渐互生情愫,彼此有了想要有一个归宿的想法。
可这两个人,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又怎么可能那么轻而易举就走进另一个世界呢?即使他们自己可以鼓起莫大的勇气,可以不畏惧任何阻力,勇往直前地去闯,去尝试,这个世界未必会允许。
所以,他们因为这世界的阻挠,终于产生了矛盾。一个满意满意地在乎着对方,宁愿为了对方不惜牺牲自己最为宝贵的生命,哪怕陪着对方一起去死,也甘之如饴,而另一个,却是想尽办法想要对方活着,哪怕,他不能一直陪伴在她身侧,也希望她平安地活着。
所以,他们不得不经历痛苦、磨难。
还好,俩个人经受住了这样的磨难,跨过了这层考验。所以,如今俩个人终于是拨开云天见月明了。
在桃林里,叶知秋和许御远看着刘叔梅和季衫两个人相互依偎的背影。又看看这满树开的正艳的桃花,不由地相视一笑,果然,只要俩个人心里都有彼此,最后的结局都不会太差,这个世界还是眷顾有情人的。
于是,俩个人在桃林中再赏了一会儿景色后,便准备离开,想着如今刘秋梅和季衫也已经修成正果,他们两个再就留在这里,似乎也没有了什么意义,所以他们便商量着离开安城。
许御远和叶知秋两个人此次出行并没有什么目的地,路上的时候又只有两个人,所以他们便走的随心所欲,很是自由。
俩个人漫无目的地随意走了两天,在这两天里,叶知秋在前面跑,看到了新奇的景观,或者什么有趣嗯小玩意儿,总是迫不及待地便冲上去,兴冲冲地挑些自己喜欢的指给许御远看,许御远就跟在叶知秋身后宠溺的笑笑,然后等叶知秋转身离开的时候,再偷偷将她喜欢的小东西买给她,给她一个惊喜。
这样的日子,叶知秋简直是喜欢的不得了。她从来都不缺那些小玩意儿,也从来都不差钱儿,可若是有一个人跟在自己身后,因为自己多看了那着个小玩意儿两眼,便为自己买下来,让自己把玩,却是从未有过的。所以,此刻和许御远在一起,这么悠闲,这么无忧无虑,叶知秋真想时间就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只可惜,愿望终究是美好的,现实就并非如此了。
俩个人又走了一些路程之后,再一次远离了闹市,远离了繁华的街镇,来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走了好久好久,他们在自己要走过去的方向的正前方看到前面有个小村子。因为山里很少看到住户,很少遇到人,所以两个人从出了小镇之后就一直走,从未停歇,所以,如今看到了村子,两个人便准备去那里歇歇脚。
越走越累,却也越走越近了。正在叶知秋高兴着马上就可以歇会儿的时候,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怪老头儿,就像凭空出现的一样,吓了俩人一大跳。
俩个人还以为是自己太累了,并没有注意到他,所以才会被老头儿的突然出现而吓到。可慢慢地越来越靠近那老人之后,俩个人才觉得,他们之前的想法一定是错误的。这人身上全是怪味儿,只要稍微呼吸一下,满鼻子都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让人闻着很不舒服的气息,他们怎么可能能忽略掉呢?就算可以忽略掉这个活生生的人,也难以忽略他身上那股子让人闻到就再也忘不掉的味儿啊。
俩个人看着站在前面不远处的老头儿,忍受着自己胃里强烈的不适感,想着只要从他身边走过去,就没事了。于是,俩个人便不约而同地加快了步伐,准备快速地越过老头儿,早点摆脱那让人作呕的气味儿。
却不想,俩个人刚加快了一点点速度,那老头儿竟然也加快了速度,和他们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等他们难受得放慢了速度之后,那人也莫名其妙地放慢了速度。真是……让人无语。
若不是离那人还有一定的距离,俩个人又习惯了以礼待人,他们真想大声喊下那个老头儿,告诉他,要走快就走快,要是想慢悠悠地走,那就慢悠悠地走,别因为自己身上的气息影响到其他的人。
可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说出口,没有发出一点点的声音,和那老头儿又有一定的距离,可那老头儿竟然像是会读心术,或者是脑袋后面长了眼睛一样,突然转过身来盯着他们看了好一会儿,看的他们有些毛骨悚然,仿佛他好像可以看到人心里一样,知道了他们此刻的内心想法而产生了极大的不满。
等过了一会儿后,两个人才终于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们两便觉得自己好好笑,明明是不可能的事儿啊,他们两个还这么较真,怕那老头儿听见,怕他看到,真是……真是天真。
可等俩个人终于将自己的思绪缕清了之后,抬头向前老去,却发现那老头儿还一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很是奇怪。
他们不知道那老头儿究竟是在看他们,还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大家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索性也不自作多情,直接地往前走了。他们想着,只要能摆脱掉那令人作呕的气味儿,那就是目前对他们最好的事情。
于是俩个人又一次加快了速度,向前走去。
这一次,那老头儿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加快速度,所以他们很容易便赶上了他,而且超过了他。只是,从老头儿身边走过时,叶知秋和许御远都一阵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