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 外来人
花开一夏2018-05-03 18:093,252

  可谁知,出去没多久,就遇到了小偷,她被偷了东西,只能一路追着小偷。

  追了半晌,在穆念觉得似乎自己要追不上了?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

  其实仔细看一看这名男子也是非常的高大魁梧,城里这样的小伙子不多,看起来比较有钱有比较有胆识的就更少了,如果真的是城里人早就该出名了。

  但是穆念和这个小偷都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个男子,换句话说,穆念猜得没错——这个男子确实是外来人。

  说得再准确一些,这男子本来是一个从草原上来的商人,这次从草原上离开,主要原因,还是为了到城里来寻找商机,一来是拓展业务,二来也是为了看看草原和中原的差别和一致性所在。

  本来也没想过要专门到这里来,只是走着走着,来到这里,马和车夫以及马车,都需要得到修整,于是便临时来到这里休息一下,也顺便考察一下不同地区的风土人情。

  要说这城里和草原上就是不一样。虽然草原上生活着的人们也不都是以放羊放马为生,也还有像他这样的经商的人,但是整体的发展总归是不如中原地区,还是住帐篷的居多。

  草原上自然有草原上的风味和意趣,风吹草低见牛羊,自家养的牛羊肉,还有牛羊奶,从里到外的淳朴,一股发于泥土升腾到空气中,被人吸入,有沁入骨髓的底层土味。

  想吃牛羊肉的话,草原上自然是最好的,再也没有比草原上更适合寻找牛羊肉以及相应的牛羊肉商品的地方了。无论是肉干,还是酥酪,草原上的王,拿这些来供奉给中原的皇帝,而相同品质的东西,则毫无疑虑地流入了寻常百姓家。

  这是草原上的共识——一户人家可以穷到不舍的吃肉,但是绝对不可能做出不好吃的肉感和酥酪。

  处了肉干,还有高价味美的白蘑菇,只有在每天吃青草和露水,四处奔跑,身强体壮的牛羊的粪的滋养下,才能有最好的味道。

  一户牧民每年只能采得各种品质的白蘑菇共计一斤多,脱水晒干之前也许会是十几斤几十斤,但是一旦晒干,就只剩了一斤多,这还没有挑出要上攻给王和皇帝的部分。要上供的蘑菇干自然是最好的,个头大,味道香是最基本的,还要长得好看,才能入选。

  有些钱来体察民情的官员或是大户人家,有时会看见需要交纳贡品蘑菇的牧民,在采摘时失声痛哭,原因就是这个。自然生长的东西,歪瓜裂枣乱七八糟瞎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时候一季过去,都找不到几个品相漂亮的蘑菇,也不是没发生过的事。

  到了上供的时候交不上蘑菇,一家人未来一年的日子都不好过。

  挑出品相最好味道最香的蘑菇干之后,还要遭受一些哪里都有的小混混的剥削,剩下的二三两蘑菇干,就是草原商人的目标所在了。

  这一次,商人来到中原,就是为了考察白蘑菇的销路。也许告诉大家,这个白蘑菇是专门上贡给皇帝食用的食材,会让销路变得更好,在远离皇城,但有负数丰饶的地方,大酒楼大饭馆也许会对这个很感兴趣。

  如果没有在逛街的时候碰上穆念,商人可能就随便逛逛街,在街上找一家小饭馆吃点东西,看看普通饭馆是怎么吃蘑菇,又是怎么吃牛羊肉的。

  然后等马车和马休整好以后,就离开,再南下,去富饶地区的酒楼饭馆问问。

  是的,这一切都被那个小偷打断了。提前做好的计划一旦被打断,就往往不能在按照原计划得到想要的结果了。

  商人把小偷打的只剩一口气,满脸是血,在地上抽搐。

  不过到底是草原生人,打架还是很有经验的,知道什么时候该收手,什么时候再不收手就要死人了。小偷这条命,大概还是丢不了的,只是短时间内,想要上街偷东西是不太现实了。

  还想不劳而获,就只能是上街乞讨了。至于上街乞讨的时候会不会被一直看不起小偷的丐帮的兄弟打,那就是他的命了。

  命里有,他就还能活,但如果是命里没有,也怪不了别人,谁让他招惹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的呢?在偷钱之前,就应该想到会有壮士路见不平,前来相助。

  做一下设想,身为一个草原勇士,在中原地区的城里散步的时候,看见一个女扮男装但难掩貌美的年轻女子一言不发,拼命追赶一个看起来就不是好人的小混混,你该怎么做呢。

  路见不平,自然该拔刀相助了,不然岂不是白白辜负了草原先祖的教诲。

  商人确实是这样想的,于是便跟在后面,打算找机会帮忙抢出小偷手里的书信。

  还没开始发力追,变发觉了事情不对。小偷往箱子里钻是常见的拜托失主追捕的做法,但是这小偷钻的巷子,都很偏僻,越走越觉得偏僻安静, 而像这种地方,安静往往不是常态,一般人声鼎沸,才是常态。那么这个小偷钻的这个巷子是不是就很奇怪呢。要知道,安静的巷子可是不容易逃脱的,他这样做岂不是自投罗网吗?商人越想越觉得这其中有阴谋,便放轻了脚步,缓缓跟了上去。

  果然,这巷子越往里走,越是安静的可怕。墙根儿钻出来的臭味分明显示这里是有人住的,那么为什么没有人呢?

  商人是草原上来的,但是并不傻,他虽然很少,在这样鳞次栉比的街道巷子里穿行,但他受过南方来的老师的教导,小偷这样异常的行为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或者是令人不齿的阴谋。

  果然不出他所料,不过转了几个弯而已,小偷阴森的笑容和那个姑娘强装镇定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本就僻静的巷子里,阴森的笑声在墙壁之间不停的回荡,更是给人增添了几分厌恶。

  一个好好的小姑娘,非要女扮男装出门,一般来说能想到的就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偷偷出门这一种可能了吧,如果不是,以这样的容貌还要女扮男装,实在是挺难想象的事情。

  男装的豪放刚直,不如女装能够显现出线条,也不如女装的颜色娇美柔和,一般的女子穿了男装,虽然仍能看出来是女子,但看起来就不如女装时那么好看。

  而这位姑娘很是不同,即便是男装,也能看出原本容貌出众,姿色动人,男装刚硬粗直的线条和裁剪不能掩盖她优美的曲线。不难想象,如果是女装,实在是令人神魂颠倒的尤物。

  那细腻的肌肤虽然没有涂抹胭脂,但脸颊上由于奔跑和愤怒而生出的两团红晕非常惹眼,将整张脸衬托的异常动人。

  且不说那精致小巧的鼻头,玲珑湿润如同花骨朵般的嘴唇,单单那双眼睛,便如同黑曜石一般,更是勾魂夺魄,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即便不说话,看着这双眼睛,也仿佛能够读懂他内心的哀愁。

  让这样的眼睛流露出恐惧和愤怒,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无法原谅的事情。

  商人看着小偷怀着恶意,出言挑逗威胁这个美丽的女子,血脉中流淌的英雄之血和可在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疼地升起,英雄救美的冲动非常强烈。

  可是这小偷里的穆念太近了,如果直接冲上前去,实在是没有把握一击即中,反而还有可能让小偷警觉,挟持她做人质。

  最好的办法,就是分三步走,第一步,让他分心,第二步,设法让他离远一点,第三步就是上去揍他!揍到他认错为止!

  有了这种初步的计划,商人心里有了一点底气,四下环顾,从地上捡起了一块个头比较适中的石头。看准了这个猥琐的小偷凑近了穆念的脸,正在想入非非的时候,大吼一声,打断了他的思路,扰乱了他的心神。

  从得到的结果来看,这个做法无疑是非常争正确的,小偷和穆念都吃了一惊,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一时之间,居然都愣住了。

  紧跟着,商人便看准时机,瞄准小偷的脑门,把石头用力扔了出去。草原的经历使伤人的瞄准技巧非常好,正中目标,把小偷打了个正着,如预料般的倒下了。

  商人看着穆念惊愕的脸,被这份有些过分的美丽打动,心里一时有些乱,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一次拔刀相助实在是明智的决定,说成是这次离开草原以来最明智的一次决定也不过分。

  毕竟这样的美丽女子带着微微的泪水用感激和庆幸的眼神看着你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就算没有任何回报,只是这一眼,就足以支付所有的付出。

  商人在走上前暴揍小偷之前,与穆念擦肩而过,手心里被塞入了一小团纸,但是他来不及多想,胸中的愤怒在看到小偷那张脸的一瞬间爆发了出来。将纸团放在怀里,便举起拳头打了下去。

  直到穆念早已经远远离开了巷子,小偷已经说不出话来,商人才站起身,走到了巷子口,一边摸着怀里穆念给他的纸团,一边望着穆念离开的方向。

  心里纷纷扰扰,全是女扮男装的穆念娇俏可人的模样,还有那一双楚楚动人的双眼。

继续阅读:第七百二十六章 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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